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03:14 270 人看过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是根本违约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而一般违约是合同履行中有瑕疵,但不影响合同主要目的的达成。

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这是构成根本违约的前提。必须是一方当事人有违约事实,另一方当事人蒙受了损害,并且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才是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前提。

2、损害的结果导致实际上剥夺了受害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仅仅由一方当事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还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这种损害还必须导致另外一个结果,即实际上剥夺了另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才构成根本违约。

3、违约方对违约结果的可预知性或可预见性也是构成根本违约的要件。违约方在违约时对其违约行为的后果能够预见到将给对方当事人带来重大损害,这种违约性行为才构成根本违约。只要违约方在违约时预见到或作为一个正常的贸易一方当事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违约行为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在此情况下,即构成根本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职务犯罪的概念和行为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现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公务活动规章制度、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犯罪。职务犯罪量刑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依照规定定罪处罚。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和类型是什么?1、什么是职务犯罪在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
    2023-07-03
    327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概念与含义
    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票据当事人以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六种。(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票据的特点在于其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背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单纯交付。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
    2023-06-06
    78人看过
  • 一般侵权行为概念
    一、一般侵权行为概念一般侵权行为是“特殊侵权行为”的对称。又称“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构成一般侵权行为须符合四方面的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法定权利的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一般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基本形式,它只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大陆法各国的民法对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己责任原则,以行为人主要过错作为其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1、有加害行为。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
    2023-04-30
    416人看过
  • 行为保全的概念有哪些
    行为保全的概念有:在民事诉讼中,为避免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进一步损害,法院依据申请对当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一、诉讼保全费可以退吗不退。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中财产保全;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即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三十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保全费是指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保全费是法院收取的费用,是不退还的。在申请
    2023-06-21
    41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的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内容: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一、怎样写租房合同协议书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租房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
    2023-04-06
    372人看过
  • 何为共有的概念,共同共有的概念
    共有的概念就是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一个物的所有权共同享有的情形。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再进行处分。共同共有的概念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的。一、何为共有的概念共有的概念就是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享所有权。对同一物都享有所有权的公民或法人为财产共有人,该物为共有物或称共有财产。各共有人因共有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共有关系。共有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各共有人享有的权能的总和等于一个所有权,而不是多个所有权。各共有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占有、使用和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共同协商、不得任意行使权利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二、共同共有的概念共同共有的概念就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
    2023-08-01
    471人看过
  • 定金与违约金的概念及特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根本目的,所以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承担民事责任。2、交货时间不同。存款只能在合同履行前交付,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违约后交付。3、发生的依据不同。定金由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般由双方约定。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金额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违约金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的,因为它具有预定赔偿的性质。违约金和定金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
    2023-07-11
    478人看过
  • 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行为的概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何谓商账追收商账追收的英文为DebtCollection,是指由专业的商账追收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从事合法的催账和逾期应收账款的追收活动,并根据收回的款项,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法律服务项目。据统计,仅深圳一地的海外应收账款都约有125亿美元,而且每年还在巨幅增加。如何减少您企业在财务上出现的呆帐、坏帐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损失深圳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愿为您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
    2023-07-20
    186人看过
  • 正当防卫行为的具体概念
    正当防卫的具体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的特征有: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一、公民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条件公民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时就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二、法律规定中对动物能否实施正当防卫对动物不能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防卫行为。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的对象应当是不法侵害人本人,对单纯的动物袭击,所实施的反击行为不
    2023-02-24
    285人看过
  • 要约生效的概念:
    一、要约生效的概念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二、要约生效后能撤回吗要约生效后不能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
    2023-05-03
    442人看过
  • 要约撤回的概念
    一、要约撤回的概念要约撤回的概念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为要约的撤销往往涉及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二、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区别1.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2.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三、要约有效的条件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
    2023-06-04
    112人看过
  • 产品行为的概念、侵权责任
    产品侵权行为,是由于存在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由缺陷产品的制造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构成产品侵权责任,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缺陷产品。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产品缺陷。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经过加工制作的自然物,不是产品;二是用于销售,因而是可以进入流通领域的物。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缺陷分为三种:一是设计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二是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因原材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成的最终产品上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三是警示说明不充分的缺陷,是指产品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合理危险,在销售的产品上没有予以充分的警示与说
    2023-02-04
    496人看过
  • 垄断行为的概念以及构成
    垄断行为的概念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具体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8条有关行政垄断的规定与经济垄断并列。垄断行为包括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即通常所称“行政垄断”。这种行为的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以下行为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垄断行为限定商品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垄断行为妨碍流通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例如: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
    2023-06-12
    107人看过
  •  事实行为——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被视为一种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有所区别。事实行为并不需要意思表示作为其必要要素,而法律行为则需要意思表示才能成立。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即宣告开始,不以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为条件,所以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法定继承被视为一种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有所区别。事实行为并不需要意思表示作为其必要要素,而法律行为则需要意思表示才能成立。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即宣告开始,不以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为条件,所以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事 实 行 为 与 法 律 行 为 的 区 别 及 继 承 特 点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事实行为是指不涉及法律关系的行为,如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而法律行为则是指涉及法律关系的行为,如合同行为、诉讼行为等。两者在法律后果、法
    2023-09-12
    10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违约及违约救济的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违约(BrechofCotrct),是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依《英国法律辞典》的解释,“违约是指无论是行为亦好,遗漏亦好,凡是不履行契约里所规定的都叫做违背契约。”[①]著名学者高尔森教授认为:“凡是合同的一方在缺乏正当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叫做违约。”[②]也有学者认为,违约不仅包括违反约定义务还包括违反法定义务,其定义应该涵盖免责事由。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上,违
    • 租赁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的是什么概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是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履行了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承租人履行了妥善使用房屋和按期支付租金等费用的义务,依法履行了合同的约定就不算是违约。《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 违约金的概念? 性质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2
      1、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2、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违约金是—种违
    • 请简述违约责任的概念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 具体行政行为概念?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6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