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运营中,会出现各种债权无法回收,或者债务不能及时偿还的情况,此时需要专人负责催收债权,并收集相关证据及线索,以便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债权的实现;对于企业的债务,需要向其他债权方及时解释相关情况,以免被诉讼或者查封导致企业运营更加困难。
一、企业该怎样进行债务融资
企业债务融资常见有下列四类:一、银行信贷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但银行信贷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样存在缺陷:流动性低,一旦投入企业则被“套牢”;信贷资产缺乏由充分竞争产生的市场价格,不能及时对企业实际价值的变动做出反应;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尤其是必须经常面对借款人发生将银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变投资方向,以及其他转移、隐匿企业资产的行为。债务人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不能对其债权资产及时准确地做出价值评估而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二、企业债券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面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其次,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其价格能对债券价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债券的价格变动还将反映出企业整体债权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企业债券实际上起到了一个”显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债权人及时发现债权价值的变动。尤其是在发生不利变动时迅速采取行动来降低损失。三、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而且一般是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较低。但是,由于商业信用比较分散,单笔交易的额度一般较小,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很弱,大多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即使企业出现滥用商业信用资金的行为,债权人也很难干涉。四、租赁融资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因为租赁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租赁公司)审查,而且是由债权人实施具体的购买行为,再交付到企业手中。而且,在债务清偿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都能产生较强的约束。从这个角度来看,租赁融资的代理成本较之其他方式的债权融资显然要低得多。
二、破产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
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破产法对于破产原因采取了两种不同的立法态度,如对国有企业的破产仅规定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时导致清偿不能作为破产原因,排除了因其他原因导致清偿不能实行破产的可能性,这种立法既不科学,在实践中也难以操作。对此,在《破产法(草案)》中将破产原因界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取消了“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条件。
破产界限是法院裁定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但并非所有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均应被宣告破产。各国出于社会政策的需要,通常都规定不予宣告破产的某些特殊情形。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2、3款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
(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
三、别人借钱不还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在债务纠纷中,虽然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的灭失,债权人还是有获得清偿的机会。
首先我们应该继续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在诉讼的过程中,咋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我们应当催告债务人还款或者要求其确认还款,如果债务人是自愿还款的,债权人的受偿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方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债务人如果在经过催告后没有还款但是在确认还款的文书上签字,债务人签字后就形成了“承诺”,这会导致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债务人在还款协议上签字并不意味着原来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延长,而是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该协议所形成的债权适用于新的诉讼时效。
最后我们还应当催告保证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一般情况下因为债权人诉讼时超过了诉讼时效,主债权超过诉讼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也会过,但此时保证人如果愿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符合有关担保合同的规定,就能够构成新的保证合同的欠款催收通知书的条款设计符合一定要求。
这些就是针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几点补救措施,但补救本身具有较大风险,最好还是债权人能够及时主张债权,防患于未然方是上上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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