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记载的股权不一致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4:22:04 450 人看过

一、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记载的股权不一致如何认定

在现实中,许多发起人股东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会在启动设立程序之初订立协议,名称为“合作经营协议”、“共同投资协议”等(以下统称“发起人协议”),用于确定各发起人之间有关设立公司的权利义务,其内容由发起人协商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发起人的基本情况;拟设立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发起人的投资数额与方式;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当上述发起人协议对各股东股权的记载与公司章程的记载不一致时,股权份额应该以哪个为准?一般情况下,发起人协议对发起人设立公司的行为作出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协议的内容会被公司章程吸收,其功能让位于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就两者关系而言,若章程对发起人协议的内容作出修改则以公司章程为准,公司章程未涉及的内容,发起人协议有规定的,其规定继续适用,但仅约束发起人。在公司内部关系上,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原则上应当以公司章程为依据,但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1、公司章程非股东本人签署。此种情况下,还需查证有下列或全部事实,从而与发起人协议相互印证:

(1)缴纳出资的凭证,如出资证明书、付款凭证等反映出各股东的投资份额;

(2)股东表决权在行使过程中反映出各股东所代表的股权份额;

(3)股东盈余分配上反映出各股东所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

2、全体股东一致签署文件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股东在后一致签署的文件有权改变在先制定的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事项,也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根据这一规定,即便公司章程关于股权份额的记载对于各股东有约束力,但事后全体股东可以以一致决定的方式(如签署确认书、签订协议等)对股权份额重新予以确定。因此,形成于公司章程之后的全体股东一致决定,不论其内容的定性上是对持股比例的内部划分,还是对股权份额的变更,均不影响其对公司内部股权关系的约束。

二、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

(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

(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仅有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投资者享有股权的法律效果。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使公司内部各当事人均认可隐名投资人的实际股东地位。

(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隐名投资行为的隐蔽性,决定了其时刻受显名股东的制约。因此,必须时刻关注显名股东的资产和纠纷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对显名股东一定程度的控制力。要注意防止显名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作其他处分,或因他自身原因导致股权被法院冻结甚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公司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组织结构,运行方式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二、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区别是什么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区别:1.约束对象不同,公司章程除了对公司股东具有约束力,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均具有约束力,而股东协议仅对签协议的股东具有约束力。2.制定和修改的方式不同,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依据“多数决”原则进行,一般无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但股东协议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取得签署协议股东的一致同意。3.对公司的重要程度不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存续必备的法律文件,是公司制定其他规章制度的基本法,而股东协议不是公司设立存续的必备法律文件(以有限责
    2023-06-19
    145人看过
  • 公司的内部约定与工商登记不一致时,股权如何确认?
    对一个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所签署的章程、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三者对于股东所持股权的记载应当相互一致。因此,三者都是确认股权的有效证据。然而在现实中,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完全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签署、置备上述文件。有的公司虽然签署并向工商部门报备公司章程,但不签发出资证明书或置备股东名册;有的公司内部订立的出资协议与章程有不同记载,同时也不签发出资证明书和置备股东名册;有的公司虽然有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但其记载内容与所报备的公司章程不一致;有的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也不相一致。上述种种情况,极易发生股东权纠纷。(一)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对确定股东权的作用厘清股东权争议,首先有必要对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在确定股东权上的证明作用予以简要分析。1、关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姓名(名称)是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当股东发生变更时,需修改章程。因
    2023-06-22
    184人看过
  • 股东投资协议与公司章程冲突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一)若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公司章程为准。正如前述,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旦成立,则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应由公司章程予以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设立协议之后签署的。根据法律文件的时间效力判断,也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另外,公司设立协议是内部协议,除参与签约的股东之外,甚至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可能不知其内容。而公司章程是公开文件,我国《公司法》第97条、98条还特别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必须公开披露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公开性,是为了有助于公司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交易对象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与运行,并据此做出判断。所以,对社会公众而言,章
    2023-06-05
    272人看过
  • 公司章程和发起人协议的相似和差异
    一、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区别有:(1)必备文件不同。发起人协议不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性法律文件,但公司章程是必备性文件;(2)要式文件不同。发起人协议是不要式法律文件,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形成;公司章程是要式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必须依据相关法律制订,且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必要的形式审查甚至实质审查;(3)法律效力不同。发起人协议只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调整的则是所有股东之间等之间产生法律关系。二、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哪些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由章程制订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如果予以记载,则该事项将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无效;如不予
    2023-07-06
    174人看过
  • 工商登记与股东名册记载不一致时的股权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时,一般是以公司的工商档案作为依据确定被执行人在公司中的股东地位及股权份额。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出现公司工商档案中的股东登记与股东名册的登记不一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公司股东资格是股权强制人民法院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时,一般是以公司的工商档案作为依据确定被执行人在公司中的股东地位及股权份额。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出现公司工商档案中的股东登记与股东名册的登记不一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公司股东资格是股权强制执行程序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此无明确的规定。有人以工商登记为准,认为隐名投资或股权转让协议仅在公司范围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有人以实际出资或认购股权的事实为准,认为只有实际出资者才享有股东权,无论股东名册还是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都是公司的责任;有人以股东名册登记为准,认为股东名册是
    2023-06-09
    257人看过
  • 股东合作协议与公司章程矛盾时
    公司章程将登记备案和对外公示,对其他社会公众具有一定的依赖利益,是他人了解公司的基本依据。但股东协议仍是一个特殊的合同,只要是股东们真实意识的表示,其仍可通过另签新的合同来否定公司章程中原来的约定。公司章程是对外有公示性的法律文件,股东协议是内部约定,不对外公示,除了股东之外,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并不知道协议的具体内容,股东协议并不具有“对外”效力。(一)如涉及公司“外部”问题时如果是涉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事项时,因属于“外部”问题,外部人员难以知晓公司内部事情,基于对外部第三人的保护,应适用经过登记公示的公司章程,而不能适用股东协议来处理。(二)如涉及公司“内部”问题时如果是涉及到股东之间或公司内部事项时,因属于“内部”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原则上以股东的真实意思为准。哪个约定最“新”即出台时间较晚,就应当适用哪个来处理。如就“分红比例”而言,公司章程规定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而股东
    2023-08-17
    380人看过
  • 关于公司的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
    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一、公司解散注册流程?《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一、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
    2023-06-23
    417人看过
  • 上市公司的章程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依据,股东变化情况不记载于章程没有侵害原告的股东权。
    前面第一、二种意见都认为丙公司取得股权是客观事实,对这一事实应当记载于乙公司的章程中,否则就会损害丙公司的股东利益。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自治性规则,是全体股东都承认并遵守的有关公司未来运作、发展以及权益分配的一种契约。公司章程并非确认每个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享有多少股份的依据。对股东资格和股份数额的确认,一般对内应依据股东名册为准,对外则按有关机关的登记来确认。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权益来源于股东资格及所占的股份数额,同股同权。既然章程不是认定股东资格及股份数额的标准,那么在章程中没有记载股东的名称和股权数额也不会侵害股东的权益。况且,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而言,不记名股东是无法在章程中确定其名称和股份数额的;就是对记名股东,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很强的资合性特点以及股份转让的市场化方式,使得如果每次股东或股份数额的变化都要求记载于章程不仅成本过高,也不必要。所以本案中,乙公司的章程
    2023-08-17
    85人看过
  •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不一致的,以哪一条为准
    1、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以哪一条为准?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的法律适用原则应从两个方面予以确认:一是公司章程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时适用公司章程;二是,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当我们发现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不一致时,首先要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普通人是不能修改公司
    2023-05-02
    472人看过
  • 分公司章程效力与公司总章程一致吗
    分公司章程效力与公司总章程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1、公司章程对公司有效。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有效性在于公司自身的行为受公司章程的约束;2、公司章程对股东的影响。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制定,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限于起草和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也限于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这是由公司章程的自治规则性质决定的。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主要表现在股东按照章程享有权利和义务;3、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性表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照法律、章程行使职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超出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的,应当对公司的行为负责。一、中小企业有哪些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
    2023-04-10
    269人看过
  • 在股东名册记名人与公司之间,公司凭名册记载向记名人履行义务,记名人凭此记载向公司主张股东权
    公司尤其是上市的股份公司,构成成员(股东)常常处于变化之中,公司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成员的变化情况,这会导致公司很多事务不能顺畅地进行。因此,采用备置股东名册这一静态的方法来寻找和识别股东就很有必要。[3]在与公司之间,股东名册上的记名人被推定为股权享有人。公司需要向股东履行义务或为其他行为时,只需依照股东名册而向其中记名的人履行或作出即可,公司无需在股东名册之外另外考查记名人的真实权属关系,即使某记名人的股权发生变动,但只要名册上的名称尚未更换时也是如此,此时将免除记名人不是真正股权人时公司的错误履行责任、这就是所谓的股东名册免责效力。同时,股东名册上的记名人凭名册的记载将产生两种效力,其一是资格授予效力,记名人没有必要再向公司证明自己的实质性权利,凭此记载就可以表明自己享有股东资格;其二是对抗效力,记名人凭此记载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而不管真实的权利状态如何。就股东名册的这些效力而
    2023-06-22
    193人看过
  •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应当一致,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指公司创建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而出具的书面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怎样的?根据本公司年月日第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1、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名称为:___公司。”现改为:2、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万元。”现改为:3、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现改为:4、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现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名称(盖章)年月日二、公司章程修正案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
    2023-04-27
    260人看过
  • 公司章程的修改是否应当与股东大会的决议相一致?
    1、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与股东大会决议一致应当一致,公司章程的修改是指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是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书面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经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法定代表人,(),(),现将公司章程修改如下:1“公司”p>现改为:2.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万元。”p>现改为:3.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有两名股东,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现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名称(章)年日期2.本章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公司章程修正案1.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变更登记适用本办法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正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修改的,涉及事项多、内容多的,不必提交,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签署后,可以提交完整的公司章程。2.“登记事项”是指《公司登记管理
    2023-05-07
    102人看过
  •  公司章程与投资协议的差别
    以下是公司章程和投资人协议的区别:1、从法律角度来看,合伙协议是指投资者之间发起设立的组织,而公司章程则是公司的宪法,所有公司、股东和高管等行为规范都必须遵守这一最高规则。2、投资协议并非必要的法律文件,可以约定,不会影响约定。而公司章程则是法律强制性的,不一定要签书面协议,但一定要有公司章程。以下是公司章程和投资人协议的区别的改写版本:1.从法律角度来看,合伙协议是指投资者之间发起设立的组织,而公司章程则是公司的宪法,所有公司、股东和高管等行为规范都必须遵守这一最高规则。2.投资协议并非必要的法律文件,可以约定,不会影响约定。而公司章程则是法律强制性的,不一定要签股东协议,但一定要有公司章程。3.关于约束力,投资协议属于协议,即协商,可以讨价还价,合同有相对原则。而公司章程的约束力则更为广泛,是法律必备文件,可以约束公司的行为。 公 司 章 程 和 投 资 协 议 的 区 别 : 从
    2023-09-20
    20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协议的要求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风险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股权转让表面上看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其实转让风险存在于交易的整个过程,有法律风险,有市场风险,也有道德风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很重要,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纲领,任何经股东会通过并经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公司、股东等都必须遵守,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行为都会被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也不例外。所以在股权转让前,受让方必须要了解公司章程是否作出了与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比如有的公司章程禁止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 股东会决议与章程不一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1、属于股东决议,是否需要书面补充视决议内容及执行情况而定,为防发生争议一般需要形成书面文字。 2、经合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在公司管理中法律效力最高,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若你公司股东会决议与章程有矛盾,个别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股东会决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故建议修改章程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矛盾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2
      由于股东协议并非工商登记必备文件,因此无须经过对外公示程序,所以股东协议并不具有“对外”效力。在处理股东与第三人之间事项时,理应依据经过登记公示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来加以判断。这是商事外观主义和第三人信赖利益的必然要求和充分体现。 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孰优孰劣不能一概而论,因两者的调整范围并不相同。我们认为,在“你有我无”的情形之下,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并不会存在冲突的问题;只有在两者均有约定时,
    • 公司股份变更,协议约定与股东会决议不一致还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
      股东会决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不一致时,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该重新协商签订。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可以自由进行,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即可。因此而产生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至于工商局说需要股东会决议本无依据,但基于其实践操作,必须提供的话也不难。所以,如果公司章程是否另有约定,如果没有,就股东会决议的做出,以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就可以通过啊
    • 公司章程授权转让股权结果不一致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5
      1、公司章程非股东本人签署。此种情况下,还需查证有下列或全部事实,从而与发起人协议相互印证: (1)缴纳出资的凭证,如出资证明书、付款凭证等反映出各股东的投资份额; (2)股东表决权在行使过程中反映出各股东所代表的股权份额; (3)股东盈余分配上反映出各股东所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 2、全体股东一致签署文件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股东在后一致签署的文件有权改变在先制定的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