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6:30:16 317 人看过

之所以需要非婚同居行为持续一定的时间,是因为这种结合只有持续存在,才能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和一夜情等行为区别开来。在法律规制非婚同居行为的国家,都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能获得非婚同居规则的使用,而且这一期间不能有明显的间断。

以上就是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其实,形成非婚同居很简单,但是维持好这段关系和处理好在非婚同居期间的问题纠纷就很难,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非婚同居。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的,但是在父母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非婚生子女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

法律规定,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如何确认关系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主要是因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常常基于各种原因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实践中,生母一般无法避免怀孕、分娩、抚养与教育子女的辛苦,而生父却常常否认自己与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少数生母也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放弃自己对孩子应尽的抚养义务。我国《民法典》第1071条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建立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已经明确的基础上,因此,首先应建立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确认制度,否则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根本无从谈起。对非婚生子女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确认其与生父母的关系:

(一)非婚生子女生父母主动承认亲子关系,并且自愿承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此种情况一般是未婚男女生育子女的情况下较多,未婚男女生育子女后结婚,再通过合法程序将非婚生子女领回,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与其的亲子关系。

(二)女方生下非婚生子女后、男方不承认孩子与其有亲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生母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并提供有关证据和人证、物证等证据,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的父子女关系。必要时,也可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

(三)丈夫怀疑其妻所生子女非自己的亲生子女,而拒不承认其父母子女关系。这种情况下,应由丈夫举证证明妻子受胎时未与妻子同居,也可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丈夫与子女无血缘关系,则丈夫与该子女不构成父母子女关系,不承担法律上抚养教育该子女的义务,但如果丈夫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又无法查明的,认定为夫妻双方所生的子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如何认定
    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提供了第三者与配偶的合影、或在某住宅同进同出的照片、以及共同居住的地址。在当事人配偶否认与他人同居的前提下,仅凭这些材料,恐怕还不能定性构成了“同居”。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另一方构成“同居”,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相关资料:同居地的基层组织关于第三者与配偶一方共同居住的说明:配偶一方与第三者共同生活的照片、影像资料;邻居或其它目睹同居行为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一、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严重的“包二奶”行为可能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处罚,但大多数的“包二奶”行为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姘居,是指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异性公开同居,共同生活,双方主观上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目的,未构成重婚的行为。姘居当事人不以金钱、物质与性为交易目的,有的当事人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从以上可以看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有以下几
    2023-03-03
    285人看过
  •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两被告霍骏、柳媛原为夫妻关系,已于2010年10月离婚。原告王珏与被告霍骏于2008年6月开始同居,于2010年6月生一女霍羽思。后原告王珏与被告霍骏发生矛盾,现已分手,霍羽思目前随母亲王珏共同生活。2010年3月7日,霍骏向王珏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霍骏欠王珏银行信用卡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正,并按银行信用卡利息标准支付所产生的所有利息及手续费用直到还清王珏信用卡全部的欠款为止。后霍骏先后给付王珏8500元。余款王珏追要未果,于2011年1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霍骏和柳媛夫妇二人共同归还45500元。[评析]本案借条的形成时间是2010年3月7日,柳媛和霍骏两被告于2010年10月离婚,该债权发生在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表面看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但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王珏要求被告柳媛承担还款义务的诉讼请求。主要是考虑了以下几点:一、被告柳媛和霍骏并无借债的合意。最高法院江苏省如
    2023-04-25
    233人看过
  •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同居行为会不会制裁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婚外同居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婚外同居行为也是法律禁止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2.同时,假如一方与他人进行婚外同居,另一方请求离婚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2023-06-13
    225人看过
  • 同居情侣在同一房间内发生性行为如何定性为强奸?
    一般情况下,恋人在同居期间,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之一的,那就可以认定为强奸罪:第一、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第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一般情况下,强奸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的行为,不管是否达到了奸淫的目的,都要被立案追究。怎样认定强奸罪强奸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或者幼女的行为。1、强奸罪的主体是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女性不是实行犯,只能是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或间接正犯。2、必须使用了“暴力”手段,“暴力”不限于使用武力,即可认为行为人开始实施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构成以上两点,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认定为是强奸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7-15
    116人看过
  • 谁应该为同居期间的债务负责任?
    同居期间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同居生活实际需要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的除外。工资条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是说,
    2023-07-07
    362人看过
  • 犯罪行为持续状态的认定
    构成继续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继续犯。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权益,就不可能是继续犯。3、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齐备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以后,犯罪状态仍然处于持续之中。不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而且同时也是犯罪行为的持续。4、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继续犯。持续时间长短不影响犯罪构成,但作为犯罪情节,对量刑具有重大意义。当然,如果持续时间很短
    2023-06-24
    101人看过
  • 本案被告作出行政行为应撤销还是应当维持?
    [案情]被告李某某于1992年在夏邑县开展宅基有偿使用工作时,经县、乡、村对桑固乡某某村进行统一规划,对符合申请宅基条件的村民统一规划时将争议地规划给第三人,并对该村新旧宅基统—编号制作了某某村岛图。同年李某某申请颁证填写了农村个人建设用地登记表,被告夏邑县人民政府为第三人李某某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使用面积234平方米,南北长16、50m。2004年3月第三人将其管理的部分土地申办了土地使用证,遂向夏邑县人民法院起诉。[审判]夏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第三人争议之地在92年规划宅基时被告就以第三人的申请将该地规划给了第三人,且为第三人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虽然被告在执行程序方面存在有瑕疵,但其执行主体适格,颁证程序基本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的规定,判决维持被告夏邑县人民政府为第三人颁发的桑固集建(1992)字第1403041
    2023-06-05
    433人看过
  • 部分履行合同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前者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后者是债务人未按照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一、具体类型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角度,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1、瑕疵给付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付的标的
    2023-03-19
    287人看过
  • 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当怎样处理呢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无效婚姻的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无效婚姻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可以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
    2023-03-14
    52人看过
  • 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如何支付居间费?
    居间,委托人,合同,报酬,支付,行为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如何支付居间费?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第一,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但居间合同的性质属于委托合同,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有时就会出现居间人已经进行了居间行为,而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解除了与居间人之间的合同,然后再与居间人介绍的第三人订立合同。这种“过河拆桥”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果事后居间人知道了此情况,仍有权要求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第二,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第三,居间人促成了合同成立,但委托人与居间人没有对报酬问题作出约
    2023-06-09
    127人看过
  • 猥亵行为持续多年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就猥亵妇女而言,并非所有猥亵妇女的行为均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因为猥亵妇女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违背妇女的意志、以强制的方式实施。这种强制的方式包括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就猥亵儿童而言,猥亵方式上原则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只要有猥亵儿童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强制猥亵、
    2023-07-21
    484人看过
  • 主合同解除居间行为如何认定
    主合同解除居间行为的认定:1、主合同解除与中介人无关的,居间行为有效,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2、因中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主合同解除的,无需支付报酬,中介人还应当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一、居间合同没约定期限是否有效中介合同没有约定的期限中介合同是有效的。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根据规定,中介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中介合同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约定期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方仍不能确定期限,中介可随时履行,委托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长期以来没有机会订立合同,完成中介服务,客户可以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解除中介合同。因此,中介合同没有约定的期限,中介合同有效。二、居间费国家法律规定多少?对于
    2023-03-15
    381人看过
  • 怎样认定犯罪行为是否持续
    犯罪行为持续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例如,非法拘禁罪被认为是典型的继续犯,犯罪分子从着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到恢复他人人身自由为止,其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中。一、非法拘禁能判刑吗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因此非法拘禁是会被判刑的。二、非法拘禁是几小时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
    2023-04-11
    452人看过
  • 民法典家暴定义:夫妻间持续性、反复性行为
    家暴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
    2023-07-03
    6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持续侵权行为持续存续时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诉讼时效期间从侵权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和侵权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的话,你两人起诉对方要求分割财产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侵权行为持续的。”不知当初你们散伙时有没有达成协议:“(持续性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债务应当按共同债务进行偿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
    • 在诉讼期间是否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3
      诉讼期间是否要继续履行合同视具体情况而定。在诉讼期间如果法院未裁定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还需要履行合同,而被人民法院裁定合同无效后,就不需要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 居间行为人应当履行什么样的法律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1
      居间行为人要承担的义务是: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依法交纳税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承担赔偿责任。
    •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履行哪些义务?居间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