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工伤引纠纷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23:59:47 320 人看过

一、根据规定工伤引纠纷怎么办?

1、可以采取的处理工伤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提出仲裁申请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会被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等级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2、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包括申请鉴定主体不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等。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主要包括:申请鉴定主体不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以及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n(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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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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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9
      劳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工伤纠纷,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还可以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调解处理,或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不过,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没有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申请。
    • 引起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的纠纷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伤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8
      目前我们处理医疗纠纷有两种途径 1.和医院协商解决,根据过错和我方的损失,提出赔偿 2.起诉医院,会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根据法院的判决,医院承担赔偿 但是具体的医院过错分析,还是需要从病历资料中去分析,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权利,建议尽快封存病历资料,以证据保全。咨询专业从事医疗法律纠纷的律师,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 根据规定什么属于工程合同纠纷,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因为工程合同的生效、履行、变更等引发的纠纷都属于工程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的类型非常多,像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等,造成工程合同纠纷的原因也不能一概而论,处理方法主要是第三方调解、申请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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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