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在逃和另案处理会加重刑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8:11:35 498 人看过

同案犯在逃和另案处理会不会加重刑罚?

一般不会。上诉不加刑。这是原则。不过因为同伙上诉,导致上级法院发现问题,发回重审,再判决,有可能就超过原来的刑期了。

相关法律知识

《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

(一)公安机关应对在逃的同案犯,组织力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捕归案。

(二)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

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对新查明的罪行进行起诉和判决。人民法院应依照刑法第六十五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判处这类案件。

(三)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

(四)由于同案犯在逃,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的,或已查明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作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劳改期间逃跑又犯罪被加重处罚案
    罪犯郭某,男,三十四岁,山东省梁山县人.一九七七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一九八0年十二月因惯窃罪被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在上海市第二劳动改罪犯郭某在服刑期间,于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伙同同监犯吴一民(已另案处理),乘在监外劳动之机逃跑,十五日晚在南京市火车站被抓获,押回劳改场所.同年十月十九日,郭某又伙同同监犯黄某、姚某(均另案处理),用锯条锯断监门铁栅,挖开监舍屋顶,翻越监院围墙逃跑.郭某逃跑后,先后窜至江苏省宜兴县招待所、上海市北站旅馆、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一招待所、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宾馆、湖北省宜昌市桃花林宾馆等处,盗窃旅客现金五百八十七元,粮票八十七斤,电子计算器一支,照相机一架,半导体收音机一台,以及衣服、香烟、布票、军人通行证、介绍信等物.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郭某窜入河南省洛阳市轴承厂招待所,窃得旅客陆X半导体收音机一台,被群众发现扭送公安机关,再次押回劳改
    2023-06-11
    23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挂网逃了会加重判刑吗
    逃犯在逃被抓,会从重处分。但假如本就是判死刑的罪名,正在判刑的时分就会赐与顶格科罚了。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一)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二)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刑事案件立案说明什么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
    2023-06-20
    77人看过
  • 在逃人员另案处理是指什么
    一、在逃人员另案处理是指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据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黑龙江、湖北、陕西、河南、内蒙等地反映,有一些县、市公检法三机关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过程中,有的案件因同案犯在逃,影响了对在押犯的依法处理。其中有的超过法定羁押时限,长期拖延不决;有的不了了之,放纵了犯罪分子,引起群众不满。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特对如何处理这类案件通知如下:(一)公安机关应对在逃的同案犯,组织力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捕归案。(二)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
    2023-06-04
    169人看过
  • 重审的刑事案件会不加重刑罚
    发回重审等于重新开始审理,可能加重也可能减轻。一、检察院撤诉和判无罪区别检察院撤诉也不一定是等于无罪的。1、检察院撤诉,是否有罪不确定。也有可能是罪行轻微而免于起诉的,也不排除将来再次起诉的可能。2、法院判无罪,就是确定无罪。检察院也不可能会(不能)再就此事起诉,这时有可能会涉及到国家赔偿问题。二、驾驶车辆犯罪的种类包括了哪些伴随着刑事实践的需要,刑法的不断修订和完善,驾驶车辆犯罪(不包括利用车辆作为犯罪工具的犯罪)已从原来单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刑而演变为选择适用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三种罪定罪种处刑。相关法律知识:法定分类1、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国事犯罪主要指刑法分则第一章的犯罪;2、身份犯和非身份犯:身份犯指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特殊身份;3、亲告罪(与自诉案件相区别)和非亲告罪;注意:亲告罪不等于自诉案件,亲告罪也可能走公诉程序,如偷家人的财物4、基本犯、加重犯
    2023-04-01
    264人看过
  • 在逃被捉判刑会加重吗
    在逃被捉判刑会加重。逃犯在逃被抓,会从重处分。但假如本就是判死刑的罪名,正在判刑的时分就会赐与顶格科罚了。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一、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的规定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进行从重或从轻判处刑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定判处。二、诈骗罪的量刑规则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
    2023-06-22
    137人看过
  • 逃逸醉驾重伤案件的刑罚处理
    行为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受害人碰撞致其重伤,行为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据此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应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同时,行为人肇事后逃逸的行为符合法定量刑升格的条件,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撞死人还逃逸的怎么量刑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如果是涉及到逃逸这种情况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那么,一般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出现如下三种情况,第一是,如果机动车无责任,则不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民事责任的承担呢则是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来按照无限额的方式承担相关责任。那么,第二种情况是,机动车有部分责任的情况下,则有可能是承担刑事责任或者相关的民事责任。那么这个情况呢就需要介乎他的这个责任的主次。如果是主要责任以上的话,那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那么,刚才讲到的就说,如果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下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相关的民事责任的。那么,在交通事故逃逸这种情况,
    2023-07-05
    350人看过
  • 酒后犯罪会加重刑事处罚吗
    酒后犯罪能减轻处罚吗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1、醉酒的人犯罪也是犯罪;2、对醉酒犯罪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免除处罚;3、醉酒犯罪人与非醉酒犯罪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是同等的。故,醉酒后犯罪不会影响到刑事责任。从实际情况看来,醉酒犯罪人主观上并不一定是出于故意,而多是在自己的意识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之下犯的罪。这种犯罪与不醉酒的人犯罪在主观方面有所不同,但因为酗酒是一种恶习,而且司法实践证明,有些人就是以酗酒减弱了大脑对行为的控制能力为理由,企图逃避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的制裁。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而且也不能从轻处罚。原因在于醉酒的人,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他并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其在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亦并未离开自己主观意志的支配。常言道,醉酒不醉心,也就是这个道
    2023-06-12
    343人看过
  • 杀人潜逃20年刑法会加重处罚吗
    一、杀人潜逃20年刑法会加重处罚吗杀人潜逃20年刑法会加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情形: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三、网上追逃的条件:1、是刑事犯罪2、犯罪事实清楚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网上追逃是指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将应当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看守所、监狱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况发布到公安
    2023-06-11
    375人看过
  • 同伙被判刑,在逃犯不去自首被抓会加重判刑吗
    同伙被判刑,在逃被抓,会从重处罚。应当督促其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自首情节认定的基本规则1、符合法定要件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项要件。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和《具体意见》的规定,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具体如下:(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
    2023-06-13
    74人看过
  • 另案处理立案了吗
    刑事责任能力
    另案处理并不是说已经立案了。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属于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被另案处理的会给予重新立案。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另案处理是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刑事案件中的另案处理是由公安定。会给予重新立案。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可以被另案处理的情况有哪些一是犯罪嫌疑人在逃,一
    2023-08-02
    266人看过
  • 同案犯在逃刑事诉讼期间要结案吗
    同案犯在逃不能结案,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先行审判。抓捕在逃同案犯需要发布公告,采取有效措施。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应当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各级公安机关在管辖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同案犯在逃可以取保吗对于主要犯罪事实的情节不清楚或者缺乏相关证据的,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对于已查明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在逃同案犯,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作处理。对已查清犯罪事实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
    2023-08-14
    434人看过
  • 处理逃犯案件的重要事项
    注意下列问题:1.掌握肇事车行驶方向,确定堵截和追缉的路线。2.记录好车辆的颜色、型号、车牌号。3.了解好逃逸车辆行驶方向,确定堵截和追缉的路线。4.注意逃逸车辆损坏的明显痕迹,在查案过程中注意观察。肇事逃逸交警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发生肇事逃逸后,交警应当在三个月内处理结案。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肇事逃逸处罚如下:1、撞车情节轻微,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逃逸作为定罪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
    2023-07-06
    148人看过
  • 另案处理了还会逮捕吗
    另案处理了还会逮捕,相关规定如下:1、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2、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3、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并可请求相关赔偿,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1)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2023-08-10
    474人看过
  • 另案处理一般多久会结案
    另案处理一般在五至六个月判决结案。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如果不存在延长的情形,一般刑事案件应该在6个月内结案。另案处理就是不和这件案子一起处理,另外立案进行处理,是不是没事了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情节判决。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属于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另案处理”:1、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2、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的;3、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
    2023-07-23
    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另案处理和同案犯判刑一样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0
      不会都判处同样的刑罚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
    • 同案犯另判处罚可以参加诉讼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6
      同案犯可以另案处理。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 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
    • 案子是同案犯在逃,请问法院会在审理吗?如果案子在逃,还要判刑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2
      同案犯在逃不影响对在押犯的依法处理,如果案件已经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还需要2-4个月审理判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 1982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据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黑龙江、湖北、陕西内蒙等地反映,有一些县、市公检法三机关在处理共同犯罪案
    • 同案犯真的可以进行另案处理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7
      同案犯一般是不能另案处理的,即使有犯罪疑人在逃的,可以先对要押的人员进行审判,等其他在逃人员归案后,再进行审理。不过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就会另案处理: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办案办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
    • 部分被告的上诉会加重其他同案犯的刑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部分被告的上诉不会加重其他同案犯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原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