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必须设立分公司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9:52:45 465 人看过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设立分公司的情形。如果公司因为经营需要,经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公司在注册公司登记的地区以外的情况下,应当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一、分公司需要注册登记吗

分公司需要注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二、分公司(公司)的下属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设立方式、法律地位、受控制方式等方面不同。具体而言: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且无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分公司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主体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主体。分公司签订合同主体的前提是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分公司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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