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局不予受理如何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22:00:19 214 人看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经办机构还应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并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经办机构还应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并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经办机构应当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签订服务协议,并指定其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协议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规范的医疗服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经办机构应当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协议,并指定结算银行。协议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规范的医疗服务,并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和有关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经办机构应当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协议,并指定结算银行。协议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规范的医疗服务,并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和有关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经办机构应当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协议,并指定结算银行。协议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规范的医疗服务,并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和有关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经办机构应当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协议,并指定结算银行。协议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规范的医疗服务,并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和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流程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指定其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协议并指定结算银行,协议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规范的医疗服务并向经办机构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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