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变更反担保效力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20:20:25 255 人看过

一、反担保

1、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的担保提供担保,这种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相当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2、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但不包括“保证”),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3、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二、保证合同变更反担保效力

1、担保合同无效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①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②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①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②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

2、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仍然有效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相关知识: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的方式民法典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反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一、反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人还有责任吗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此种责任,属于《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所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这种缔约果实责任的承担,具体情形是:(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二)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无论何种情形,无效担保合同之担保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后,仍可向债务人相应追偿。二、反担保人要承担全部债务吗反担保行为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的性质一样,都是担保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反
    2023-06-08
    410人看过
  • 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应具体分析。1、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债权,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不受影响。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4、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律师补充:基于保证人仅承担合同债务的特殊性,为平衡保证人与债务人、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对保证行为确立的基本规则是,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例如债务范围、债务类型等,若加重了债务负担,需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对于加重部分的债务,保
    2023-05-06
    97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在担保合同前签订有效吗
    看具体案件情况,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同担保合同的效力无差。一、反担保应该怎么实现?反担保需要具备的要件: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二、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什么第一,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为反担保是依附担保而存在的;第二,债务人或除了债务人的其他人向担保人提供担保;第三,只有在担保人给债务人提供抵押、保证、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四,要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要采取书面的形式,如果依法是要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就应当办理相关的手续。三、担保有什
    2023-06-28
    374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
    ____银行:????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
    2023-04-23
    358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担保人):乙方(借款人):住址:电话:丙方(反担保人):住址:电话: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
    2023-02-22
    98人看过
  • 担保函和保证合同的效力是否一致?
    抵押人的责任。发生抵押担保合同纠纷的,借款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折价,或者优先支付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出质人的责任。发生抵押贷款合同纠纷的,借款人未按照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对质押动产进行折价、拍卖、变卖,或者对质押权进行变现、转让,并优先支付价款。出质人丧失质押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或者丧失债权、股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投标担保函跟投标保证金一样吗不同,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时,必须随附银行的投标保函。而投标保证金则是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交付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
    2023-07-01
    220人看过
  • 合同变更担保人不承担责任还有效吗
    合同变更之后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合同还是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一、债务转让后保证是否还有效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担保合同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务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并且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该先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并且还需要保证人书写同意证明等。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如下: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三、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无效1、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
    2023-04-11
    313人看过
  • 反担保的效力范围
    一、反担保的效力范围反担保的效力范围,是反担保人对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即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因此,除当事人在反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的范围相同,具体包括:担保人于担保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之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如运费、汇费等;前面支出款额的利息;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如质物的保管费用,拍卖费用等。担保人自行履行担保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担保人只能在主债权的范围内对债务人和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注意的是,在有偿担保中(如对外担保)担保人要求被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的权利,在性质上不属于追偿权,因此,反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及于该部分债务。当然,反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民法典的反担保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三人为债
    2023-05-06
    229人看过
  • 合同虽然变更保证仍然有效
    2002年2月,徐某向王某借款8000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每元每月2.5分计算,并由姜某进行担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徐某与王某于2002年10月进行了协议,将原来的利息降低为每元每月按1.5分计算,但未通知姜某。借款逾期后,徐某未能如期归还,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与姜某偿还借款。在审理过程中,姜某得知徐某与王某变更利息的情况,遂主张自己是对原合同进行的担保,而徐某与王某变更利息是形成的新的合同,且未经本人同意,所以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与王某订立借款协议,姜某作为担保人应对担保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徐某与王某达成降低利息的协议,虽然没有征得姜某的同意,但是变更后的借款合同并没有加重徐某的债务,而是减轻了徐某的债务,所以姜某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遂判决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某借款8000元及利息,由姜某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09
    343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效力期限是什么时候
    合同担保期限: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限一般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限可以有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担保人的责任的期限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民法典连带责任期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限,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合同没约定的,保证期间是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
    2023-03-11
    63人看过
  • 合同效力验证: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是不能独立于主合同的,主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才有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保证合同无效主合同有效吗保证合同无效的,不能确定主合同是否有效,所以主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2023-07-06
    378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①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②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①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②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2、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仍然有效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2023-06-09
    329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反保证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反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采用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提交相关的所有权证明及与之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二)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担保能力证明;(三)反担保人、担保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四)主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文本;(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第三条符
    2023-03-07
    350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反担保合同的主体?
    一、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反担保抵押合同类别的认定。抵押权可以分为一般抵押权和特殊抵押权。反担保中的内容不符合特殊抵押权登记,自然将反担保抵押登记认定为一般性抵押登记。2.抵押权人应该为担保公司。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抵押登记权利金额认定。在实践中,本担保合同的金额由动产、不动产、银行票据等一并构成本担保合同的主债权。而房屋抵押从合同仅仅是主合同中的一部份。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4.抵押存续日期认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房屋抵押从合同的抵押登记存续期不能超出主合同的登记存续期限。二、反担保合同的主体反担保合同的主体是由主合同的主体构成。主合同的债权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即担保权人,主合同的债务人就是担保
    2023-06-28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担保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一、反担保 1、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的担保提供担保,这种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相当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2、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但不包括“保证”),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3、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二、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①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
    • 合同变更后担保的效力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至于何种类
    • 抵押合同被变更是否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5
      一般认为,只要主合同变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依然有效。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主合同有效,抵押合同亦有效。如果主合同或者抵押合同有特别约定,按特别约定办理。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保证担保合同变更可以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6
      保证担保合同可以变更。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
    • 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还要签反担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6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而订立的合同即为保证合同。由于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主合同变更与保证合同的效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有很大影响。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担保莱系的基础上设立的。作为反担保的对称并为反担保设定的前提和基础的本担保,是指并仅限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