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9:53:58
51 人看过
副标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问题的答复
346人看过
-
是否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
346人看过
-
是否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
490人看过
-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497人看过
-
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及相关问题的批复孙冰峰
84人看过
-
工作时受伤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一定构成工伤
31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最新文章
#退休
相关咨询
-
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9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
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其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3《工伤保险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职工超过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风险提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其中劳动关系证明是关键: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最高院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发生工伤事故适用工伤条例?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
-
劳动者工龄工作时间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关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9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者主要来源的工作年限。 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包括全部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一般工龄的组成部分,过去称"本企业工龄",即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职工如果曾经离职或开除,离职期间,其离职以前的工作时间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不能与重新参加工作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时称“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与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