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带着机密跳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45:04 437 人看过

他带着客户资料跳槽了这事发生在浙江某开关公司。2003年1月,该公司招来一名员工周某,他工作积极、业绩突出,很快被公司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并逐渐接触开关公司的对外销售工作。2004年下半年,周某被公司派往宁波,负责该公司在宁波地区的销售工作,成为该公司在宁波地区办事处的负责人。当然,对于周某的努力,公司也给予了相当不错的待遇,年薪10万元以上、轿车、消费签单但这些并没能让周某安下心来。2005年5月,周某突然提出辞职。这让开关公司有些措手不及,周某掌握着该公司在宁波的所有客户信息,一旦泄露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经过协商,2005年5月28日,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周某承诺,在两年内不从事涉及宁波地区低压电器行业相关工作或开办相关的公司。作为补偿,开关公司向周某支付将近5万元的补偿金。周某若违约,应向开关公司支付3倍补偿金的金额,赔偿开关公司的损失。协议签订当日,该公司就向周某支付了补偿金。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么平息了,不料2006年初,该开关公司突然发现,周某竟然担任了上海某电气公司在宁波地区办事处的经理,而且还以他人名义成立了实际由自己经营的宁波江东某电气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不管经营范围还是销售渠道、营销方式,都与开关公司极为类似,而且上海某电气公司向来是开关公司的业务竞争对手。前后时间还不到两年,这意味着周某公然毁约。

起诉,难在取得直接证据

这件事要是不解决,企业怎么面对其他员工?该开关公司的经理首先想到的就是找法律顾问。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等文件保存齐全,这对开关公司十分有利。于是,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周光律师和陈琨律师接下了这个案子。程序上,不服劳动仲裁才能起诉。不久,开关公司拿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何证明周某在离开开关公司两年内又担任上海某电气公司宁波办事处经理和他实际经营宁波江东某电气公司的事实?陈琨马上奔赴宁波开始收集证据。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周某的名片、宁波文昌大酒店的挂账单、照片、税务登记证、业务申请表等证据材料逐一摆到了陈琨的案头。

按平常人的逻辑推想,这些证据似乎足以证明周某在上海某电气公司任职。但周光和陈琨对证据仍不放心,宁波文昌大酒店挂账单上的签名和照片能证明周某主持召开上海某电气公司宁波办事处产品推广会的事实外,不能直接证明他在上海某电气公司宁波办事处任职。而其他证据的证明效力也都很弱,手头掌握的证据尚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斟酌再三,两位律师决定先用目前手头的证据起诉,之后再向受理法院提交证据保全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以求获取直接证据。案子经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代理人依计划向经办法官提交了两份申请书。2006年6月初,该案主办法官亲赴宁波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在对周某的调查笔录中,周某亲口承认在上海某电气公司负责销售工作的事实。

2006年6月26日,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审本案。最后,法院认定判令周某支付开关公司违约金14万余元。

千里马跳槽引来的思考

虽然这个案件已经有了定论,但让人不得不思考企业如何面对员工跳槽这个问题。法律上,对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一些保护的条款。《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102条也提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有了,而企业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中该如何防范?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刘曙勤律师提醒:

1、未雨绸缪。公司在与重要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同时订立附加保密条款,其中以书面形式确定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核定涉密人员、指定保密制度、及时发放守秘报酬并约定泄密违约金等。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应当是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某些特殊岗位员工。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而就补偿金的数额,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深圳和珠海的相关规定,需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2/3或1/2.

2、若遇到此类纠纷,欲提起诉讼,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只有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才予受理。

3、此类案件,证据收集非常重要,不仅当事人要提供证据,必要时需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或调取证据。最重要的是,保存好自己手头的书面材料,如当初签订的协议书或合约。

这年头,跳槽挺流行的,很多员工都是有更好的待遇就走。良禽择木而栖,这话虽然说得没错,但人才的快速流动让企业有些苦不堪言。千里马禁不住众家伯乐高薪诱惑东奔西跑,而伯乐们该如何应对奔窜的马流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据收集相关文章
  • 员工跳槽“三步走”
    第一、先向原单位递交辞呈。完成必要的交接任务。这期间要按程序履行辞职手续,更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比如就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与原公司友好协商,依照劳动合同合理清算。第二、要理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可以就员工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此外,员工离职也负有保守原公司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否则将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这些是员工跳槽中需要避免的法律风险和责任。第三、就是要与新公司事先就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内容进行必要的约定和证据保存,特别是对新公司的口头承诺,尽可能地确定在纸面上或者保留相关录音等证据,谨防跳槽后新单位出尔反尔。
    2023-06-14
    281人看过
  • 公司状告员工跳槽
    上海一家复合新材料公司用两年时间精心培养自己的一名员工,花去培训费用近5万元,并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但羽翼丰满的员工却忽然不辞而别,跳槽至竞争对手旗下任职。新材料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后连忙向法院起诉,却因自己首先没有履行竞业禁止协议而输了官司。2002年8月,上海某复合新材料公司与周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随后将其安排在质量保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周某享有接受培训、分房等特殊福利待遇,若在服务期限内解除合同则应支付相应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该公司立即派周某参加了全国铝塑行业质检人员培训,并在第二年又参加了一次培训,共花费3.5万元。为了留住人才,公司还特别支出1.5万元为他买了商业保险,并在其参加完第一次培训后将其任命为质保部副经理。为了确保自己的人才投入能够得到回报,公司在第二份合同即将到期时又和周某签订了《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及必须服务
    2023-06-09
    359人看过
  • 防患员工伤心跳槽
    除了这些跳槽者本身的原因外,做为企业,在重视这些现象的同时也要认真思考。其实,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员工应该是企业的第一顾客。企业正是为员工提供发展的舞台,也为员工个人的发展提供广阔天地。企业正是依赖于员工的能力、智慧和资源才能建设好企业,连自己的员工都不能维护好,如何才能维护企业的市场,长远地开拓企业前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思考:领导需要水平,更多的水平来自公正与无私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能做,建立高道德标准,这是一流企业的标准。企业领导绝不能命令员工干违法的事,不要总是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员工做些什么,也不要让员工做他们订为忌讳的事。领导者不把经营事业的目标放在永续经营上,而把目光放在短线的操作,这是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对每一个人都会有喜好与厌恶,领导者也不会例外,但是个人的喜好往往对你的企业和事业发展于事无补,有时候会更产生糟糕的后果。保持一颗公正的心,也许你的员工会对你公正
    2023-06-05
    404人看过
  • 员工要跳槽怎么做?
    劳动法规定,工人不管与企业签订了多长的合同,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跳槽,导致企业花费高昂成本培养出来的熟练工跳槽的情况十分普遍。对于一般员工来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是辞职的金科玉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短短的一句话,其实包含了丰富的含义:(一)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交书面辞职信;(二)辞职信只是作通知作用,公司没有权利不同意;(三)员工要能够证明自己书面提交过辞职信。单位收到员工的辞职信后,有时候会觉得与其让你在公司继续待30天,还不如让你立刻离职,以免接触更多业务机密。对此,员工可以拒绝。因为单位不能擅自剥夺员工30天工作、获得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很多员工会依法提交辞职信,但是往往忽视了保留自己已提交的证据。当30天一到,员工要求离职时,公司否认收到过辞职信,这样员工就非常被动。留下证据一可以要求收到者签收,
    2023-04-25
    232人看过
  • 员工跳槽后泄露商业秘密被判入狱
    6月27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德集团销售经理孙某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孙某于2005年任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办事处销售经理期间,因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他利用自己的立场,多次接受了香港化工有限公司的贿赂,总计超过170000元。孙政才在任职期间掌握了集团的商业秘密,如集团的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2005年12月,孙某擅自离开集团。在宁夏一家类似企业的公司向他提供优惠待遇后,孙某向公司披露了集团的商业秘密。导致集团主要客户销量大幅下降,产品价格异常下降,而公司经济损失达2828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的行为已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
    2023-05-07
    409人看过
  • 员工跳槽,企业败诉
    东莞一企业起诉跳槽职工违反竞业禁止败诉法院:变相限制劳动者就业应为无效法官提醒:滥用竞业禁止损失的必然是企业自身法制网记者邓新建法制网通讯员林劲标随着人才流动加快,跳槽、炒老板鱿鱼成为常事,而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就成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尚方宝剑。那么是否约定了高额违约金,企业就能高枕无忧了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案进行终审宣判,判决驳回原告东莞展麒电子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陈某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终审查明,2007年7月17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企业专业经理人保密和竞业禁止协定》。协议约定,被告陈某在任职期间和协议解除两年内,非经原告公司同意,不得从事与该公司同类的竞争业务;若违反,应当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同年12月25日,原告展麒公司与被告陈某签订《切结书》,约定双方无条件解除双方劳资关系。被告陈某离职后,在敦普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任职。原告
    2023-06-09
    283人看过
  • 员工跳槽HR须自醒
    1、严格把好招聘关如果公司招到的是不够忠诚、缺乏职业道德的员工,便很难通过后期的培养和共事让他对企业忠诚。如果招进来的员工有频繁离职的经历,企业就有理由认为他不能在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地做下去,类似这样的人即使能力非常出色也不能长久地服务于企业,他常常把企业当成自身成长的跳板,一有机会就会弃企业而去。所以,一定要抓好招聘关,设立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并实施相应的心理测评及背景调查,从人员选用阶段就把控住员工的基本素质。2、抓人才培养,拓展发展空间当员工看到自己在企业里再无发展的余地,呆下去只是耗时间的时候,有能力、想成长的员工就会萌生去意。所以,正确地引导员工,科学设计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是人才培养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逐步建立人才梯队,对于关键岗位员工要建立起后备干部制度,逐步培养人才,合理设计人才发展的通道,让员工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上升空间,从而安心工作。不少企业对
    2023-04-16
    427人看过
  • 员工跳槽后带走原公司客户违法吗
    一、员工跳槽后带走原公司客户违法吗员工跳槽后带走原公司客户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为新的公司带来了经济利益,是违法行为。如果和员工签的《保密协议》中,已经明确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那么这一规定对员工就有约束力。即使不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员工也有义务不予泄漏。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二、跳槽员工的处理办法是如何的跳槽员工的处理办法是:(一)如果跳槽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辞职后跳槽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二)如果是跳槽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之前签了竞业禁止协议的,可以向员工要求支付违约金。三、员工离职工资拖欠怎么办如果员工离职时
    2023-06-15
    414人看过
  • 员工跳槽后违反保密协议公司怎么处理
    一、员工跳槽后违反保密协议公司怎么处理员工跳槽后违反保密协议公司的处理方式如下:1.《民法典》规定追究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追究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人,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依据《劳动法》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和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罚款。跳槽员工被追究行政责任后,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4.刑法上的救济,侵犯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作为权利人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侦查,追究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二、保密协议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
    2023-05-03
    320人看过
  • 刚跳槽的员工也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我在之前的单位工作了两年,今年年初跳槽到现在的单位,最近我向单位提出申请年休假,单位不同意,理由是单位《员工手册》中规定入职满12个月的,才享受带薪年休假。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昨日,职工陈某致电本报,向记者提出咨询。单位这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此,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他告诉记者,在劳动仲裁与诉讼案件中,用人单位因对相关规定的不知晓或误解,而最终被裁决支付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三倍工资的不在少数。据介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也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关于这里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或12个月以上如何理解,一开始存在很大分歧,一种观点认为,这里的连续工作一年指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而另一种颇有市场的观点则认为应该是在本单位连
    2023-06-09
    291人看过
  • 跳槽员工培训费是多少?
    如果员工在培训完就跳槽,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跳槽员工培训费赔偿问题随着劳动者择业自主性越来越强,跳槽现象也更加普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也越来越多。由于劳动者跳槽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很大损失,用人单位普遍认为培训员工是为他人做嫁衣,不愿承担这个风险;但不进行培训又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发展需要,这是两难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其中一个手段就是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双方的权益。案例:员工违约引发劳动争议案例1小李2000年进入某公司任技术部门的工程师,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小李工作表现很突出,2001年12月公司安排他到加拿大参加一个产品维修培训。当时,小李与单位签订了一个担保协
    2023-08-11
    264人看过
  • 这样的“跳槽”是不是泄密?
    最近,北京市xx研究院(以下称xx院)与原院内科技干部范xx之间的商业秘密纠纷又一次震动科技界。此案一波几折———在2年多的诉讼过程中,一审判决范xx败诉,二审改判为他胜诉,近日xx院又委托全国人大代表罗益锋向最高人民法院转交再审申请书。此类案件与日俱增,且涉及国家鼓励个人开办高科技企业的新政策背景,因此,其最终结果有极大导向意义。冲冠一怒为报酬原告xx院起诉的被告范xx是原单位xx负责人。1986年成立的这个项目主要是xx下游系列产品。xx是重要的工程塑料之一,当时国内主要依靠进口。这个技术成功后,大大降低了成本。xx院方面承认,在这个项目的后期研制和市场开发上,范xx是有突出贡献的。1988年,范xx分到xx小组后工作积极,2年后被任命为课题组长,但后来有两件事使范xx不满。一是当年奖他现金1.26万元,物品4000元,虽已是全院最高(一般人一年只有600元奖金),但他仍认为没有真正实
    2023-06-09
    125人看过
  • 员工想跳槽频开“病假条”
    员工想辞职,又不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遂不主动提出,而是想办法弄来假病历及假的病假条,让单位无奈之下主动辞掉自己。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到,近来多家用人单位面对类似的头疼事。员工:“逼”单位开除自己建邺路上的某国有食品公司领导最近遇到一件挠头事,一徐姓女员工先后拿出4张病假条,每张假条“建议休息一个月”,以此连续请了4个月的病假。这4张病假条都是在城东一家小门诊开的,且徐某本人也没有到公司请假,每次只给单位传真假条复印件。直至8月中旬,公司领导偶然得知,徐某已在一家外企工作了3个月,只是原单位还被蒙在鼓里。公司上周派人到开病假条的那家诊所了解情况,对方私下承认在病历开具方面存有漏洞,但拒绝提供书面证明。公司觉得无法容忍徐某的行为,想开掉她,于是昨天到市仲裁委咨询。原因:不想承担违约责任市仲裁委的杨明称,上月他们曾接待一起咨询:刘某在一家大型国企工作10年,是业务骨干。去年一家私
    2023-06-10
    235人看过
  • 职工跳槽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随着商业社会的发展,企业职工跳槽是常事,带走商业秘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跳槽职工的同业竞争,直接导致企业的竞争优势丧失,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要考虑三方面: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损失计算。在法律上,商业秘密指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虽然商业秘密应由法官来认定,但在认定过程中,涉及的却不尽是法律问题,尤其当涉及专业领域的技术秘密时,大量专门性的技术事实需要由专业领域的专家作出判定。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通常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司法鉴定主要包括两方面:1、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是否为公众所知悉、是否为公知技术;2、涉案技术信息与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是否具有同一性。本案中,权利人台州某公司主张有五项三通滴斗乳胶帽自动组装机的技术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鉴定专家对涉嫌侵权的产品和权利人产品
    2023-06-08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据收集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取得处理案件的依据或凭据,在立案受理前,依法向有关单位和公民调查取证的行为。为确保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客观性,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询问当事人:通过直接与涉案人对话,获取事实真相。 2、收集书证:... 更多>

    #证据收集
    相关咨询
    • 没签合同的跳槽跳槽对员工的影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1
      据悉,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的索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
    • 如何做好员工跳槽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6
      员工要跳槽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然后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的证明,并让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另外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员工跳槽的保险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0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
    • 签订保密协议后在跳槽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3
      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员工跳槽单位有责任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2
      劳动者在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若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时与该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招用单位同样要承担对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且该招用单位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