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资格与监护能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9:22:34 126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一、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监护人长期虐待被监护人能否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监护人长期虐待被监护人能否撤销监护人资格被监护人长期遭受监护人虐待的,可以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更换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二、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监护人的职责如下: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保护被监护人的各项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另外,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
    2023-06-08
    457人看过
  • 监护人消极资格是什么?
    由于监护人负有监护职责,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关系重大,有较多的立法例通常都规定了不得担任监护人的消极资格。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3)破产人。(4)外国人。(5)法人。一般认为,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但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在我国相关的监护人也应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一旦这类人员因自身原因、破产、身体原因、被执行判决的,不得担任相关的监护人。这类被监护人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由亲属、居委会、村委会等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
    2023-03-06
    139人看过
  • 如何确认监护人资格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
    2023-04-26
    423人看过
  • 监护权是什么,具有监护权资格的主体有哪些
    一、监护权是什么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权包括人身监护权和财产监护权。二、具有监护权资格的主体以下这些主体具有监护权资格: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3.兄、姐;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2023-05-06
    363人看过
  • 转让监护人监护资格的可行性
    不能转让监护人监护资格。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和教育未成年人。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抚养和教育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哪些人有监护人的资格?《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
    2023-07-12
    491人看过
  • 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必须有监护资格吗
    主体必须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所以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必须从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产生,不得在法律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监护无效。对于未成年人,协议监护只限于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一、监护权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有:(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三)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根据相关规定,变更监护权的主要是因为监护人有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或者监护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具体的变更流程,也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但法律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
    2023-06-20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未成年人的近亲属没有监护能力,亦无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直接指定具有承担社会救助和福利职能的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第一顺序监护人),如果其父母无固定工作和生活来源,不具有担任
    • 监护人监护合格撤销后能恢复监护资格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6
      父母将子女打成重伤丧失监护资格后,不能再恢复。 父母将子女打成重伤,属于故意犯罪,监护资格不能再恢复。 《民法典》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 取消监护能恢复监护资格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30
      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恢复的,监护人若不是因为实施了故意犯罪而被法院判决被撤销其监护资格,经考察确有悔改表现,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同时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预备监护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 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如何确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5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 是否有监护资格就能确定监护人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哪些人有监护资格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