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2:00:35 175 人看过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依照合同的预先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不产生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作为预先确定的赔偿数额,在违约后对损失予以补偿,非常简便迅速,免除了受害人一方在另一方违约后就实际损失所负的举证责任,同时也省去了法院和仲裁机关在计算实际损失方面的麻烦。由于违约金数额是预先确定的,它在事先向债务人指明了违约后所应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从而既能督促债务人履行合同,又有利于当事人在订约时计算风险和成本,从而也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发展。违约金依其发生原因不同,可以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违约金依其性质不同,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在规定赔偿性违约金的同时承认了惩罚性违约金,以赔偿性违约金为原则,以惩罚性违约金为例外。违约金是惩罚性的还是赔偿性的,一般来说取决于当事人的具体约定,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如果当事人没有作出具体的特别约定,或者如果约定不明确,那么在法律上应视为赔偿性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违反法律制度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违反法律制度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023-04-02
    240人看过
  • 合同进度款违约金上限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一、哪些情况下工程延误工期不算违约?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
    2023-02-24
    299人看过
  • 和公司的培训协议违约金额度是否有限制
    一、和公司的培训协议违约金额度是否有限制?有限制,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二、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情形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2023-06-01
    176人看过
  • 研究违约制度的意义和价值
    根本违约是指当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制度。建立基本违约制度的目的是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的社会价值。否则,如果允许当事人在违约时随意解除合同,无论违约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不符合鼓励交易的原则,不利于经济关系的稳定。如果违约方者其他任何人都无法预见违约的严重后果,则不构成根本违约。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是人们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预期违约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预期违约制度,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1、预期违约只是一种对将来可能违约的语言或行动上的表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对合同义务的已然确定违反,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它只是一种“可能上的违约”或“一种毁约的危险”。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当期限未到时,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也没有法定的义务去清偿。债权人不得违反双方均享有的期限条件而提前要求债务人履行债
    2023-07-04
    91人看过
  •  违反合同押金罚款制度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签合同收押金的处罚如下:1. 如果劳动者签合同收取押金,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2. 同时,每人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3. 如果这种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根据所提供的内容,签合同收押金的处罚如下:1.如果劳动者签合同收取押金,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2.同时,每人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3.如果这种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法 律 后 果 : 给 劳 动 者 造 成 损 害 需 承 担 赔 偿 责 任根据提供的核
    2023-10-04
    130人看过
  • 没有制定违约金的违约处理方式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2、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商品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过错如何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
    2023-07-04
    142人看过
  •  预期违约制度有哪些核心要素?
    预期违约制度的基本特征包括:1) 预期违约仅仅是一种表示未来可能违约的言论或行为,非实际违约;2) 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 债权人不得违反双方均享有的期限条件而提前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自己的债权;4)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预期违约制度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预期违约仅仅是一种表示未来可能违约的言论或行为,而非实际违约。与合同义务的明确违反不同,它只是一种可能性的违约或毁约的风险。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当期限未到时,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也没有法定的义务去清偿。债权人不得违反双方均享有的期限条件而提前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自己的债权。3、预期违约的救济方式不同于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包括了“拒绝履行行,则预期违约转化为实际违约,受害方可以实际违约而请求各种不同的救济方式。4、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
    2023-10-11
    46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制度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违约制度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一些系列的义务,那么就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
    2023-02-28
    246人看过
  •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怎么追索违约金
    1、关于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标准,目前没有任何国家或地方的法律可依据或参考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任职的职务及其工资水平、用人单位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标准、劳动者的主观恶意、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持续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劳动者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跳槽职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担责核心内容: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例详情:何某在豆浆店任面点师傅,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如解除合同,何某两年内不得在该地区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做相同或相似的食品,如有违约,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后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何某离开该店到另一豆浆店从事类似工作。何某应否
    2023-07-24
    316人看过
  • 这样规定违约金不合法(规章制度的适用问题)
    陈某1997年7月作为工程技术人员到某色织厂工作,并与厂方签订了至2003年11月30日到期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条款作出任何约定。2001年8月20日,陈某参加某社区管理干部招聘并被选中,于是向某色织厂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某色织厂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提出,按厂里1993年制定的规章制度第10条“违约金规定:工程技术人员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4000元”的规定,陈某应向厂方支付违约金。陈某则认为自己没有与厂方约定过违约金,也没有看到过厂方1993年制定的规章制度。因此,自己不应承担违约金。某色织厂则认为,该规章制度1993年已制定并经厂八届七次职代会通过,现在仍然有效,对全体职工都有约束力,陈某看没看过都应遵守。双方争执不下,陈某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陈某不应支付4000元违约金。这是一起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违约金争议
    2023-06-09
    145人看过
  • 预期违约制度的法律依据解析
    关于预期违约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即构成预期违约。民法典合同编预期违约制度是怎样的?(1)赋予合同解除权,引导当事人破解合同僵局,实现实质正义(第五百八十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法定解除权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对守约方的救济,因此只有守
    2023-07-03
    107人看过
  •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怎么确定竞业限制违约金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对竞业限制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额的上下限法律都没有规定,所以谈不上合法与否的问题,只有是否合理的问题。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是不合理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最低不会低于本人工资的20%,一般在30-50%之间。如果以后仲裁经济补偿可能会调高,违约金也会相应高低到合理的金额,由于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做一个靠近司法实践的回答。续聘一般情况下不能调岗、调职和调薪,如果要调整的话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当然企业单方提高待遇和职级肯定是可以。这只是一般做法,但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留下的遗憾之一。劳动仲裁实践中,对企业擅自单方变更合同或续订新合同时降薪降职和不合理调整岗位员工拒绝签订合同而提起仲裁的,企业一般会败诉。二、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
    2023-04-18
    247人看过
  • 协约恣意法有度违约金过高被修正
    中国法院网讯当事人的民事行为遵行的是自愿原则,但是,如果“自愿”得过了头,法律还是要予以适当的纠偏。3月14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当事人约定违约金过高的案件进行了“修正”。张某和杨某原是生意场上的朋友。2009年8月,杨某以将自己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张某为由,收取张某工程信誉保证金30万元。2009年10月张某获悉杨某已将工程转给了他人,感觉自己上当后急忙向杨某追要这30万元保证金。在张某的追要下,两人达成书面还款协议,约定杨某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将30万元归还张某,否则“超过一天加罚息1000元”。协议签订后,杨某仍未还款,双方矛盾不断激化。2010年9月,张某一怒之下将杨某起诉到许昌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归还欠款30万元,并坚决要求杨某按还款协议约定的“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36万元。许昌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后认为,杨某拖欠张某30万元理应及时偿还,杨某不按约定时间归还欠
    2023-06-07
    52人看过
  • 约定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制度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是: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侵权纠纷能不能协议约定管辖侵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约定管辖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
    2023-07-21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违约金确定制度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9
      法律分析 违约金的确定标准如下: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违约金应按照国家赔偿制度怎样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5
      违约金的赔偿比例最多为造成的损失30%,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 违约金约定可否超出约定额度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请求法院减少或者增加。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金的幅度限制是根据什么来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在确定的劳动合同中,若约定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提前辞退员工需向员工支付违约金的,那么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为劳动合同中的这个约定,并未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履行,否则员工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甚至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
    • 双方约定违约金, 对方违约金有什么限制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3
      合同违约金有限制。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与实际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减少或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