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建立的主体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2:12:21 144 人看过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所以企业年金的建立主体自然是企业本身。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企业年金的待遇年金

也称养老金确定计划。指缴费并不确定,无论缴费多少,雇员退休时的待遇是确定的。雇员退休时,按照在该企业工作年限的长短,从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其在业期间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参加DB计划的雇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与雇员的工资收入高低和雇员工作年限有关。具体计算公式是:雇员养老金=若干年的平均工资×系数×工作年限。(若干年的平均工资是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可以是退休前1年的工资,也可以是2~5的平均工资;系数是根据工作年限的长短来确定的)

待遇年金基本特征是:

(1)通过确定一定的收入替代率,保障职工获得稳定的企业年金;

(2)基金的积累规模和水平随工资增长幅度进行调整;

(3)企业承担因无法预测的社会经济变化引起的企业年金收入波动风险;

(4)一般规定有享有资格和条件,大部分规定工作必须满10年,达不到则不能享受,达到条件的,每年享受到的养老金额还有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的规定;

(5)该计划中的养老金,雇员退休前不能支取,流动后也不能转移,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不再向家属提供,但给付家属一定数额的一次性抚恤金。

二、建立企业年金有什么条件

1、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2、企业和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而后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3、企业年金遵循信托法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后,企业和职工(合称委托人)应当选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合同签订后,受托人应当委托具有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投资运营和托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规定分工协作,共同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依法合规运营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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