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销售的哪些行为要小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1:50:21 193 人看过

一、新盘的认筹

现在很多的楼盘都喜欢先认筹,就是交付一定金额的钱,先排个号,等到时候开盘了,直接选房,选房成功后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这其实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目的在于融资

开发商会根据认筹的情况来判断楼盘的关注度,再定出开盘的价格。很多时候认筹的数量是大于推出的房源数量的,这时在开盘的时候就会出现摇号的环节。当然,也有一些是根据认筹的先后顺序来选房的。

注意事项:一般认筹的时候房子还在建,是没有预售证的。不要盲目跟风,好多时候是开发商自己造势出来的现象,根据自己的需求去辨别,买期房是有一定风险的。

二、五证不齐就出售

也有一些开发商,在五证没有办齐的时候就出售房屋,搞内部认购。大多数的人可能不会注意,往往交了订金却发现迟迟不能交房。而你在签合同的时候,质疑五证,往往得到的借口都是正在办理,下个月就办好。

注意事项:如果开发商五证不齐,不推荐购买,也是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烦,当然不是所有都会出问题,但是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还是应该在购买时了解清楚。

三、代理商和开发商

现在的楼盘出售,往往是代理商居多。往往他们会**开河承诺你各种优惠和好处,最后再以开发商那边情况有变来搪塞你。开发商给了代理商优惠的价格和周期,有些不良代理商,会在优惠周期过了,继续以优惠价格吸引你,当你下定了,最后再以开发商那边优惠已经没有了将你打发掉。这个时候你是买还是不买呢?买的话,无法享受优惠,不买的话,定金/订金已经交了,也没有那么容易要回来了。

注意事项:在决定购买前,了解优惠的详细情况,并最好有书面的协议写在里面,保障自己权益。

四、房产证的产权性质

有的开发商承诺是70年产权的小户型,结果最后变成50年或40年的。开发商最后都以申报材料没有过关,或者房管局那边只让办成这样等为借口。

注意事项:像这些细节问题,也可以写在书面协议,甚至合同里,防止被忽悠,后期也有依据。

五、捂盘销售

不少购房者在买房中都遇到过这样的经历,自己看上的房子,开发商不卖,开发商能卖的房子自己又不太满意,不买以后又会涨价。随着房价的不断走高,许多开发商不再愁房子卖不出去,个别则害怕卖得太快,捂住楼盘,舍不得把房子拿出来销售。还有一些就是明明有很多房源,但却故意告诉买房人说,你看好的这个房子现在剩下的房源不多了,以催着你赶紧交定金。

常用的捂盘销售方式有:

1、对同一批房源分批申请销售许可证、分批预售,每推出一次新房源涨一次价格。

2、有的开发商干脆不预售,直接以现房销售,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3、还有些开发商在施工阶段,放缓工程进度达到推迟上市的目的。

4、还有一些楼盘开盘即告售罄,隔些日子再以“加推新品”的方式,进行分批销售,等待房价上涨。

5、最常见的变通手法就是以成本高为由高价开盘,吓退购房者。很多楼盘的开盘价格高于区域价格20%左右,以取得较长的销售时段,为进一步提价创造机会。

六、开发商出售方式

楼盘出售方式往往是这样,先出售掉中等品质的,卖掉了三分之一,就会告诉你卖完了,制造销售火爆的情景,当然不排除请人通宵排队来造势。如果销售情况好,他就会把好楼层,好房型提高价格来出售。最后的尾盘,就会低价处理,因为那些没阳光,没风景,户型不正的只有低价才能消化。开发商给出的优惠永远只有打折,却从不告诉你打折前的原价是多少,90万的8.8折比85万的9.2折还是要贵一万的。

注意事项:选择自己理想的户型和楼层,不要盲目的去哄抢,那样只会抬高房价。也不要盲目去相信所谓的折扣,最后的实价才是真正的房价。

买房毕竟是一件大事,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冷静理性,不要慌乱,让自己失去了辨知的能力。买房前最好多了解相关的买房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备无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买房时如何警惕开发商的欺诈销售行为
    从法律上来讲,对于已抵押物的出售,并不绝对禁止,只要履行必要的法律义务后,就可以出售。但是,房产商在未告知购房者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下,隐瞒事实,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开发商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以欺诈方式出售该房屋,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其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一是返还财产。在合同被宣布无效时,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将财产交付对方,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将已取得财产归还对方。二是赔偿损失。由于房屋已经抵押,买房者再次使用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时,银行出于自身放贷风险的考虑,可能会拒绝向买房者提供贷款。第二种危害是增加了潜在的风险。如果开发商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就该房屋行使
    2023-03-02
    391人看过
  • 开发商销售房屋有哪些常用的套路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商品房的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最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开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由于精装房市场前
    2023-04-27
    287人看过
  • 哪些证明文件是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房屋开发和销售的必要条件?
    房地产开发商动土建房时,需要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卖房需要的证件有:房地产开发商都应当持有一照、五证才可以卖房。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才可以卖房。房产开发商要动工建房要的证件有哪些房产开发商具备以下证照方可动工建房卖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023-07-06
    115人看过
  • 专家提醒:买房小心开发商“无效预售”陷阱
    买房时和开发商签了“预售协议”,是否能顺利拥有住房?事实并非如此。重庆“的哥”张崇灏就遭遇了开发商以“‘预售协议’不属于正式合同”为由,把房子高价转卖给他人的陷阱。张崇灏是重庆都市出租车公司的员工。他与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购买了一套75平方米的商品房自住,交了预付金5.1万元。然而,在等待签正式合同期间,房价不断上涨,每平方米价格涨了约两千元。开发商为了多赚钱,以“预售协议不属于正式合同”为由,单方撕毁协议,将这套房子高价卖给他人。气愤的张崇灏多方求助,但开发商根本不予理会。张崇灏找到曾给自己做过法律讲座的重庆警官学院副教授袁西安,袁副教授答应免费帮他打官司。“和开发商‘过招’太艰难了!”张崇灏说,在一年多时间里,自己和袁西安四处奔波,分析案情,查找资料,打了几场官司。胜诉之后开发商拒不履行判决,最终法院强制执行,才让他拿到定金的双倍赔偿。袁西安副教授提醒市民,有的开发商为了牟取
    2023-06-04
    62人看过
  • 购房者小心商品房销售陷阱
    近年来,有关商品房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黑龙江省消协在调查中发现,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设置陷阱坑害消费者,是导致投诉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陷阱一:先收定金后要挟。以预售为名收取定金,而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不能达到迫使消费者就范的目的,定金就会被开发商强行没收扣押。陷阱二:隐瞒真相编卖点。有的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为尽快回笼资金,故意隐瞒房产真相,或作出虚假承诺、编造一些卖点欺骗消费者。陷阱三:改结构扩大公摊面积。任意改动房屋结构、任意扩大或缩小房屋面积、擅自改变公用场所用途。开发商交房时广告宣传与实际内容不符,而在合同中又没有约定。公摊面积不清楚,让消费者分摊了不应当公摊的面积或多摊公用面积。陷阱四:延期交房不办证。有的开发商由于资金严重不足或经营不善,未能及时缴纳土地转让金,导致消费者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害怕承担违约责任,在工程未
    2023-06-10
    158人看过
  • 属于开发商违约行为的有哪些
    一、属于开发商违约行为的有哪些属于开发商违约行为的有:将房地产分离出卖;与中介恶意串通;故意隐瞒产权主体问题,故意隐瞒具有优先购买权主体的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价格欺诈显失公平;一房二卖;非法转让限制房产等。二、二手房能否主张开发商违约责任二手房不一定能主张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不是合同当事人,不有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而是向合同违约方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三、开发商违约找哪个部门投诉的开发商违约一般都是找当地房管部门投诉,如果房管部门不能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则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个人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属于合同纠
    2023-05-22
    93人看过
  • 买房前购房者要清楚开发商的哪些销售猫腻
    一、五证不齐就出售有一些开发商,在五证没有办齐的时候就出售房屋,搞内部认购。大多数的人可能不会注意,往往交了订金却发现迟迟不能交房。而你在签合同的时候,质疑五证,往往得到的借口都是正在办理,下个月就办好。注意事项:如果开发商五证不齐,不推荐购买,也是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烦,当然不是所有都会出问题,但是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还是应该在购买时了解清楚。二、房产证的产权性质有的开发商承诺是70年产权的小户型,结果最后变成50年或40年的。开发商最后都以申报材料没有过关,或者房管局那边只让办成这样等为借口。像这些细节问题,也可以写在书面协议,甚至合同里,防止被忽悠,后期也有依据。三、开发商出售方式楼盘出售方式往往是这样,先出售掉中等品质的,卖掉了三分之一,就会告诉你卖完了,制造销售火爆的情景,当然不排除请人通宵排队来造势。如果销售情况好,他就会把好楼层,好房型提高价格来出售。最后的尾盘,就会低价处理
    2023-03-23
    368人看过
  • 买房时要小心开发商“赠送面积”的陷阱
    “买房赠面积”,购房者理解的是赠面积是“白赠”,即不计算价格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对购房者来说,这样算是得了便宜,不仅房款可以省一部分,而且可以省掉一部分房产税、物业费等。但实际上,有些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摊进了房价,购房者实际上是自己买了单。“开发商在修建楼盘前就已经将成本分摊在整栋建筑之中,每一平方米都是在成本控制之下的。”一位从事建筑行业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不能单纯听取开发商赠送面积的一面之辞。因为实际上,如入户花园、阳台等房屋部分,本来应该计算一半面积,但开发商营销时通常会声称是“买一半,送一半”。按建设部发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阳台要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层高不足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只计算一半面积。因此,部分开发商推出的“赠送面积”,其实是他们给购房者的一个营销策略。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对于赠送面积,不
    2023-06-13
    255人看过
  • 开发商和销售商不是同一人行吗
    网友提问:开发商为A,销售商为B可以吗?土地证规划证建设项目证是由开发商A取得,开发商A书面委托房产商务公司B销售,签署房屋购销协议(购房意向书)收取定金和首付,随后的房产销售合同、房产证都由开发商A和客户签署合同,这样有什么问题吗?是不是允许的?陈坚冰律师回复:在我国现阶段,商品房包销或代理销售,都是法律允许的。如果购房人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人民法院将会通知代理商也参加诉讼。所以,以协商的方式通过换房或其他方法解决或许更能维护你的利益。
    2023-04-22
    442人看过
  • 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应向买受人履行哪些明示的义务?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的资料有:(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6)经工商部门格式文本备案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7)有关小区总规划布置及户型结构等方面的资料等。相关商品房现售申办流程1、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并具备实测条件时,持规划核准图至测绘管理科申请共有共用部位审核;2、测绘管理科对开发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准图进行审核全文》》
    2023-06-10
    468人看过
  • 房产销售中开发商隐藏着哪些猫腻
    一、新盘的认筹现在很多的楼盘都喜欢先认筹,就是交付一定金额的钱,先排个号,等到时候开盘了,直接选房,选房成功后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这其实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目的在于融资。开发商会根据认筹的情况来判断楼盘的关注度,再定出开盘的价格。很多时候认筹的数量是大于推出的房源数量的,这时在开盘的时候就会出现摇号的环节。当然,也有一些是根据认筹的先后顺序来选房的。注意事项:一般认筹的时候房子还在建,是没有预售证的。不要盲目跟风,好多时候是开发商自己造势出来的现象,根据自己的需求去辨别,买期房是有一定风险的。二、五证不齐就出售也有一些开发商,在五证没有办齐的时候就出售房屋,搞内部认购。大多数的人可能不会注意,往往交了订金却发现迟迟不能交房。而你在签合同的时候,质疑五证,往往得到的借口都是正在办理,下个月就办好。注意事项:如果开发商五证不齐,不推荐购买,也是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烦,当然不是所有都会出问题,
    2023-05-04
    222人看过
  • 哪些情况算开发商违约行为
    一、哪些情况算开发商违约行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若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却又将同一套房屋出售给了他人,或是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而未得到购买方的同意;亦或无缘无故地推迟交付期限超过原定合同的约定时间、其所建造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导致入住功能受到严重影响,或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等等,这些情况均可视作是开发商所做出的违约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哪些情况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哪些情况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1、延迟交房。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
    2024-03-01
    392人看过
  •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有哪些
    一、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有哪些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包括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税务机关等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代收的印花税;代收车船使用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有奖发票奖金支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二、销
    2023-05-10
    418人看过
  • 开发商欺诈销售依据哪一条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营销活动中是否涉嫌欺诈行为的评价标准,主要涵盖了下列几种常见状况:首先,当开发企业在销售现房阶段,有可能以低劣房屋混淆、冒充成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表现出色的商品住宅进行推销;其次,开发企业也有可能在售卖现房的过程中蓄意隐匿房屋的真实实用面积,借此实现高额利润的目的;最后一类情形则是,将原本合乎品质要求的住宅伪装成声誉良好的建筑工程,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迷惑广大消费者,最终导致消费者承受更高的房价来购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2024-04-22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开发商就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作的说明,开发商是否可以不履行商品房销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是主要结构,开发商构成违约
    • 开发商违约有哪些行为,开发商违约行为有哪些特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
      开发商违约有哪些情形 (一)交楼缺验收证以及延期交楼。 (二)交楼后与合同约定不符合。 还有很多的纠纷是因为购房人收楼后发现房屋的品质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具体情况有很多种,比如面积有出入(大于3%)、窗户的弧型窗变成平面窗、水电气未能到户等等,这都属于开发商的违约。但有时因为一些细小的质量瑕疵导致与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不符,则不应当看成是开发商的违约。 (三)不合理收费。 购房人关注的另外一个重
    • 开发商应具备哪些条件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的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营运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有四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和两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
    • 开发商销售房屋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8
      开发商销售房屋需要提供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
    • 开发商销售广告视为合同要约的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即不属于合同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双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及合同条款)。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销售宣传广告作为销售商品行为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广泛存在商品房交易市场。目前绝大多数商品房是通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