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的民事关系适用何地法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07:44 361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所有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一般也由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决定。所有权的保护方法也受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支配。

一、房子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因此房屋属于不动产。同时,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由此可以看出房屋属于不动产。

二、遗产房不办继承能买卖吗

遗产房不办继承不能直接买卖,如果没有继承你不属于该房产的所有人不能对其进行处分。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相邻权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规定有什么

相邻权是从属于相邻土地的一种权利,事实状态的存在决定了权利的归属。相邻权的主体以不动产使用者为限,不限于相邻不动产所有权人。因为相邻关系是为调整土地或建物利用关系所设定的,所有不动产使用者都自然是相邻关系的主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人、典权人、租赁人等。在英美法系“私的妨害”中,提起诉讼的主体也不局限于不动产所有权人,承租人也有这种利益,而且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根据他们享有的土地使用和收益的实际利益也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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