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20:01:03 75 人看过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分析上述情形的特征有二:

一事实收养人善意者多,恶意者少。

二被事实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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