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 起 诉 的 核 心 要 素 : 情 节 显 著 轻 微 、 危 害 不 大 吗 ?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一种司法活动。其核心要素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然而,这一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
在某些案件中,即使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检察院仍然可能决定不起诉。这是因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需要考虑社会效果和法律后果,以及案件背后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
另外,不起诉的决定也需要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如果被告人没有经济能力、无法履行诉讼义务,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人民检察院可能会考虑不起诉。
不起诉的核心要素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是一种司法活动,其核心要素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并且需要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在某些案件中,即使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检察院仍然可能决定不起诉。因此,在不起诉的决定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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