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农极地进行复垦,应对策略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4:00:48 55 人看过

土地复垦新增土地国家补偿按照《土地复垦条例》指导进行。

《土地复垦条例》是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

复垦后宅基地能改变用途吗

宅基地复垦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对农村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的分散、闲置、废弃、拆除的宅基地(包括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复垦,使其成为可耕地的一项重要工作。

宅基地复垦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房集聚、自然灾害避险搬迁、异地搬迁、农村环境整治和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鼓励开展整村整片集中整治复垦。

宅基地复垦应当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调整的,应当取得相关权益人的同意。宅基地复垦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亩,但与周边农田相连或联合进行土地开发改造的,复垦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切实提高宅基地复垦质量,复垦后新增的耕地二级地类和周边相邻耕地相同,质量等级不低于周边相邻耕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及农民建房建新拆旧政策,对已落实建房安置指标或已签订购房安置协议的农户,鼓励其先行拆除原宅基地上的房屋。

在不少地区的实际操作上,通常农村宅基地复垦主要是闲置、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屋。

因此,宅基地复垦后可以改变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

第三十二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三十三条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有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投资单位或者个人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复垦的目标任务以及复垦后的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四条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行将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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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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