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1:02:04 255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并且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职工劳动能力的减弱或丧失,有可能导致由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没有了生活来源,同时增加了护理工伤职工的负担。通过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改变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使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减轻护理照顾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的经济负担,因此职工的直系亲属也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对于可以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该职工的伤残程度发生变化,其劳动能力已不能胜任原工作,或由于其他原因,可以提出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3、经办机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经办机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发生变化直接影响到待遇的给付,工伤职工应享受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特别是对于劳动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的职工,如果仍然按照先前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基金和其他参保人都是不公平的,因此,《工伤保险条例》赋予了经办机构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规定如下:1、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期限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3、遇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复核程序首先,申请复查的主体与申请原鉴定的主体大体一致,都有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不同之处在于,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申请复查,但在一开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保险经办机构并不在申请主体之列。其次,申请复查鉴定有时间规定,必须在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提出。再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由设区的市级鉴定委员会作出,因此复查鉴定的受理机构就必须是比设区的市级更高一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事人不得任意选择鉴定机构。最后,复查鉴定结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
    2023-07-03
    355人看过
  • 工伤职工什么时候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一、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和设区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三)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1、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
    2023-02-17
    253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两级终局制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何理解劳动能力鉴定两级终局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劳动能力鉴定中设立两级鉴定的形式,主要是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救济渠道。因为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有可能会出现鉴定的有失公允或者申请人主观认为鉴定的结论不客观公正的情况,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机会,不仅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从程序上的科学性,也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正性。
    2023-08-17
    227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
    (一)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二)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三)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四)工伤职工生活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五)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六)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一)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二)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三)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四)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五)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
    2023-02-28
    339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应做哪些检查
    劳动能力鉴定检查项目具体如下:(一)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二)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三)劳动能力复审鉴定;(四)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五)延长医疗期确认;(六)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七)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八)伤残军人劳动能力鉴定;(九)工伤康复对象确认;(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十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等。《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
    2023-08-18
    369人看过
  • 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多久能回复
    60日内安排做鉴定,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一、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应提交哪些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XX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
    2023-02-16
    78人看过
  • 雄安新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复查申请书》一份(原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方,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复印件);(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四)初评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表》一份(复印件);(五)诊疗病历复印件一份;(六)提出复查申请时的日期已超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落款日期15日的,须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回证》原件一份;(七)用人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的,除提供上述材料,还须另提供: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诉处理彩礼返还纠纷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一)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二)主要证据材
    2023-06-22
    409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
    2023-03-28
    168人看过
  • 什么人能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能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人员如下: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2、工伤职工所在单位;3、经办机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条件是什么1、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必须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的1年内即使工伤职工的伤情有变化也不能申请复查鉴定。必须在一年后,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五年、十年都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由于工伤职工伤情的变化情况很难用一个时间段来界定,医学技术也在进步、职工存在个体差异等情况,如用一个具体时间段来限制复查鉴定是不客观的,也是不科学的。只要权利人认为工伤职工的伤情有变化了,就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的任
    2023-07-28
    266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复鉴的情形
    劳动能力鉴定复鉴的情形有哪些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2023-06-14
    327人看过
  •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由谁负责
    一、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由谁负责1、劳动者发生工伤,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怎么走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2)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3、组织鉴定。(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2)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
    2023-04-20
    433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能不能提出复查意见
    能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而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3、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
    2023-07-28
    356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要经过哪些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要经过的程序是: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5.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6.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一、怎么鉴定工伤的鉴定工伤的流程为: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
    2023-06-23
    250人看过
  • 酒泉阿克塞县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
    一、酒泉阿克塞县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二、酒泉阿克塞县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设定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三、酒泉阿克塞县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材料1、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
    2023-05-14
    184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哪些人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哪些人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法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体申请机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是基于职工发生的工伤是在工作场所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与用人单位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保证职工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职责,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职工作为企业的一员,用人单位应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职工受到事故伤害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包括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7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
    • 自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作出之日起一般多久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己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建立
    • 劳动能力鉴定复核申请书具体要怎么申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7
      劳动能力复审鉴定主要是指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复核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是首次鉴定时提出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被认定为工伤的,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是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第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