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期间的约定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7:00:49 351 人看过

当事人之间约定了抵押担保期间,如果该担保期间不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是有效的;如果有上述情形的,则视为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担保期间。

一、保证期间可否约定五年

保证期间可以约定五年。

《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人有效期是多少?

欠款担保人有效期,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但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早于或者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就是担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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