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有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8 01:10:08 325 人看过

根据所给素材,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有两种方式: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包括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有两种: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般 地 域 管 辖 与 特 殊 地 域 管 辖 的 区 别

专属管辖和一般地域管辖是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的管辖方式。其中,一般地域管辖是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专属管辖则是指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的区别在于管辖范围的不同。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方式有两种: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专属管辖则是指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的区别在于管辖范围的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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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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