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0:10:40 157 人看过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观方面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直接故意,表现为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与该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的关系,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能够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认识到其是在以某种方式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希望请托人能够给付财物或自己会主动向请托人索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影响力受贿罪和斡旋受贿罪的异同有哪些?
    1、斡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斡旋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最终如何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呢(一)从行为人的角度来才考量1、行为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职权或地位,并且这种职权或地位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意志。但如果行为人是利用离退休之前的职务所形成的影响,则不构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2、行为人在接受请托时是否明知必须利用自身的职权或地位的影响才能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不明知,则不
    2023-07-04
    246人看过
  • 如何避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发生?
    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二)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三)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去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怎么判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23-07-06
    365人看过
  • 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事责任的追究如下:利用个人职位的影响力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满足下列要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1、主体要件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员;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4、客观要件即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
    2023-07-04
    424人看过
  • 怎么认定利用职务影响力受贿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4、主观要件故意。一、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标准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重在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共犯。具体来说:1、关系密切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受贿的处理。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和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
    2023-03-22
    448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利用影响力行贿罪
    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标准是: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3、客观方面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4、主观方面为故意。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标准如何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标准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
    2023-03-14
    107人看过
  • 受贿罪是利用影响力就被判处刑罚的吗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定刑为:犯此罪既遂且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
    2023-08-13
    327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下场能判刑吗
    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后,会被判处的刑罚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犯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行为人犯了这个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指的是,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行为。二、诱导进行投资的行为构成诈骗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利用虚假的数据、虚假的信息,以营利为保证来诱导他人
    2023-03-26
    65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买卖受贿罪法条规定
    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条规定为:行为人犯此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
    2023-08-12
    204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溯及力及其适用分析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理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采用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处罚更轻时,适用新法。2009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入罪。本文试图结合刑法溯及力原则的相关原理以及我国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司法实践中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之前未经审理或尚未判决的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展开分析。这不仅关系到2009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七),而且也关系到2007年7月8日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适用。刑法修正案(七)在《意见》的基础上,对于受贿犯罪主要作了以下三方面的修改:1.主体范围扩大。《意见》规定了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的问题,并明确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
    2023-06-11
    408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关系,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其所侵犯的客体与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存在着相似性。但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实现国家基本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力,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该关系密切人是间接利用某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依法办事的信赖或者说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因为关系密切人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也会侵犯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的程序,影响其正常工作活动。另一
    2023-04-18
    239人看过
  • 谁负责立案侦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利用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受贿款的,依照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失踪案件立案侦查由谁受理由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4、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2023-07-04
    106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应分别以3万元、20万元、300万元为起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6-03
    374人看过
  •  有哪些罪名涉及利用影响力受贿且具有犯罪情节?
    该段内容描述了个人受贿行为的立案调查标准。如果个人受贿金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就需要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个人受贿金额不足5000元,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也需要进行立案调查:(1)受贿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或社会利益;(2)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3)强制索取财产的。因此,以上三种情况均需要进行立案调查。以下情况之一的,需进行立案调查:1.个人受贿金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2.个人受贿金额不足5000元,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1)受贿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或社会利益;(2)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3)强制索取财产的; 利 用 影 响 力 受 贿 罪 的 犯 罪 情 节 有 哪 些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或者影响力,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该罪的犯罪情节包括以下几种:1. 索取他人财物:国家工
    2023-09-06
    165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追受贿罪侦查出来了吗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由监察委立案侦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由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一、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履行什么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二、留置措施是什么意思?留置措施应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
    2023-06-21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什么内容, 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直接故意,表现为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与该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的关系,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能够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认识到其是在以某种方式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希望请托人能够给付财物或自己会主动向请托人索贿。利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与处罚,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
    • 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哪些不同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保护法益不同 斡旋受贿并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表现出了与典型受贿所不同的保护法益,都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或不可收买性,即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拿国家赋予的公权力与请托人进行权钱交易,换取私人利益。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为人不具有公权力,因此无法进行权钱交易。但行为人利用了与在职或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某种关系,最终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办事,达到收受贿赂的目的。从请托人的角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不是可以规定犯罪人的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8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刑法条文】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 利用影响力的受贿案例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据办案人员介绍,被告人黎某为萍乡市国土资源局某领导司机。2008年10月25日,萍乡市某酒店因违法用地被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处以117万元罚款,为减少罚款金额,酒店负责人请黎某帮忙,并送给黎某10万元。黎某找到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称酒店负责人找到其叔叔在省纪委工作的战友,请求市国土资源局减少罚款。2009年6月26日,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仅对酒店违法用地罚款39万余元。 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