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采光权需要怎样去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15:23:12 280 人看过

一、侵犯他人采光权需要怎样去解决

不动产侵犯他人采光权,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三种。这三种承担责任方式当事人均有权主张,人民法院也均有权判决适用。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依据法律规定在行驶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规定,对不动产所有权人在行使所有权时做出的一定限制,这种限制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权利人不能在不动产权利范围内为所欲为,从而影响邻人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二是,权利人在行使所有权时,要为邻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提供一定的便利,即容忍邻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自己的不动产。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二、墓碑侵犯姓名权要怎样维权

如果对方是故意的,就是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姓名权,可以起诉对方并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日常生活中的侵犯姓名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三、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要怎样解决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二、申请仲裁解决。如果调解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解决纠纷。

三、诉讼解决。如果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n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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