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政阿姨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9:50:45 143 人看过

家政服务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劳务关系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劳务关系劳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

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

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

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这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

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

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

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来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从合同相关文章
  • 阿姨被关是否会影响我考公务员?
    阿姨坐牢的,不会影响当事人考公务员。阿姨的刑事处罚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影响,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就可以报考公务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治安拘留会不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行政拘留对子女考公务员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行政拘留会留有案底,对子女的成长进步基本没有影响。即使是本人受过行政处罚,只要不是去应聘政治审查要求高的职业,如参军、政法等,也不会对本人造成什么影响。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务员录用规定
    2023-07-03
    235人看过
  • 家政阿姨偷东西没证据怎么办
    关于遭遇盗窃物品,向警方报案的操作步骤乃如此:接到来电之后,通常情况下警务人员会提供距离您最近的派出所的联络方式或者直接为您进行转接;而待抵达相关派出所之后,您将会迎来派出所民警的热情接待,他们将仔细聆听您阐述具体的地址,之后会承诺于5分钟内抵达您所在的现场;一旦到达事发地点,通常会有两至三名警务人员投入案件调查工作中来,他们会对受害人进行详尽的问询,包括受害者所掌握或者了解的有关案件的详细经过,以及案件发生的现场环境等关键细节;如若此类信息对于案件调查至关重要,那么警务人员将会参照相关规定制作详细的笔录并请求您亲自签署;为了方便后续调查工作,警务人员一般会留存您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作为受害方的您还享有向警方索要联络电话的权益,以便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沟通时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当然了,在案件成功告破后,警方会主动通知您此次事件已经圆满解决。《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2024-05-19
    223人看过
  • 签了劳务协议一定建立劳务关系吗
    一、签了劳务协议一定建立劳务关系吗签订何种名称的合同仅仅是形式问题,而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要落实到实质问题上,如双方主体符合劳动法规定,签订的合同内容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等,即使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也能认定实质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二、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办目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劳务雇佣现象,各行各业提供劳务者受害事例频发,接受劳务者多为规模较小的企业或个人,存在着设施不健全、疏于管理、安全保障措施较少、风险意识薄弱等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对双方均会产生困扰。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用工者的劳务,用工者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提供劳务期
    2023-02-24
    65人看过
  • 坐牢的阿姨是否能够通过政审?
    阿姨坐牢政审能通过。公务员政审的具体内容包括:家庭出身(父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成分,有无海外关系、是什么样的海外关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有无受奖励或处分的情节、道德品质、缺点和不足、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政治历史情况。外公坐牢影响外孙参军政审吗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的会影响报考公务员百的。但是影响程度跟报考岗位有关,若报考警察等政法系统公务员的话,政审会通不过;若是报考一般岗位的话,存在通过的可能。公务员考试中,有一条规度定不仅要求参考人员本身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还要求这考生的父母是没有犯罪记录的。如果有犯罪记录,及时通过网申、笔试、面试环节,在政审环节也会将其刷问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不合格。反正只要直系、旁系、配偶犯罪的都不可以报考公务员。就版算报考了公务员也顺利
    2023-07-03
    105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区别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
    2023-06-24
    92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4.当发生争议进行处理时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确认方式如下:1.双方主体资格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
    2023-04-13
    269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关于劳动与劳务的区分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二、关系的性质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特殊身份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当事人关系的性质不同,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有劳动报酬,不涉及社会保险。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事法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
    2023-07-08
    391人看过
  • 劳务关系需要买社保吗,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劳务关系需要买社保吗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保,用人单位要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购买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
    2023-04-18
    373人看过
  • 家政服务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一、家政服务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家政服务人员如保姆、钟点工与家庭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如果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则与家政服务公司构成劳动关系。若家政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人员仅仅签订的是家政介绍合同,则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判断家政服务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要看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工地工人是否是劳动关系在工地打工是劳动关系,工人在工地提供了劳动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
    2024-02-06
    351人看过
  • 家政人员与家政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可知,建立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服从的内部关系,劳动者不仅以用人单位职工的身份工作,而且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实践中,家政人员与家政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家政公司仅起中介公司作用,从中收取中介费,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薪酬等均由家政人员与雇主自行协商确定,并由雇主直接支付给家政人员薪酬,且家政公司
    2023-02-18
    298人看过
  • 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一致的吗以及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是什么
    一、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一致的吗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不完全一致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从事雇主授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劳务关系,而雇佣人接受受雇佣人提供的劳务,并且给付约定的报酬。雇主与受雇佣人之间是存在支配和服从的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配劳动力,双方存在对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不是对劳动者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其责任形式将完全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则是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自然人之间建立劳务关系后,若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原因造成他人受到损害,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二、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是什么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是:雇佣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
    2022-07-06
    405人看过
  • 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
    实践中,与劳动关系相近的一类劳务关系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2)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3)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一、劳务合同的风险劳务分包管理不慎带来的风险。劳务分包包括规范的劳务分包和不规范的劳务分包。规范的劳务分包关系是指工程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在这种关系中,劳
    2023-02-04
    104人看过
  • 55岁阿姨打工算劳务雇佣还是劳动合同呢
    张某诉称,其于2008年9月1日开始在被告公司从事后勤工作,约定月工资为600元,工作后被告只给其发放了2008年9月1日到2008年10月31日两个月的工资,至今未曾发放任何工资。后原告向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张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应得工资两万余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1500元。被告公司辩称,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雇用了原告2个月,已将这2个月的报酬结清。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法定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周岁,原告到被告公司工作时已满50周岁,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条件,原、被告之间应视为曾存在短暂的劳务雇佣合同关系。原告虽主张其自2008年9月以来一直为被告提供劳动,但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原告请求被告支付2008年
    2023-06-12
    64人看过
  • 家政公司欠阿姨工资,可以要求雇主支付吗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发放员工薪资待遇,对于这种状况,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当受到保护。为此,劳动者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追索:首先是前往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诉举报;其次,还能向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裁定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另外,劳动者也可以积极搜集有关考勤记录、工作证件等关键性证据资料,并直接将之提交至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以此来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的薪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024-05-01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从合同
    词条

    从合同是指在法律上与主合同相互关联,并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的合同。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在主合同成立后,其从合同才成立,而且其存在是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受到主合同的制约。... 更多>

    #从合同
    相关咨询
    • 家政阿姨是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9
      劳动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家政阿姨是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调整。如果是和具体某个家庭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除非该家庭是个体工商户,否则不属于“用人单位”,不受劳动法调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
    • 达到后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这个影响因素有很多,比如是否已经享受退休金,签订的合同是否到期,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理解,但大部分还是认为是劳务关系。rr《劳动合同法》r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r(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兼职建立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兼职的特点 1、由于企业的发展需求,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着眼于是否让推广商或者代理商先富起来,作为产品内容服
    • 做饭阿姨下班骑车摔伤与雇主有关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 劳动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否有关系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3
      劳动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有关系的。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