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的分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30:43 95 人看过

(一)举证责任分配方式

对于举证责任分配的方式方法和具体操作规程,尚无定论,也难以进行简单概括。在实务中,可以参考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在此方面的一些规定和学说,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进行运用。

1.大陆法系之法律要件说。法律要件说在大陆法系十分盛行,该学说主要内容为,凡主张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就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进行举证;凡否定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进行举证。该学说将法律关系的发生以及发生后的变更、消灭的法律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交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若对方当事人对上述法律要件事实提出疑问,表示该法律要件事实的构成有欠缺,则由他负举证责任。

2.英美法系之利益衡量说。按照英美法系的通说,基于遵循判例的传统,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不预设标准的,一般是由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审理过程当中灵活地予以考虑。在实践中,对案件进行举证责任分配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政策;

(2)公平;

(3)证据距离;

(4)方便;

(5)盖然性;

(6)经验规则;

(7)请示变更现状的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等等。可以看出,利益衡量说灵活多变,不拘泥于固定的规则之中,可以较好地适应多变的案件事实,但该制度需要由拥有较高法律素养及社会经验的法官来运用,否则易陷入恣意妄为或无所适从的误区。

笔者认为,基于我国审判方式更接近于大陆法系国家的现实,考虑到当前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在确定当事人举证责任时应以大陆法系法律要件说为基础,并根据案情,综合进行利益衡量,达到公正、公平的司法效果。

(二)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

举证责任分配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1.保护弱者,维护公益的原则。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体系的日益完备,生产者同消费者的利益日益对立,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与此同时,现代民法已摆脱传统民法的桎梏,从维护形式公正前进到了维护实质正义的境界,表现为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强化以及对财产所有权和契约自由的限制。反映在实体法上,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将过错从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医疗事故致人损害等事实的法律要件中剔除,从而免除了此类案件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或将举证责任倒置于对方承担。

2.公正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法官在决定哪些案件事实由哪方当事人负责举证时,除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外,还应当考虑到下列因素:(1)将举证责任置于有能力、有条件举证的一方。(2)持有证据一方当事人不提供证据,同时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举证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与古罗马法时代。罗马法的就举证规则在历经中世纪的寺院法的演变之后,到了德国普通法时代确立了原告就其诉讼原因的事实为举证,被告就其抗辩的事件事实为举证的一般原则。且采取宣誓制度作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配套和补充制度。正确把握在庭审活动中举证责任分配的时机只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前提,庭审中如何进行举证责任的分配即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更是整个庭审活动的核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本条确立了分配举证责任的三个层次的依据,即法律、司法解
    2023-05-01
    348人看过
  • 关于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举证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与古罗马法时代。罗马法的就举证规则在历经中世纪的寺院法的演变之后,到了德国普通法时代确立了原告就其诉讼原因的事实为举证,被告就其抗辩的事件事实为举证的一般原则。且采取宣誓制度作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配套和补充制度。正确把握在庭审活动中举证责任分配的时机只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前提,庭审中如何进行举证责任的分配即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更是整个庭审活动的核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本条确立了分配举证责任的三个层次的依据,即法律、司法解
    2023-05-01
    328人看过
  • 刑事举证责任分配
    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并运用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责任,不履行这种责任,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2)在自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对于缺乏罪证的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3)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4)在例外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5)人民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但人民法院负有调查、核实证据中的疑问的责任。(6)公安司法机关对有关程序法事实负有证明责任。(7)对于某些程序
    2023-03-07
    365人看过
  • 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实践中,有两种意见:1.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解雇应由雇主证明,而自动辞职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雇主证明范围。根据一般证据规则,工人应承担举证责任。2.自动辞职与解雇相同。工人离开雇主的岗位。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应当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管理,并根据劳动者的行为及时处理。员工自动离职时,用人单位应保留通知员工上班的通知,或根据其规章制度及时解除劳动关系或对员工进行处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辞退员工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员工自动辞职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在民事诉讼中套用“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一般证明原则,忽视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坚持“惠及劳动者”的原则,它可能导致不公平的案件,甚至损害工人的合法权益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I。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争议
    2023-05-07
    437人看过
  •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
    民事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理论是从人们对举证责任的认识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它是举证责任理论中最复杂、最具实践意义的核心内容。探求一种较为公平合理的方法,在诉讼当事人之间进行举证责任的分配,是许多学者所追求的目标。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难以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这己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因此证据制度问题是决定整个民事诉讼基本框架的核心问题,不同证据制度的选择也就决定了不同的民事诉讼模式。而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又是民事证据制度的关键所在。我国学者认为法院的职责是居中裁断,即对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证明活动作出评价。法院不是证明主体,而是收受证明的主体,认为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证明责任。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义务,以及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应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民事举证责任分配是指按一定的标准,将不同法律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预先
    2023-04-25
    150人看过
  • 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一、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一)受害人(原告)的举证责任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1、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2、产品存在缺陷;3、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即原告有义务对以上所有事实条件承担举证责任。(二)生产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若要免责,则应对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三)销售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销售者只要举证证明以下两点
    2023-05-03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举证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9
      (1)一般规则:规则主要采用法律要件。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按照现行成文法规分配举证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标准。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 侵权举证责任的分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原告需证明: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 4、行为人有过错。 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 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0
      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具体来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同时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 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4
      举证责任分配,是指法院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指定双方当事人按照一定标准分别承担,使原告负担一部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被告负担另一部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如果举证责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能合理分配,就会导致当事人在诉讼地位上不平等,使当事人心理产生阴影,进而导致当事人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公正性产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