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8:32:37 226 人看过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量刑标准是怎样

量刑情节和调节基准刑比例:

1、14岁—16岁之间犯罪;减少30%-60%

2、16岁—18岁之间犯罪;减少10%-50%

3、未遂犯;减少50%

4、从犯;减少20%-50%或者以上

5、自首;减少40%以下或40%以上或免除处罚

6、一般立功;减少20%

7、重大立功;减少20%--50%

8、坦白;减少20%以下

9、当庭认罪;减少10%以下

10、退赃退赔;减少30%以下

11、取得被害人谅解;减少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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