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宁夏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和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属国有工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事关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目标的实现,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事关我区改革与发展事业的顺利进行。为了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企业自宣布破产之日起,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及其劳动关系亦同时终止。破产期间尚未安置的职工的生活费,按当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渠道暂先垫付。垫付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不再代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二、破产企业职工在企业宣布破产前劳动合同期限已满,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应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按照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标准,每满1年享受1个月生活补助费,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破产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领取了生活补助费后,可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破产企业自宣布破产之日起,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照自治区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8%(其中离休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以10年计算,一次性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5至6级的职工,可以作为退休职工安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因工致残退休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以10年计算,一次性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四、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职工,也可以参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按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后,可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五、破产企业尚未达到提前退休条件且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职工,愿意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付给安置费。一次性安置费标准按照自治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职工本人的工龄计算,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乘以工龄段系数(1-10年工龄为1.1,11-20年为1.2,21年以上为1.3,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但最高不得高于自治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自谋职业职工在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后,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六、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自谋职业领取了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安置费后,原养老保险关系依然保留,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退休费。凡不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年限,相应扣减退休后的养老金。职工档案交当地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托管;续缴养老保险及办理退休等手续可由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代为办理。七、破产企业职工被国有企业、单位重新接收安置就业的,应当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确立劳动关系,职工工龄连续计算,但不享受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费。八、企业职工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要求转移工作单位的,可以办理转移手续。九、在企业破产程序终结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将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予以足额补缴。十、破产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照现行规定的因工和非因工死亡的标准,每人一次性发给60个月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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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生活费怎么办,国有企业破产企业职工生活费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4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未参加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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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属于工作失职罪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4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会判得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 2、法律依据: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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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医保的相关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8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只有大病医保,没有基本医疗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补足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不缴费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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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职工属于公职人员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4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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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是属于政府行为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1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不高于当地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市、区属企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不低于去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实发468元,其余额用于职工个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