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劳务派遣成为用人单位的渠道,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允许实施劳务派遣的三性岗位范围,同时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比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用人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就业人数的目的是避免劳务派遣成为用人单位的渠道,也就是说,在坚持劳动合同就业的基本就业形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劳务派遣作为补充就业形式的积极作用,促进就业,满足临时就业需求。同时,考虑到实践中各类企业的复杂情况,很难对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比例进行统一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年发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用人总数的10%。
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有哪些
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有如下: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3.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但是虽然是派遣的身份,但是我们也想有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派遣工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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