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盗窃犯罪案件的上诉状(范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0:32:21 243 人看过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贾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无业,户籍所在地山西兴县魏家滩镇,现住太原市万柏林区,现羁押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

上诉人因抢劫,盗窃罪一案不服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15)万刑初字第00334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处罚。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案件事实,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抢劫价值98700元废铜没有证据。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废铜价值98700元完全是以控方提交的的两份证据:山西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迎西收费站的证明以及太原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下元分公司出具的废铜回收价格证明作为定案依据,但是这两份证据的认定显然不符合刑事证据规则

(一)山西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迎西收费站出具的证明在屯留站下高速时总重量5900千克不具有合法性真实性。

1.山西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迎西收费站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属于山西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内部单位,刑事证据不能采用内部章。

2.山西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迎西收费站证明货车晋A605D8在屯留站出口总重量5900千克,是违法的。

按规定,大货车有专门的通道先过地磅称重,按照吨位和里程计算通行费,涉案货车是在长治屯留西站出站,山西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迎西收费站无权出具证明,证明涉案货车的重量只能由屯留站出具,迎西收费站没有此权限。另外,山西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迎西收费站出具的证明是手写的,不具有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太原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下元分公司的废铜回收价格证明不具有真实性与合法性

太原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下元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分公司的章只能作为内部使用,对外不具有证明作用。因此不能作为刑事证据采用。

稍微有点民法知识的人都知道分支机构,内部科室的章对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抢劫案量刑过重

(一)以98700元作为抢劫的涉案价值没有依据。

(二)上诉人主动交代抢劫犯罪,应当认定为自首,一审法院完全没有考虑。本案中,上诉人在交代盗窃案的过程中,主动交代了抢劫案,应当以自首论并减轻处罚。

依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实供述的不同罪行较重的,减少基准刑的10%-30%。

依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规定:抢劫一次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转化型抢劫,未使用暴力的。

上诉人认为,本人涉及的抢劫案,因当在三年以上起刑,自首应当减轻处罚,属于转化型抢劫,没有使用暴力,应当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自愿认罪,如实交代,并供出同案犯,都应当相应减轻处罚,但是一审法院在对上诉人量刑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三、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盗窃案量刑过重

(一)上诉人贾某在盗窃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

盗窃犯意是由昝某提起的,盗窃的对象也是有金龙提供的,盗窃用的交通工具也是有金龙提供的。昝某被发现后,通知贾某保存好赃物,以便退还,所有这些都说明,在这起盗窃案件中,贾某是听从昝某的安排的。

(二)依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关于盗窃罪量刑规定:初次、偶然盗窃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上诉人认为,上诉盗窃案涉案价值48230,属于山西高院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范围,上诉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有法定的自首情节,全部退赃,取得受害人谅解,属于从犯地位,对于上诉人的盗窃罪应当免于处罚或判处缓刑,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盗窃罪判处两年处罚完全背离了山西高院的量刑规则。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抢劫98700废铜没有证据,对上诉人的两罪量刑上没有按照山西省高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上诉人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上诉人:×××

××××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抢劫案公诉方起诉书范文
    被告人张某某,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722********4413,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乡****,住长岭县***乡*******,农民。因涉嫌抢劫罪,长岭县公安局于2016年3月6日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6年3月17日由长岭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长岭县看守所。本案由长岭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抢劫罪,于2016年5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5月16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5月16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3月4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长岭县**镇**旅店**号房间内,推倒在床上,用尖刀恐吓等手段向失足妇女刘某某要钱,在刘某某的手拎包内翻出一张农业银行的银行卡,用刀威逼刘某
    2023-06-03
    231人看过
  • 如何写抢劫罪的上诉状
    一、关于抢劫罪的上诉状的文书样式上诉状上诉人: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上诉理由:此致人民法院附:本上诉状副本份上诉人:年月日二、填写说明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三、注意事项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四、抢劫罪
    2023-04-03
    232人看过
  • 抢劫盗窃罪构成要件
    法律综合知识
    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2、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侵害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主面是故意。盗窃罪的必要条件: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即定罪。抢夺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是,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抢夺罪与盗窃罪有许多共同之处,也就是两罪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都必须出自直接故意,粗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两罪所侵害的客体都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抢夺罪的客观方面是采取公然夺取的方式。所谓公然夺取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财物管理人的面,公开夺走财物,粗这种公然夺取没有采用暴力或暴威胁,否则将构成抢劫罪。抢夺罪与盗窃罪有许多共同之处,也就是两罪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都必须出自直接故意,粗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两罪
    2024-05-11
    493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上诉状范文是什么
    只要是犯罪就会被法律去制裁,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都一样,但是也是都可以去上诉的,个人的犯罪上诉知道了,那么单位犯罪上诉状范文是什么?这个也是一个需要去了解的知识,一旦遇到了这种情况,如果一定都不了解肯定不是可能,所以一定要有所了解。单位犯罪上诉状范文是什么单位犯罪起诉书范文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诉讼代表人……(写明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被告人……(写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涉嫌×××罪,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023-04-17
    125人看过
  • 盗窃罪未遂能否转化抢劫案件
    一、盗窃罪未遂能否转化抢劫案件盗窃未遂不能直接转化为抢劫案件。1.转化抢劫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269条,该条规定了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在特定情形下才能按照抢劫罪进行定罪处罚。2.需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出于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的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才能构成转化抢劫的情形。3.对于盗窃未遂而言,由于其尚未实际取得财物,且没有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因此不符合转化抢劫的前提条件。二、未遂无法成立抢劫在刑法理论中,未遂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1.对于盗窃未遂而言,由于行为人尚未实际取得财物,因此其犯罪行为并未得逞。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具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意图,但由于其盗窃行为本身并未成功,因此无法成立抢劫罪。2.抢劫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从而
    2024-07-16
    183人看过
  • 范雄文、郝军抢劫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西刑初字第428号公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雄文,男,27岁(1979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四川省井研县,初中文化,无业,住(略);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6年12月14日被羁押,2007年1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辩护人史建君,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郝军,男,28岁(197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四川省井研县,初中文化,无业,住(略);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6年12月14日被羁押,2007年1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西检刑诉字(2007)288、2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雄文、郝军犯抢劫罪,于2007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谭小颖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范雄文
    2023-06-11
    63人看过
  • 浅谈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向抢劫罪转化的条件
    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向抢劫罪的转化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这是转化的前提。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主要是指已构成上述三种犯罪的行为,但也不能排除尚未达到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法定数额较大,但使用暴力程度非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仍应以第269条规定处理。第二,必须是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主要是指盗窃、诈骗、抢夺的作案现场。但是,如果犯罪分子逃离现场时即刻被人发现而紧追不放,其过程属于现场的延伸,也应视为当场。如果在事后其他时间抓捕犯罪分子时,行为人行凶拒捕或杀人灭口的,不适用第269条,应依其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定罪。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指犯罪分子对抓捕的人故意实施殴打、伤害等危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或以立即实施这些行为相威胁。如果暴力程度显著轻微或者无使用暴力加害他人的意图,只是
    2023-06-11
    470人看过
  • 犯盗窃罪、抢劫罪如何处罚
    一、犯盗窃罪、抢劫罪如何处罚犯盗窃罪、抢劫罪一般数罪并罚。犯盗窃罪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抢劫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殊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
    2023-06-18
    216人看过
  • 事后抢劫罪中盗窃的状态如何界定
    一、事后抢劫罪中盗窃的状态如何界定"事后抢劫犯罪",这一术语全称为"由盗窃、诈骗和抢夺转化而来的抢劫罪行",它意味着行为人在进行盗窃、诈骗或抢夺行为之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逮捕或者销毁证据,而实施了暴力行为或以暴力相威胁。对于判断盗窃行为是否成立的一个核心要素,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盗窃行动,并且是否实质上获取到了财物,同时还要考虑到他们接下来所采取的行为是否符合事后抢劫的显著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事后抢劫罪什么时候所谓“事后抢劫罪”乃指行人为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等犯罪活动之后,为了掩饰、隐瞒其所获取之财物、抵抗逮捕或消除证据而在现场行使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复杂情况。想要确立此种刑事案件的成立,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首先,行为人
    2024-07-05
    396人看过
  •  2021年抢劫罪案件文书
    本文是一篇抢劫罪起诉书的内容概述。首先简要描述了法庭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案件背景、受害人的陈述、目击者的证言等。然后对被告人的抢劫罪行为进行客观分析,明确其罪责。接着依据法律规定,阐明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全面梳理案情的基础上,揭示了被告人抢劫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强调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最后分析被告人犯罪背后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探讨其背后的社会问题及其对被告人的影响。抢劫罪起诉书的内容:1、简要描述法庭调查的过程和结果;2、对被告人的抢劫罪行为进行客观分析,明确其罪责;3、依据法律规定,阐明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全面梳理案情,揭示被告人抢劫罪对社会的危害性;5、分析被告人犯罪背后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被 告 人 抢 劫 罪 分 析 : 罪 责 明 确被告人被控抢劫罪,这意味着他或她被指控在公共场所使用暴力或威胁来强行夺取财物。在抢劫罪中,罪责明确,因为法
    2023-09-10
    331人看过
  • 入室抢劫上诉状
    共同犯罪
    刑事上诉状上诉人:余某某,女,某某年某月某某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住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某某号。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2013年1月28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乌鲁木齐市某某看守所。上诉人因抢劫罪一案,不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某某)乌中刑二初字第某某号《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查清事实后改判。上诉理由:一、结合上诉人的犯罪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对于上诉人应当减轻处罚。一审法院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对上诉人在本次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身份予以了认定,对其予以了从轻处罚。但我们认为上诉人在本次共同犯罪中仅仅在犯罪预备阶段为于某某实施犯罪被动的提供了帮助,没有参与准备作案工具,也没有具体实施抢劫,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系初犯,所以我们认为对其量刑应当在法定刑10年以下减轻处罚。二、上诉人不应当对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2023-06-03
    68人看过
  • 未成年人抢劫罪上诉状
    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族,××文化,无业,户籍地址:×市×区×村×队×号,身份证号码:××××××。因本案于×年×月×日被抓获,同时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第×看守所。上诉人因涉嫌故意抢劫罪一案,不服×市×区法院作出的(×)×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查清本案事实,改判上诉人减刑或缓刑的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没有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未充分考虑上诉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酌定量刑情节,对上诉人量刑过重,应予以改判。1、上诉人主观恶性较少,对本案的犯罪过程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良好的认罪悔改表现,属于自愿认罪。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再根据
    2023-06-03
    172人看过
  • 抢劫罪量刑过重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族,××文化,无业,户籍地址:×市×区×村×队×号,身份证号码:××××××。因本案于×年×月×日被抓获,同时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第×看守所。上诉人因涉嫌故意抢劫罪一案,不服×市×区法院作出的(×)×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查清本案事实,改判上诉人减刑或缓刑的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没有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未充分考虑上诉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酌定量刑情节,对上诉人量刑过重,应予以改判。1、上诉人主观恶性较少,对本案的犯罪过程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良好的认罪悔改表现,属于自愿认罪。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
    2023-06-01
    442人看过
  • 张明弟犯抢劫罪上诉一案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明弟,男,1979年3月18日生。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8年5月15日被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刑事拘留,2008年5月16日被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监视居住,同年11月16日被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解除监视居住。2008年12月3日被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取保候审,2009年3月24日一审判决下发后被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送往南阳市第二看守所羁押。辩护人杨波,河南子午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明弟犯抢劫罪一案,于二ΟΟ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2009)南宛刑初字第66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张明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6年5月
    2023-06-11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盗窃罪抢劫罪是否属于自诉案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9
      盗窃可能是公诉也可能是自诉。 盗窃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后属于公诉案件,由警察进行侦查,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准确,法律手续完备就可以提起公诉了,时间以查清案情为限。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 广元盗窃抢劫犯罪案件律师费是多少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8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
    • 盗窃抢劫罪的追诉时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盗窃、抢劫、抢夺犯罪最多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
    • 共同犯罪上诉状范文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6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
    • 2019抢劫盗窃罪立案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和的最显著特点。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所谓胁迫,是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