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11:58:58 90 人看过

一、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是哪些

主动承担债务合同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的订立以及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三、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夫妻债务共同承担的规定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有: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孩子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都有哪些债务是属于婚前债务的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一方私自所借款项,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予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个人债务的合同有哪些效力?
    债务违约后果;主权债务评级被下调,债券价格下降,收益率提高,也就是今后该国的融资成本会飞涨,最终政府无法从国际金融市场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以应对政府支出,可能会导致更加紧缩的财政政策,降低经济增速和产出增长。一、公司破产由哪些原因导致的(一)外部原因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账目管理混乱。在破产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只换人不交帐,账目无连续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收入支出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及核销账务等诸多问题。3、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尤其是国家紧缩银根的时候,企业无法从银行借到资金,又没有其他资金融通渠道,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再好的设备也不能发挥其优势。企业的资产不能有效地产生利润,降低了资源利用率。4、企业管理者决策失误。在没有认真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再生产或新上项目投
    2023-06-23
    331人看过
  • 第三人主动承担债务有没有效
    一、第三人主动承担债务有没有效第三人主动承担债务是有没有效的。主动承担债务视为是债务加入,即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债务并未转移,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仍不得请求该第三人偿付,而应当找原债务人算账。《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主动为他人承担债务能去追索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主动为他人承担债务后,对债务人享有没有追偿权,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没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没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2024-01-24
    279人看过
  • 担保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是否有效
    不以担保人过错为前提的,也就是主合同有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只要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和债务人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但同时,如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一、保证合同是独立合同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合同也就是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是不能独立于主合同的,主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才有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哪些情形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
    2023-03-24
    197人看过
  • 债务承担是不是必须主债务人同意
    1、债务承担不一定需要原债务人同意。2、债务承担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4-04-29
    65人看过
  • 债务抵销会产生哪些效力债务抵销的效力主要有
    1、双方债权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2、债权债务关系溯及到最初适于抵销时按双方债权能相互抵销的数额而消灭。抵销的溯及力主要表现在:(1)自得为抵销时起,就消灭了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2)自得为抵销时起,不再发生迟延责任;(3)得抵销的情形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所生的损害赔偿及违约金责任,因抵销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一、债务抵销应具备什么条件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2、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为确保双方债权目的的实现,只有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时才可抵销。3、必须是自动债权均届清偿期。因债权人通常仅在清偿期将至时,才可以现实地请求清偿。若未届清偿
    2023-06-22
    312人看过
  •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吗
    一、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吗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担保合同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
    2023-03-17
    365人看过
  • 合同债务的承担要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债务的承担要具备以下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一、债务的全部转移的法律定义务的全部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第二,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
    2023-03-11
    470人看过
  • 债务承担合同中的当事人有哪些
    债务承担合同中的当事人有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将债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债务转移的行为无效。一、合同债权债务转让时间怎么规定合同债权债务在合同存续期间经对方同意后,可以一并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二、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如何处理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无效,对债权人的债务仍有清偿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
    2023-06-28
    271人看过
  • 债务承担和履行承担的异同有哪些?
    债务承担与履行承担的区别如下:1、形式不同。债务承担合同可以由债务人和承担人订立,也可以由承担人直接与债权人订立,履行合同仅在债务人和承担人之间订立;2、生效要件不同。债务人与承担人之间签订的债务承担协议,经债权人同意方可生效,履行承担合同的订立,无需经债权人同意即可生效;3、效果不同。债务承担属于债务转让的范畴。作为债务主体的变化,承担人已经将其添加到与债权人的债权中。在债务关系中,取代了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务人,使原债务人免除债务,脱离合同关系。债务承担和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所谓债务承担实际上是合同义务的移转,而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的移转。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之间存在以下明显的区别:第一,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债务的协议都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移转不生效。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
    2023-07-04
    71人看过
  • 主合同的效力是否及于担保合同
    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的,担保人只对其担保的合同债务承担责任。2、即担保人只对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补充合同对担保人无效。担保人只需要承担主合同的担保责任即可。即补充合同加重了主合同中担保人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的补充合同债务不承担责任。3、但是,如果补充合同减轻了担保人责任的,补充合同对担保人有效,担保人只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一、骗贷担保人有责任吗骗贷的,如果担保人没过错的就没有责任。主合同因违反欺诈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独立担保条款除外),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担保
    2023-03-15
    325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有何影响
    一、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有何影响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的影响是:1.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债务承担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2.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二、债务承担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债务承担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必须有效的债务存在;2.拟转移的债务要具备可转移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是不能够作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的;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必须经
    2023-11-15
    269人看过
  • 口头承担债务有效吗,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一、口头承担债务有效吗口头承诺第三人债务由自己支付的,是提供口头保证。法律上不认可其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需要与债权人签订书面保证合同,未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二、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自愿履行或强制履行),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为了促
    2023-06-17
    257人看过
  • 协议离婚债务承担效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协议离婚债务承担效力在咱们的法律体系中,当夫妻决定离婚时,他们有权利对两人共同背负的债务如何分摊做出明确约定。大家得明白,虽然夫妻俩在离婚协议书上关于债务分摊的约定对他们两个人来说是合法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用这个协议来对抗那些债主们。也就是说,这份协议并没有对外的法律约束力,债主们仍然有权把夫妻双方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偿还欠款。不过呢,如果第三者知道了这个约定,那么他(她)就可以选择只向其中一方追讨债务,用那个人名下的财产来还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协议离婚怎样申请补偿若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双方在拟定这份涉及赔偿问题的离婚协议书时,务必详细阐述所述法定过错的具体情况及性质。明确告知对方,由于何种过错行为而导致需
    2024-07-28
    313人看过
  • 债务承担时的效力到底如何
    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成立后,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2、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其权利与义务也随之转移;3、从债务一并随之转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承担的条件1、存在的债务真实、有效;这个是前提条件,如果债务是非法的、无效的,也就不存在债务承担的问题。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能够转移,有些特定的债务是不能转移的。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也就是说涉及到债务承担的三方要达成协议。必须通知并且得
    2023-08-04
    3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承担的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
    • 效力待定合同债务承担是怎么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6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效力待定引起的原因: 1、狭义的无权代理。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3、无权处分。 4、债务承担。
    • 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8
      主动承担债务合同的效力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债务转移应当通知债权人;债务转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债务转移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债务转移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 2022年免责的债务承担有哪些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1、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之下,第三人要承担原来欠债人所欠下的债务,并且要对债权人进行还款。 2、在实施免责的债务承担之后,债务已经转给了第三人,那么原来欠债的人所拥有的抗辩权也会随着债务的转移而转给第三人。 3、在实施免责的债务承担之后,第三人不仅仅要承担原来欠债人所欠下的主要的债务,和原来的主要的债务相关的其他的从债务也是要负责的。
    • 债务的债务承担是怎么个效力啊?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30
      债务承担的效力有以下几点: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抗辩权随之移转;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