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时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1:00:29 161 人看过

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受伤,应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上厕所是人的正常的生理现象,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人身权受到法律保护,上厕所是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的、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是其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上厕所虽与其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其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其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是本职工作的必要延伸。

上班途中走路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所以上下班走路摔倒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包括因公受伤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作时间相关文章
  •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成立工伤,要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基本条件【案情】袁某系某机械厂电焊工,2005年10月21日上午9时许,因焊接工作中急须用铁板原料,袁某到剪板机房取铁板,剪板机房工人不在,袁某便自行开启剪板机剪铁板,在入铁板时,被剪板机切伤左手。袁某被诊断为:左手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离断伤,住院25天。袁某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劳动局受理后,向某机械厂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某机械厂提交书面材料,证明袁某的正常工作职责是对起重机臂进行焊接,无权到下料车间下料,其工作时间串岗、违反操作规程、私自操作设备致伤,不是履行本职工作,不应属于工伤。劳动局经调查后,认为袁某虽是自行操作剪板机,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其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属因工负伤。某机械厂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判决
    2023-04-29
    485人看过
  •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袁某系某机械厂电焊工,2005年10月21日上午9时许,因焊接工作中急须用铁板原料,袁某到剪板机房取铁板,剪板机房工人不在,袁某便自行开启剪板机剪铁板,在入铁板时,被剪板机切伤左手。当日被单位送往医院诊治,诊断为:左手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离断伤,住院25天。袁某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劳动局受理后,向某机械厂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某机械厂提交书面材料,证明袁某的正常工作职责是对起重机臂进行焊接,无权到下料车间下料,其工作时间串岗、违反操作规程、私自操作设备致伤,不是履行本职工作,不应属于工伤。劳动局经调查后,认为袁某虽是自行操作剪板机,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其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属因工负伤。某机械厂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
    2023-06-14
    263人看过
  • 工作期间外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情】原告王-荣系第三人来安县**服务公司员工,被安排在安徽省来安县高级职业中学担任保安工作。2008年1月17日18时至次日7时30分,是原告的工作时间。2008年1月17日22时左右,原告到二里桥附近的水饺店买水饺充饥。当行至建阳南路联华超市门口时,被一摩托车撞伤。后第三人来安县**服务公司向被告来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告于2008年9月2日作出来认定20080115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原告所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伤。滁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复议,维持了被告的认定决定。原告王-荣于2009年1月16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来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来认定20080115号工伤认定决定,并责令被告依法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认定原告所受的伤害属于工伤。被告来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辩称,原告在2008年1月17日的工作时间为18时至次日7时。在22时,原告擅离工作岗位,步
    2023-04-27
    282人看过
  • 工作休息时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刘某系某市丝织厂职工,工厂规定上午8点钟上班,12点钟下班。2013年8月16日10时,刘某正在车间上班,该丝织厂因线路检修临时停电。刘某所在车间的工人到车间外道路旁树荫下休息,等待来电。天气炎热,刘某和另一名工友支起简易棋盘,开始下象棋。恰在此时,某运输公司给丝织厂运输设备的车辆经过,车架上面一生产设备因捆绑不牢落下,正好砸在正在下棋的刘某的左脚,后刘某被送至医院,经鉴定构成伤残。刘某要求丝织厂承担相应的责任,丝织厂以刘某不属于因公受伤而拒绝承担责任。2013年12月,刘某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刘某构成工伤。丝织厂不服,以劳动保障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工伤认定。【分歧】对于刘某在工作休息期间受到伤害,是否构成工伤,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不构成工伤。刘某是在工作休息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娱乐活动而受的伤,且是
    2023-06-10
    133人看过
  • 在工地工作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一般满足工伤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有哪些工伤认定程序为: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二、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同,工伤认定时效也不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如果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工
    2023-06-27
    170人看过
  • 工作期间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
    工作期间骨折能算工伤,详情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坐公司班车出车祸受伤,能否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为公事受伤是肯定算做工伤的,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是自己的主要责任都是属于工伤的,那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呢那么坐公司班车出车祸受伤能否算工伤坐公司班车出车祸受伤,能否算工伤?乘坐班车,发生了事故,员工受伤,算工伤。因为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2023-07-15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 更多>

    #工作时间
    相关咨询
    •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 职工非本职工作时间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9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因工作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 临时工工作受伤能否认定为是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1、必须是工伤,因为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2、临时工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 工作时间内受到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职工非本单位工作期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28
      非从事本职工作,但却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造成伤害的,也仍然可以构成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本职工作一般仅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用人单位从事职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因工作原因”则是指由于工作上的原因从事某种活动,这里的工作既包括本职工作,也包括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而这里的“其他工作“必须是依据常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