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5:30:38 101 人看过

1、如果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方式作出,则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

2、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关于承诺方式的意图,则承诺人也应当按照该方式承诺;

3、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

4、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

一、在哪看承诺送达时间

承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产生预期的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因为超过承诺期限,则要约失效。

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如果是口头要约,则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必须即时承诺才有效。口头发出的要约包括双方面谈提出的要约和在电话交谈中提出的要约,对于这种口头要约,如当时不立即表示接受,则在谈话结束后,该项口头要约即不复存在。

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也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如何确定承诺的期限?此时,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可分为三段:

1、要约到达于受要约人的期间;

2、为承诺所必要的期间;

3、承诺的通知达到要约人所必要的期间。

二、确认合同生效日期时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我国民法典采取到达主义,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即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然而,在确定承诺生效时间时,有以下几点情况值得注意:

1、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迟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这就是说,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由于其他原因(如由于邮政部门传递信件迟延)而导致承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则承诺应视为有效,承诺生效时间按承诺通知实际到达要约人的时间确定。

如何确定承诺是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发出的呢?这就要根据要约的方式来确定承诺发出的时间。如果要约是以信件或者电报发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要约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则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以直接对话方式作出承诺,应以收到承诺通知的时间为承诺生效时间,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则受要约人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一旦实施承诺的行为,则应视为承诺的生效时间。如果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则应以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时候,才为承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必须经批准或登记才能成立,则应以批准或登记的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

4、需要签订确认书的情形。通常情况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有时,当事人在磋商中会提出以一方或双方签订最终的确认书合同才能正式成立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来决定的,所以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在于承诺什么时候生效。

1、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迟延。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电文合同以到达时间为准。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要约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则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对话承诺以收到承诺通知为准、以直接对话方式作出承诺,应以收到承诺通知的时间为承诺生效时间,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则受要约人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一旦实施承诺的行为,则应视为承诺的生效时间。如果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则应以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时候,才为承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必须经批准或登记才能成立,则应以批准或登记的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

4、需要签订确认书的情形。通常情况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有时,当事人在磋商中会提出以一方或双方签订最终的确认书合同才能正式成立合同。《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防卫过当罪过表现形式是什么?
    只能是过失,因为正当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时,就转化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行为。所以它本身是从合法行为转化而来的。一、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分别是什么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是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是避险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正当防卫具有哪些条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限于面对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2、时间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正在进行是指已经着手,尚未停止。3、意思条件。防卫者具有要保护合法权益的防卫意识。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5、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三
    2023-04-05
    118人看过
  • 创新承诺形式,开展承诺内容
    我市在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过程中,积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和村党组织、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村党组织书记引领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带头做出承诺并兑现承诺,督促普通党员按照承诺事项一一兑现承诺。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广大农村党员也积极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具体承诺事项,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目前,全市70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了为民服务承诺制,广大群众从承诺中切实感受到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新变化。一、临江市落实承诺制的主要做法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为民服务承诺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书面的形式居多,比如党员记事卡活动,填写承诺表,村党支部大会公开承诺,公众场合公开承诺,弱势群体救助机制等形式。总的来看,有以下几种做法:——农村党员干部创业示范岗。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基础,六道沟镇西马村党支部公开承诺,调整资金投向,拿出一部分资金,引进五味子种
    2023-06-09
    403人看过
  • 劳资关系表现形式有什么
    劳资关系表现形式有:(1)国营与集体企业。企业的机构有管理部门、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厂长;(2)私营企业。雇员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靠合同维系,工会率不高;(3)外资企业。一是中欧、中美合资或独资企业,二是东亚、东南亚国家投资的企业。劳资关系的法律特征《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劳资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3、劳资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
    2023-08-13
    122人看过
  • 实现承诺的条件是什么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非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一种要约而非承诺。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非要约对象向要约人作出的完全接受要约意思的表示也不是承诺,因为要约人根本没有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愿。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对要约内容作任何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超过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外,为新要约。一、要约邀请的主要类型有哪些1、寄送的价目表。价目表仅指明什么商品、什么价格,并没有指明数量,对方不能以“是”、“对”或者“同意”等肯定词语答复成立合同,自然不符合作为要约的构成要
    2023-02-23
    455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类型及现实表现形式
    1、本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向相对人表示已经授权而实际上未授权,相对人依赖本人的表示而与行为人进行的交易行为。这种情况中,本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如广告授权方式的相对人为公众),本人对于自己的授权声明,可以撤回,但是应在相对人与行为人的民事活动成立之前撤回。撤回的通知应有效地到达相对人,一般应以授权声明同样的方式做出。2、本人将其具有代理权证明意义的文书印鉴交与他人,他人凭此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相对人对此信赖而进行的交易。这些文书印鉴包括被代理人的印章,合同章,盖章的空白证明信,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文书等。这些文书印鉴本身虽然不是授权委托书,但其与本人有密切联系,具有专用性,起着证明代理权的作用,善意相对人因此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合同,应构成表见代理。3、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
    2023-06-08
    136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表现形式及承担责任
    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错误医疗行为,致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后果。医疗过错的表现多种多样,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表现有:1、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所谓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具备意思表示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诊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愿做出选择的权利。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知情同意权从医疗机构的角度看,是医务人员的义务,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说明、告知和解释
    2023-02-13
    446人看过
  • 立功表现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立功表现的行为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立功表现是指我国刑事法律术语。指犯罪分子确有悔改之意而受到政府奖励的行为。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吗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根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
    2023-07-03
    203人看过
  • 承诺应当以什么形式作出呢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也可以按照交易的习惯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作出。一、合同要约生效的要件是合同要约生效要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二、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就是否生效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是否生效要看是否符合要约的生效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招租合同双方都是
    2023-03-23
    111人看过
  • 什么是有罪推定?有罪推定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关于有罪推定是什么意思?有罪推定是指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大多为实行欧陆法系(大陆法)国家及地区。“无罪推定”原则是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准则,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罪行成立,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证据是认定犯罪能否成立的唯一根据,因此对证据的审查和辨别,是整个审判过程中的核心内容,被告人可以不回答,也没有义务自证其罪。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那么只能根据“宁可放走一千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司法原则,宣告被告人犯罪不能成立。二、表现形式它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一般民众对被追诉人有罪判断严重外化且侵害被追诉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或者对被追诉人的定罪量刑
    2023-02-19
    290人看过
  • 承诺失效有哪些表现
    承诺失效的情况:承诺被承诺人撤回;承诺迟延,按照通常情况能到达要约人,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拒绝接受该承诺的;或者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的等。一、有关合同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吗要约的变更包括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传统理论认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任何的限制、扩张或者变更,否则不构成承诺,应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即反要约,合同不能因此成立。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的法律后果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
    2023-03-14
    84人看过
  • 股权和所有权变动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股权的交付与股权本身的形式直接相关。股权不同于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其他权利。没有具体统一的权利证书。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股权形式。有限公司的股权分为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文件三种形式。出资证明书是公司向股东签发的证明股东身份和权利的基本法律文书。股东名册是有限公司记载股东名册的书面文件。公司登记文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持有的证明股东身份和权利的正式文件一般情况下,上述文件中股东身份的记载是一致的,不存在矛盾和冲突。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彼此之间往往存在不一致之处。如股份转让后,已登记在股东名册但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或已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但未办理股东名册登记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记载或者股东变更登记的转让,应当作为所有权变更的标志吗?现行立法缺乏具体规定,只能根据一般原则和法律原则进行分析和选择综合分析表明,股权变更登记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作为股权变动的一个要件,其理由更为
    2023-05-07
    153人看过
  • 口头协议的法律风险表现形式是什么
    1、风险表现1。口头同意、争议、无根据的口头陈述。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导致各种风险。常见情况包括:(1)交货地点协议不明确,导致履约成本增加或交易失败;(2)交货批次和时间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3)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责任协议不明确,导致货物损失风险不必要(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发生争议时无法达成协议(5)付款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延迟付款(6)可能由货物付款方式引起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7)违约金协议,逾期付款违约金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诉讼期间无法计算损失,无法支持索赔(8)忽视主管法院,导致诉讼费用增加(9)签名和盖章的有效性存在缺陷,导致合同无效或争议的II。响应计划1。消除口头承诺2。签订既能促进交易,又能最大限度控制风险和保护自身利益的合同III.具体的预防措施1。制定标准合同。邀请专业人士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和
    2023-05-07
    330人看过
  • 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有什么
    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如下: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一、作出承诺只进行非实质性变更是否生效作出承诺只进行非实质性变更不生效。如果承诺对要约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做出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二、要约的形式包括什么及失效时间要约的形式有:书面、口头、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要约失效时间: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三、要约协议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1、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
    2023-03-30
    323人看过
  • 地价基准的表现形式
    法律综合知识
    1、级别基准地价:级别基准地价是依据土地级别的划分区域制定出来的平均地价,它仅能反映同一级别区域的宏观平均地价;2、区片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是在级别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在空间上将同一级别进一步划分成更小的若干均质区域,然后评估出区片的基准地价;3、路线价:路线价是通过对面临特定街道、使用价值相等的市街地,设定标准深度,求取在该深度上数宗土地的的平均单价并附设于特定街道上,即得到该街道的路线价。西安市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nhi广州房产律师网nhi广州房产律师网土地级别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和用地nhi广州房产律师网一级土地3300(220)2610(174)1950(130)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土地级别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和用地一级土地3300(220)2610(174)1950(1
    2023-07-02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不承诺具体是什么样的表现形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3
      通知的方式是承诺的表现形式;但是,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承诺,则该行为也可以是承诺的表现形式。因此,承诺的表现形式包括通知对方或某些行为。
    • 注销承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3
      注销承诺的表现形式有:清理的承诺,即承诺对企业注销后遗留或者未清理债务,负责处理;债务承担的承诺,即承诺人明确承诺由其代为偿还企业的遗留的债务;虚假清理的承诺,即承诺注销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 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有什么表现形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8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边)境的行为。
    • 承诺的表述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承诺为意思表示,所以意思表示效力发生之时也就是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合同因对方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最大量、最普遍的。但合同成立还有其他方式。传统上还有三种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有的同志认为,交叉要约,同时表示属于要约、承诺的特例,是互为要约人,互为承诺人。意思实现则属于承诺的表述方式,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
    •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对赌协议是怎样的表现形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在实务中则被称为“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估值调整协议权利,那么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对赌协议是怎样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