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9:01:35 323 人看过

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如下: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作出承诺只进行非实质性变更是否生效

作出承诺只进行非实质性变更不生效。如果承诺对要约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做出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

二、要约的形式包括什么及失效时间

要约的形式有:书面、口头、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要约失效时间: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三、要约协议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1、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2、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3、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受要约人能通过哪些方式承诺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2)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这就是说,承诺的法律形式是通知,通知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承诺,包括采用对话、信件、电报、电传明确表达承诺的意图。但是,民法典关于承诺方式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定,要约人完全可以在要约中确定其他特殊的承诺方式。同时,根据交易习惯,也可以采用法律不禁止的承诺方式。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内容并不禁止以行为承诺,则受要约人可通过一定的行为作出承诺。相关知识: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
    2023-06-18
    416人看过
  • 承诺要什么时候做出
    一、承诺要什么时候做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二、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有什么区别1、承诺超期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承诺是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此时承诺原则上按无效处理,但要约人及时认可的则有效。2、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承诺是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只是由于外界原因超出承诺期限后到达。此时承诺原则上按有效处理,但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的则无效。三、未在承诺期限承诺怎么办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
    2023-04-21
    416人看过
  •  受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要约即告失效
    当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就会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当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就会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要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 【 受 要 约 人 】 要 约 失 效 , 承 诺 期 限 内 作 出 承 诺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仍然有效。因此,受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但如果要约人没有收到或者没有及时收到,该承诺将视为未迟到的承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对于要约人不愿意接受该迟
    2023-09-18
    272人看过
  • 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的效力当然归于消灭。最通常的情形是,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也不对要约作答复,这种情况下,要约什么时候失效?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一段合理期间内没有收到承诺,则要约失效。本项的承诺期限包括合理的期限。确定该合理期间当然要考虑到通讯方式的便捷程度。一、承诺延迟怎么办?承诺迟延了的,原要约就失效了,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此时承诺虽然迟延了,依然可以视为有效的承诺。其它情形的迟延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被认定为一个新的要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二、承诺生效的条件(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
    2023-03-09
    179人看过
  • 承诺是否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一、迟延承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迟延承诺需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二、承诺延迟怎么办?承诺迟延了的,原要约就失效了,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此时承诺虽然迟延了,依然可以视为有效的承诺。其它情形的迟延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被认定为一个新的要约。三、承诺的迟延与迟到有什么区别-1、承诺的迟延与迟到的区别关键是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2、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2023-03-14
    119人看过
  • 拒绝要约后能做出承诺吗
    受要约人对要约拒绝后,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接受要约,也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才表示承诺的,不为承诺,而为新要约。新要约是受约人在接到要约通知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受约人表示对原要约的条款作某些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这种变更条件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一、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1、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2、内容不同。要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3、针对的对象不同。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民法赠与合同成立条件
    2023-06-29
    446人看过
  • 监护人承诺的具体形式是什么?
    监护人承诺内容具体如下:1、承诺内容首先应当写明承诺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2、其次,写明承诺内容包括生效期限范围等限定,订立地点,承诺人和被承诺人范围,承诺具体内容;3、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4、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并加盖手印。确定监护人协议书怎么写确定监护人协议书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岁,读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__________元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由于乙方情况发生变化(请说明原因),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
    2023-07-19
    151人看过
  • 承诺是由受要约人写的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形式有很多,而发出要约是签订合同的重要方式,发生的约定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而受要约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表示同意签订合同,所以承诺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
    2023-08-18
    219人看过
  • 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
    (一)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形式,即要约人以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另一种是书面形式,即要约人采用交换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向对方提出要约。一、要约要约的主要条件有哪些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的构成要件是: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二、买卖合
    2023-03-10
    495人看过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又一必经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受要约人可以亲自承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承诺。其他人作出的承诺仅应视为向要约人发出的一项要约,而不能构成有效的承诺。一、要约的一般规定是如何的要约的一般规定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求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承诺书与协议书有什么区别承诺书和协议书的区别是:1、含义不同、主体不同,承诺书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而协议是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经过协商,共同作出的;2、
    2023-03-23
    291人看过
  • 承诺应当以什么形式
    法律规定,承诺应当以下列形式作出:1、一般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但如果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的方式作出的,可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一、买卖合同何时成立呀买卖合同一般自承诺时成立,即承诺生效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合同一般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二、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有法律效力。有效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2、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承诺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承诺书可能无效;3、不侵犯别人利益。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依据相关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三、原承诺书生效时间时间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承诺应在要约规
    2023-03-11
    78人看过
  • 作出承诺和做出承诺的区别?
    “作出”和“做出”,比如“作出贡献”、“作出选择”、“作出让步”、“作出决定”,这里“贡献”“选择”“决定”都不是具体直接的一个东西;而“做出一幅鬼脸”“做出一个高难动作”“做出一道难题”中动作涉及的对象都是具体事物。“作出”多为不可见的思想上的,抽象的,如此“做出”多为行为上的,可见的,物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024-04-29
    63人看过
  • 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一、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二)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三)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受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
    2023-03-09
    212人看过
  • 受要约人超出期限才发出承诺的,应当怎么处理?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一、合同承诺怎么取消承诺的取消即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效力或消灭承诺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可以取消。要求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二、承诺迟延是什么意思承诺迟延又称迟到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但因其符合要约的条件,故可视为新要约;承诺因意外原因而迟延者,并非一概无效。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
    2023-04-12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受要约人的承诺义务的承诺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9
      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如下: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同订立涉及两个重要的环节,其一为要约,其二为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个是“约”,一个是“诺”,生动鲜明地表明了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无需更多语言,从二者的“心意”中,我们看到了要约与承诺的契合。那么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 承诺可以以什么方式做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9
      1、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依交易习惯确定、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以行为方式表示。 2、要约人发出承诺后受要约人应当作出承诺,承诺生效之时合同依法成立。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要约承诺要约承诺有什么价值?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9
      要约的价值在于属于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价值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满足内容具体确定、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合同要约与承诺的形式及过程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26
      合同的签订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一致,即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使双方当事人意愿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民法典中被称为要约和承诺。向对方发出合同条件以达成签订合同的意愿称为“要约”,而另一方表示接受的意愿则称为“承诺”。通常情况下,一旦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然而,有时要约和承诺之间很难区分。许多合同在经过多次讨价还价和协商后才得以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