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终止合同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也就是不用按照一般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可以直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一是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三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四是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余可以不用缴纳。
五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都是有年龄限制的,不能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还有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包括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360人看过
-
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及灵活工作形式的用工方式比较
347人看过
-
承包合同是否具备解约灵活性?
48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合同对试用期是否有具体规定
3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改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合法?
147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要求非全日制用工员工签署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是否合规?
424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
-
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否批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6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前提下,是不适用续签订两次合同再续签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的规定的。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解除?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1、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安排全日制的工作是否合法?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对企业约束较少,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一些企业就将本是全日制岗位的员工签成非全日制用工以逃避义务。 -如果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4小时,而
-
临时用工是否非全日制用工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3全日制按新法要签劳动合同,并有期限,离职符合法定条件,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制可以签也可以不签合同。离职可以随时,且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全日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工资要每月发放一次。而非全日制,每天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工资必须在15日内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