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有风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5:22:25 89 人看过

众筹自然是有风险的。

众筹的潜在风险主要为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经济风险三类,体系内包括项目发布者的实际执行能力、营销能力、诚信水平,众筹平台对众筹项目的审核控制、信用状况、技术水平(抗入侵能力)。体系外包括非法集资、公募资金、监管法律的缺失、知识产权(原始专利)流失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

在实际运作中,众筹与非法集资二者之间的距离并不远,且很容易突破上限200人的规定(超过200人则为公募资金,需要依法核准和备案,难度较大)。同时,关于众筹的对口的法律缺失,目前的金融和企业主管部门只能运用已有法律进行“模糊判断”,这样众筹就容易“撞枪”。目前,由于众筹出现不久,国家和行业尚无明确的规则制度,因而“模糊判断”形成的“模糊地带”的潜在风险较大。

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非法集资的风险、代持股的风险、知识产权权益受到侵犯的风险、“公开发行证券”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监管制度缺失引发的风险、项目发起者信用风险、众筹平台的信用风。一般来讲,由于投资者是在平台和项目已经制定了“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参与的,因而由投资者导致的风险很少见。经济风险主要是对投资者而言。因非法风险和信用风险产生的损失最后往往主要直接体现在投资者投资的“失败”。同时,项目发起者因项目实施的失败也会面临一定的经济风险。

众筹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股权模式和债券模式中。要想回避这些潜在的风险,一方面需要对众筹项目的预算进行准确核准,合理设定投资额度和人数(如50人以内或200人以内);另一方面对可拆解的项目分期众筹,对于某些不能分解的较大的项目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明确的批复,防范风险。实在不符合众筹条件的,则可考虑放弃众筹,改用其他方式的融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众筹相关文章
  • 股权众筹的分类及法律风险
    1、股权可以是众筹吗?
    2023-05-07
    208人看过
  • 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包括哪些
    股权众筹是向大众融资或群众筹资模式,并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的力量、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的补充,其风险体现在:第一,可能违反我国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二,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而触犯刑法。第三,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可能导致相关人权益受损。还可能存在股权架构风险、投资人非理性风险、资金监管风险、公司管理风险、道德风险、股权退出风险等。一、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是一样的吗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
    2023-03-29
    454人看过
  • 众筹融资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1、非法集资法律风险从形式上看,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极为相似。许多人甚至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划等号,从根本上否定众筹融资的合法性。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即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因此是不恰当的。2、股份代持引发的法律风险股权众筹的实际投资人经常人数众多,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有上限限制。实际投资人只有借助股份代持模式才能够成为项目公司的(隐名)股东。因此,股权众筹必然要面临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3、项目发起人和融资平台欺诈的风险众筹融资的项目发起人、平台与投资人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项目发起人和平台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拥有充分的信息,投资人则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知之甚少。众筹融资的投资人进行的都是小额投资,不可能亲自或者聘请第三方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因此,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欺诈风险难以消
    2023-03-28
    183人看过
  • 互联网众筹潜在的刑事风险有哪些
    一、互联网众筹潜在的刑事风险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管是以实物产品形式回报给投资者之众筹,还是在为投资人提供目标公司的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商业信息,帮助投资人成为股东并以持有股权获取回报之众筹,其运营模式均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众筹具有投资(对出资人而言)和融资(对项目发起人而言)之本质,不管是哪种类型的众筹模式,其均向出资人承诺回报,且回报的额度与出资金额成正比,它在本质上是一种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就实物回报型众筹模式而言,尽管其声称性质为“预购十团购”,但事实上其与通常的预购或团购有重大区别。团购的标的大多已制造成形,实物回报型众筹涉及的项目在发布时通常未生产成品,其最后是否能必然按期生产并且及时交付给投资人,存在诸多变数。因此,一旦实物回报型众筹的项目发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报项目并发布欺骗性信息,骗取投资人数额较大资
    2023-04-29
    316人看过
  • 如何防范众筹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如何防范众筹存在的法律风险1、限定于有线责任公司股权众筹,不得向非特定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不得向200人以上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或变相公开等非法方式发行股份。2、作为股权众筹平台,应限定于居间中介,不得为平台本身公开募集资本,不得侵占、挪用投资者资金即避免资金池模式引发的风险,另外,平台协助投融资双方为完成交易进行线下的项目推介、注册有线合伙等应在相关的平台规则中明确,平台应当避免充当证劵承销商或证劵经纪人的角色,避免非法证劵活动的风险。3、投融资双方在平台上应该真实发布信息,避免虚假项目,避免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平台上注册成为投资人等情况,这也有赖于平台必须尽到合理的、一定程度的审核义务。二、众筹融资中的主要法律风险1、非法集资法律风险从形式上看,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极为相似。许多人甚至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划等号,从根本上否定众筹融资的合法性。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
    2023-04-14
    331人看过
  • 降低股权众筹风险的法律途径
    首先,对刑法中的“非法集资罪”进行反思。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股权众筹的起步阶段,为适应客观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有必要对非法集资罪进行重新思考(1)合法集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非法集资罪的犯罪对象往往是国家的经济管理秩序和社会公众、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只要客体不受侵害,通过货币资金以外的正当生产经营渠道筹集资金,应当是合理的筹资行为。股权众筹是建立在企业或项目基础上的相对开放的投融资平台。募集资金的用途也是用于生产经营,而不是资本再生投资。非法集资罪的设置对规范我国资本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挤压了民间金融的合理空间。私人生产生活中有大量的资金需求,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无法满足。因此,在信任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达成协议来借贷或投资融资。只要不损害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管理的公共利益,刑法就不应过多干预。因此,从效果上看,应当缩小非法集资犯罪的范围,按照民事纠纷的方式解决合意行为引发的风险和纠纷
    2023-05-07
    208人看过
  • 股权众筹存多个法律风险困扰
    与其他融资模式相比,我国股权众筹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发展空间很大,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股权众筹融资过程中所蕴藏的法律风险便是其发展壮大过程中所不容忽视的重大难题。重大在于对股权众筹法律风险的把握决定其今后能否在市场中得到长足发展,能否被监管者所包容甚至肯定。困扰在于股权众筹中的风险种类、风险纳入的必要性及风险纳入机制等问题目前尚未有明确统一的认识,仍需进一步讨论研究。困扰之一是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的领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募与私募的界限逐渐模糊化,使得股权众筹的发展也开始触及法律的红线。要判断该行为是否违反《证券法》则取决于其是否是公开发行。股权众筹需要对其运作模式进行严格的管控或采取特殊方式才能规避《证券法》的限制,而这种
    2023-06-09
    131人看过
  • 股权众筹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股权众筹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股权众筹与其他类型的众筹的一个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其属于一项投资活动,而投资往往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由于股权众筹投资金额大、投资与回报周期长、投资成功率低,这就使得股权众筹投资往往面临着较大风险。考虑到股权众筹具有的诸多不确定性,再加上小股权益缺乏相应保障,我国股权众筹模式在当前存在明显“尴尬”。(二)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直接融资模式,股权众筹对于个人创业者与小微企业的意义不言而喻。尽管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普遍采用了“领投+跟投”的模式,但是人人天使认为,虽然师从自先进经验,但很多只是徒有其表,并未学到其中的精髓。在“领投+跟投”模式下,跟投人由于经验与认知的不足,就成为最为投资活动中弱势的一方,对领投人亦步亦趋,从而丧失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也不利于市场合格投资人的培养。(三)市场规模尚待开发在我国,股权众筹仍处于起步阶
    2023-06-19
    473人看过
  • 互联网众筹的潜在犯罪风险是什么
    1、互联网众筹潜在的犯罪风险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是众筹以实物产品的形式回报投资者,或向投资者提供目标公司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业务信息,帮助投资者成为股东并通过持股获得回报,其经营方式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众筹具有投资(对投资者)和融资(对项目发起人)的本质,无论何种众筹模式,都承诺回报给投资者,回报的金额与投资的金额成正比。实质上是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很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就真正的回报众筹模式而言,虽然号称是“预购和团购”,但实际上与通常的预购或团购有很大不同。大部分团购对象都是制造出来的。参与真正回报众筹的项目,在发布时通常不会产生成品。能否按时生产并及时交付给投资者,变数很多。因此,一旦真正回报众筹项目的发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报项目并发布欺骗性信息,骗取投资者大量资金,将构成集资诈骗罪。此外,无论是实物回报众筹还是股权回报众筹,在
    2023-05-07
    242人看过
  • 筹资风险包括
    破产风险
    筹资风险包括以下两方面:1、现金性筹资风险。现金性筹资风险指由于现金短缺、现金流入的期间结构与债务的期限结构不相匹配而形成的一种支付风险。现金性筹资风险对企业未来的筹资影响并不大;2、收支性筹资风险。收支性筹资风险指企业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出现的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本息的风险。收支性筹资风险是一种整体风险,它会对企业债务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企业筹资方式如下:1、吸收直接投资。吸收直接投资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其中,吸收直接投资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权益资本的基本方式;以货币资产出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出资方式;2、发行股票。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首次发行股票需要满足: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12
    145人看过
  • 股权众筹模式各参与方的风险及回报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安全在线平台募集资金同时交换股权的新方法,对企业募集资金极具吸引力,同时给投资者带来可能的回报。类似其他投资项目,股权众筹对参与各方都有风险和回报:1.投资者风险及回报投资者风险:很多通过股权众筹模式募集资金的公司都是小私营企业,伴随企业的壮大,极可能需要追加资本。如果将来不能募集到追加资本,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甚至面临破产或减员的困境,使投资者最初的投资大幅贬值。投资者回报:投资者通过股权众筹投资一家公司,投资者可以得到所投资公司的股票,且在该公司上市时,可以获取股息支付。投资者通过支持发行人实现自己的梦想并建立公司,可以带动创新和给社区带来工作机会,并可以通过分享专业知识支持该公司进一步发展。2.发行人风险及回报发行人风险:利用股权众筹来募集资金将使得企业信息暴露于其竞争对手和客户之中,这使得企业面临知识产权和市场秘密失去控制的风险。如果信息通过邮件或其他非安
    2023-06-13
    344人看过
  • 股权众筹模型中各参与者的风险与收益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安全的网络平台筹集资金、进行股权交易的新方式,对企业募集资金、为投资者带来可能的回报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与其他投资项目类似,股权众筹对各方都有风险和收益:1.投资者风险和收益投资者风险:许多通过股权众筹筹集资金的公司都是小型民营企业。随着企业的发展,他们很可能需要额外的资金。如果未来不能再增资,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经营,甚至面临破产或裁员,这将使投资者的初始投资大幅贬值投资者回报:投资者通过股权众筹的方式投资于一家公司,他们可以得到他们投资的公司的股份,他们可以在公司上市时得到分红。通过支持发行人实现梦想和建立公司,投资者可以推动创新,为社会带来就业机会,通过共享专业知识支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2.发行人的风险与收益发行人的风险:利用股权众筹募集资金将企业信息暴露给竞争对手和客户,这使得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和市场秘密失控的风险。如果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将信息发送到股权
    2023-05-07
    120人看过
  • 众筹融资架构法律风险及监管是怎样的
    (一)定义众筹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传播的特性,发动公众的力量,集中公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中小企业、创业者或者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者某个项目或者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二)分类众筹可以分为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和捐赠众筹等。债权众筹,即投资者对于项目或者公司进行投资,获取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中国市场上的P2P即是一种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即投资者对于项目或者公司进行投资,获取一定比例的股权。回报众筹是投资者对于项目或者公司进行投资,获取产品或者服务。捐赠众筹为投资者对于项目或者公司进行无偿捐赠。(三)特点相较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的精髓在于小额和大量。它的融资门槛低,而且不再以是否拥有商业价值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这为新型创业公司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路径。众筹的基本特征:通过互联网完成投融资全过程;依托于社交网络进行市场营销;低
    2023-04-17
    451人看过
  • 不同众筹模式,该如何避开相关法律风险
    第一、玩众筹如何避开刑事及行政法律风险?如之前我所讲的一样,众筹可能触犯两大类刑事法律风险和两大类行政法律风险,其实行政法律风险与刑事法律风险具有关联性和对应性,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为行政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则为犯罪行为。因此,将刑事法律风险与行政法律风险并列起来讲更简明扼要,便于大家了解。此外,由于众筹类别不同,下文将按照众筹模式不同逐一进行分析。1、债权类众筹如何避开刑事或行政法律风险?债权类众筹表现的一般形式为P2P模式,其最可能触碰的刑事罪名是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属于公检法司法机关受理和管辖的范围。同样,如果尚未达到非法集资的刑事立案标准,则其可能构成非法金融行政违法行为,属于人民银行监管处罚的范围。那么如何避开非法集资类的刑事或行政法律风险呢?在目前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持积极开放的态度下,债权类众筹可以创新,但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如果不去触碰
    2023-04-29
    330人看过
换一批
#互联网金融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众筹
    词条

    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 更多>

    #众筹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哪些风险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0
      一、什么是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向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模式,并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的力量、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补充。投资者以金钱形式投入到项目中,根据投资者的出资额比例占据企业的股份,待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这样以来,解决了小型项目找不到资金的难题,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循环
    • 众筹融资风险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股权众筹是向大众融资或群众筹资模式,并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的力量、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的补充,其风险体现在:第一,可能违反我国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
    • 做股权众筹业务有哪些法律风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8
      股权众筹投资主要法律风险如下: 1、风险或许是大多数缺少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容易忽视的。公司有盈利并不一定就会分配利润,公司是否分配利润、分配多少是由公司股东会所决定的,而股东会的运行机制实行资本多数决,即大股东具有股东大会的决定权。 2、一般而言,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在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都不高,创业团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类似于公司发展、利润分配、收购合并等这类重大的议题几乎都由实际控制人决定。 3、
    • 众筹融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陌筹君查看到,目前,国内各众筹网络平台都宣称众筹不是非法融资,都明确项目发起人不能以股权和资金作为回报,也不能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但是对于如何规避司法解释中的以实物形式给付回报的约束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如果按照司法解释的字面理解,只要是用实物予以回报均可能构成违法。众筹融资的项目发起人和平台应当明确其回馈给投资者的是产品或者某种确定的服务,且这种产品或服务直接来自于前期项目或者是前期项目衍生的内
    • 众筹风险怎么防范,是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众筹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6
      区分众筹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方法:众筹是一种为群众筹集资金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犯罪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