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医疗事故也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1:14:06 440 人看过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02年1月的一个中午,石某(第一原告丁某之夫,二、三、四、五原告之父)突然感觉身体不适,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浦口医院看病,下午三点多,浦口医院诊断石某急性下壁心梗死,第二天上午石某表示心前区不舒服,浦口医院认为内科保守治疗不能控制病情恶化,需要做冠脉搭桥或支架置入,经家属同意,11点整将石某送往第一医院,12:45经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

事发之后,石某的家人认为,石某送到医院并交纳了相关的诊疗费用后,即与医院构成医疗消费服务合同,浦口医院以及第一医院违反约定,未全面履行义务导致石某死亡。故要求法院判令浦口医院以及第一医院赔偿相关费用20万元。

浦口医院认为,他们对石某的治疗符合医院规程,石某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导致的必然结果。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一医院认为,石某在转院过程中就已经死亡,故其死亡后果与他们无关。

2002年5月第一次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双方对死亡原因各执一词双方均要求对石某的死亡原因作因果关系鉴定。于是,秦淮区法院委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浦口医院对死者石某的诊断正确,治疗过程未违反医疗常规;石某到达第一医院时已经神志不清,两瞳散大,BP(血压)为0,第一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无医疗过失行为。同年11月,秦淮区法院对此案第二次开庭并就上述鉴定结果组织双方质证。原告认为该鉴定报告有不实之处,要求进行重新鉴定。在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之后,法院又委托南京市医学会对该病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意见认为,浦口医院诊断明确,对患者的诊治虽不够积极有力,但无明显过失。患者转送第一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途中第一医院进行了积极救治,因此,石某的死亡与第一医院无因果关系。所以,最后作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原告在收到这份鉴定结论之后,就有关问题向专家进行了书面询问:浦口医院和第一医院在诊治过程中究竟有无过错?浦口医院的诊治不够积极有力是否属于过错?浦口医院对于患有心肌梗死的危重病人没有安排观察室进行特别护理、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脱岗现象以及转院的时候没有派熟悉的医生随行等等算不算过错?

对此,专家们的回答为:鉴定结论是“该医疗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至于是否存在过错或不足,不属于鉴定职责范围之内。鉴定书中所述“不够积极有力”是客观存在事实,原因是多方面的,转院问题与患者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但是患者住院后,医院没有安排观察室、给予特别护理是医疗不够积极有力的具体表现,医护人员脱岗,转院的时候没有派熟悉病情的诊治医生随行是不够积极有力的例证。

根据两次鉴定结论以及法院的调查,法院认为浦口医院收治石某以后,诊断明确,治疗措施没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故不构成医疗事故。所以,原告支付的治疗疾病以及丧葬费用属于正常发生的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的请求不能成立。但是就其没有安排特别护理,医务人员脱岗等现象,浦口医院没有能作出合理解释。因此,由于浦口医院的这种行为属于救治不够积极有力,造成患者家属一定的精神痛苦,应当支付一定的精神抚慰金。同时,由于石某在转入第一医院时就已经死亡,所以五原告要求第一医院承担责任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是不是纳入赔偿范围
    一、医疗事故是不是纳入赔偿范围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后,确定为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疗机构必须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系列项目在内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有什么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2024-01-29
    47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胎儿是不是该赔偿
    一、医疗事故中胎儿是不是该赔偿医疗事故中胎儿应该赔偿。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确定赔偿比例。具体赔偿数额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也可以采用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第一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医疗事故赔偿该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补偿计算方法如下:(一)医疗费: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二)误工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
    2024-02-03
    498人看过
  • 医院不赔偿医疗事故怎么办
    1、可以先与就医的医院就医疗事故的确认和赔偿处理问题进行协商。2、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诊断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技术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可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和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如果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只能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直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终局鉴定结论。4、如果对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则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不经复议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照行政诉讼处理。5、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只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侵权案件审理。一、佛山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1.提出医疗事故鉴定。一旦
    2023-06-23
    226人看过
  • 美容损害也是医疗事故吗
    通过手术的方式来达到美容整形的效果,目前属于“医学诊疗”范畴。整形手术虽然是医疗手段,但和一般就医治疗不同的是,它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消费。作为患者主动要求的治疗手段,往往会有一个预期的效果。这种预期和治疗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的差距,也是大多数类似纠纷的重要原因。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并不等同于医疗事故,如果当事人想通过医疗事故来要求赔偿,依旧需要权威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一、医患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哪些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理赔机构、保险机构、医学会、警务部门、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参与的一系列处置机制,先撇开这些机制的实际运行效率和社会效果如何,至少机制还是健全的。具体来讲:1、发生医患纠纷后,大、中型医疗机构都有专职处理医患纠纷的工作人员介入,先进行基本的情况了解和调处,一些很小的争议事件(一般为单纯的服务态度争议,或者争议金额在万元以内的)可能就在这
    2023-04-11
    483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医生赔偿还是医院赔偿?
    一、发生医疗事故医生赔偿还是医院赔偿?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分配,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的赔偿步骤1、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
    2024-01-03
    50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偿
    在医疗保险中,并不包括对医疗事故进行赔付。医疗保险的核心宗旨在于为参保人员提供与医疗相关的各种费用的支付保障,这些费用主要涵盖了一般的医疗开支以及各类特别门诊的治疗支出等等。然而,医疗事故则是指医疗机构内的主要医护工作人员在接诊、运送病人、登记检查、护理治疗以及诊断等环节中,由于未能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或者治疗水准未达到标准要求等因素,从而导致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提供错误的病情信息、误诊或遗漏诊断等严重问题,进而给患者带来身体上乃至精神上的伤害。《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19
    220人看过
  • 救护不当也属于医疗事故吗
    救护不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不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2023-06-13
    374人看过
  • 五种非医疗事故法院也将判赔
    40起医疗官司委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被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只有一起。日前,记者从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成立20周年研讨会上获悉,北京市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患者希望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目前还很难得到支持。为此,北京市法院对于虽然不构成医疗事故的5种情况,也将判决医院进行赔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陈特在该研讨会上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关键证据,但是由于目前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由与医院之间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医学会组织,所以医疗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很难保证。据分析,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非常少,首先是承担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本身与医院就是“老子和儿子的关系”或者是“叔叔和侄子的关系”,如果认定构成医疗事故首先对医院形象造成影响,再有对责任医生的前途影响也非常大,所以一般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中提出“需要改进”的问题一大串,但是鉴定结论还是
    2023-06-13
    163人看过
  • 医疗事故也能“保险”了
    最近,**保险公司在南京推出了一款医疗责任保险。购买了该项保险的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经认定的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单笔赔偿金额可达10万元。三级甲等医院的主任医师,一年只要交570元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一年中最多可承担100万元的医疗责任赔偿。这个本来很普通的新险种,刚一开办就在业内引起震动,并引发不同观点的碰撞。保险业内的许多人认为,现在医患纠纷频发,医疗事故的索赔金额也越来越大。医疗市场竞争不充分,医疗鉴定的公开化、透明度和法制化程度不够。保险公司如果大包大揽,患者没问题也会找点问题来,开办这一险种极有可能使医疗纠纷增加,而面对特别难缠的,医院和医疗鉴定机构不胜其烦时,为了息事宁人,可能会把皮球踢给保险公司。有些患者甚至担心,有保险公司巨额赔偿撑腰,有的医院可能会管理更松弛,个别医生会有恃无恐,责任心淡漠,反而不利于提高医疗质量。医务界人士对这项新险种看法也不尽相
    2023-02-04
    41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有多少,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
    2023-02-19
    264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以及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对于“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这个问题法律没有规定,根据患者的病情伤残等级及康复和后续治疗等有关。如长期的护理费用往往可以上百万。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二、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1.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2.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公平责任原则。4.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严格责任原则。三、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有什么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是: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
    2022-06-08
    2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是不是要赔偿才算遗产
    医疗事故赔偿款一般不算作遗产,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遗产主要包括:公民生前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等。死者结婚的一般是指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和个人财产。如何判断医疗事故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向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8-15
    34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主张侵权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事故如何主张侵权赔偿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患者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2023-04-18
    4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能否起诉医生不赔偿
    一、医疗事故能否起诉医生不赔偿1.面对医疗事故,受害人不能直接起诉医生要求不赔偿,而是应当起诉该医疗机构。这一原则明确指出了医疗事故中责任承担的主体——医疗机构,而非个人医生。因为医生在医疗机构内的行医行为是代表医院的职业行为,其责任应由医疗机构来承担。2.如果医生的行为触犯了医疗事故罪,那么将由公诉人依法起诉医生,但这与患方通过民事途径寻求赔偿是不同的法律范畴。二、医疗事故后应该怎样处理医生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对医生的处理主要遵循以下几点:1.医疗机构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医生进行追偿,以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2.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给予医生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并可能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一段时间,以警示和教育医生;3.如果医生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对其严重失职行为的法律制裁。三、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去投诉当医疗事故发生时,患者及家属应及时采取行动,
    2024-07-23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不是就要负责医疗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 1、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3、已确
    •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及医疗事故赔偿的关系是什么及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
    • 医疗事故中残疾人赔偿是按医疗事故赔偿金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
    • 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6
      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当结合具体损害后果确定。1,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 2.赔偿金属于死者的个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因此。
    • 医疗事故的赔偿注意事项哪些不算医疗事故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5
      医疗事故赔偿注意事项: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的双方,即医疗机构和患者;2、患者的基本情况;3、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4、医疗事故原因;5、赔偿金额;6、赔偿金的支付时间;7、违约责任等。二.明确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者确定赔偿金额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时,双方必须对医疗事故进行明确的等级鉴定,鉴定必须得到双方的认可。3、详细的医疗事故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