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的房子挺立在一片废墟之中,那些废墟原本是多年的四合院、各种店铺,甚至还包括公共厕所。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走,丁先生的语气很坚决,我们一定要等政府给一个说法。
这是记者前不久在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某胡同里的所见所闻。实际上,说胡同已经不很准确,在去年开始的房改和危改工程中,这里的胡同早已面目全非。当地的4000多户居民已经陆续迁走,像丁先生这样等说法的,只剩下200多户。而他们如此坚定的信念,则大多来自于他们手中紧握着的、印着烫金国徽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来之不易的土地证
丁先生家的私房是典型的四合院,高高的门槛依稀透露着其家族往日的辉煌。据他介绍,这些房屋是其祖辈在清朝乾隆年间买地构建的,当时总共有21间,1956年的时候留了8间自家居住。这块地的土地税,文革前我们一直在交,文革后又交了两年,每个季度大概40块钱。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没人收了,丁先生说,这应当是我们家的私产。
2001年,北京市进行了建国以来的首次城镇土地初始登记。丁先生当时很高兴,以为终于可以明确这块土地的权属问题了。然而,登记之后,他并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
2003年初,政府下发通知,要对东花市一带的胡同进行房改和危改,拆迁迫在眉睫。丁先生和他的邻居们意识到,只有得到土地使用证,确认了土地使用权,才会在拆迁中得到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补偿。于是,他们再次向发证机关提出要求,但还是没有得到回音。
拆迁工程浩浩荡荡地进行,许多居民失去了耐心,纷纷迁走了。但丁先生等人始终没有放弃,继续和政府反复交涉。他们表示,如果拿不到土地证,就决不迁走。这样,一直到去年年底,共有200余户拆迁户终于拿到了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北京市总共对三万余户的私房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调查,但是发出的土地证却寥寥无几,丁先生已属幸运。
土地证有什么用
据《北京日报》报道,2001年,北京市对城镇国有土地的登记,首要目的在于保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报道中说,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很多地方还没来得及进行地籍调查,就要被拆迁重建,为了更好地维护私房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采取相应措施,对私房所使用的土地先调查、先公告、先发证、先确认。
丁先生家的房子属于私房,理所应当享受这四先的待遇,而且得到土地证之后,他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保护,然而,事情仿佛都没有按照理想中的情况发展。
在拆迁单位给丁先生的补偿计划中,只对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考虑,而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则只字未提。丁先生想不通,就打电话向有关部门询问,但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最近一次得到的说法是:只有对公家的土地才有补偿,对私人没有。
更让丁先生纳闷的是,拆迁公司早就拿到了东花市地区的土地批准文件,有了这个文件,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已经掌握在他们的手里。但我们手里的土地使用证也不是假的啊!这不是把一块地卖了两次吗,丁先生气愤地说,怎么能这么干呢?
另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崇文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一位副局长称,对拆迁户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目前还不可以,有关政策和法规没有作出规定。崇文区法制办负责人也表示,凭什么给,怎么给,都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在哪里空白
新修改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还指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于这些条文,丁先生和他的邻居们再熟悉不过,可是他们要怎样用这些条文来保护自己的私产呢?难道只是把宪法写在墙上、贴在门上吗?
实际上,不只是在北京,国内的其他城市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居民们继承的房屋和土地,都是祖辈付出心血,用多年的积蓄购置的。1982年宪法规定所有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之后,这部分的土地所有权收归国家,这些居民的财产形式便从土地所有权转化为土地使用权,这个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
拆迁单位在拆迁之前,应当与我们协商,以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才能动手拆迁,丁先生的邻居李女士说。
但是,翻开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只能看到对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补偿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已被写入宪法,目前应当尽快根据修改后的宪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这样才能使宪法原则得到落实。
东花市地区的拆迁还在进行,丁先生和200余户居民还在观望。看看政府还能不能在政策方面做出调整,丁先生说这是他们共同的心态。
-
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的赔偿问题
132人看过
-
拆迁补偿费用及土地征用问题
424人看过
-
征用补偿款和拆迁问题:土地确权后的归属
260人看过
-
不应忽视补偿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
176人看过
-
回迁房拆迁补偿问题的法律解读
498人看过
-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拆迁合法吗
352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拆迁为什么不给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3按照当地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赔偿问题:探讨无使用权房屋的拆迁赔偿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1面临农村宅基地动迁时,补偿方案通常会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实地测量结果进行。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如基地补偿费、房子补偿费和装修费等,以及实物补偿,如安置费、搬家费用、困难补贴和奖励等。当然,还可能有家电移机补偿和非住宅房屋经营损失补偿等其他方面的补偿。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通常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直接给予金钱补偿,按照每平米的价格计算。第二种是提供房屋,在政府规划的安置区内,按照不同价格
-
在无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赔偿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251、如果你家农村宅基地面临动迁,那补偿会以你家里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国土部门的实地测量结果为依据。补偿里面包括货币——比如基地补偿费、房子补偿费和装修费之类的;还包括实物——比如安置费、搬家费用以及困难补贴和奖励之类的;当然也少不了家电移机补偿和非住宅房屋经营损失补偿等等。 2、说到补偿这块儿,其实主要对象是土地使用权。通常情况下有两种补偿形式,第一是给你钱,按照规定好的补偿标准,用每平米多少钱
-
离婚能不能追回户口拆迁补偿的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3户口迁出搬迁补偿,可以在离婚后追回相关赔偿。房子拆迁的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是补偿给产权人的。产权置换是按房子面积计算。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以后房产证也没有加名,离婚的时候不会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可以要求补偿房产的增值部分。拆迁的时候也可以主张补偿。
-
拆迁是否可以补偿土地使用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4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