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1:25:08 116 人看过

一、河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如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

第六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二、河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的办理流程

1、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打印报名表

2、系统核验材料,并给出核验结果。(即时办结)

3、再次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河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的办理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勘察设计相关文章
  •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现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上述4项资格考试均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二、根据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岗位的需要,其专业考试将按专业类别进行: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的专业类别分为供配电工程、发输变电工程2个;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的专业类别分为给水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动力工程3个。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三、推迟进行的2004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
    2023-06-10
    139人看过
  • 河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如何规定
    一、河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如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二、河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受理条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第十一条规定:注册建筑师考
    2023-05-18
    169人看过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延续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a)取得资格证书。b)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决定——形式审查流程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7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市建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14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2023-12-09
    28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03]19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后营房部:为了进一步搞好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我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03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申报材料要于2003年10月底以前(一式三份)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每人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联系人: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王树平林涛电话:010-68393191传真:010-68
    2023-06-10
    257人看过
  • 河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河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2023-05-14
    245人看过
  • 内蒙古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中的市场准入、市场交易、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未经施工图审查通过的设计变更,工程不予验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勘察设计活动诚信行为档案记录制度,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机构及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诚信行为记录存档,并将不良行为予以公布。
    2023-04-23
    153人看过
  • 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第二十九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第二十九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注册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2023-03-16
    144人看过
  • 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分包有怎样规定
    一、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分包有怎样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勘察设计分包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1.分包行为必须得到总承包单位的同意,并且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2.主体结构施工是不得分包的,非主体结构工程则可以分包。3.整个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也不允许再次进行分包。二、分包合法要件概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大类。1.实质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责任要件、意思表示要件和客体要件。(1)主体要件要求工程分发包人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2)责任要件则规定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3)分包行为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2.形式要件则要求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建
    2024-07-23
    493人看过
  • 广州越秀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变更注册办理多久时限
    一、办理时限2(工作日)二、办理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出本事项申请的,登陆注册管理系统,根据要求录入注册申请资料,上报网上数据。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上公开,供申请人查看。实施机关应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2、受理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3.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网上查询(网址:)、窗口查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办事窗口)和电话查询(电话:020-82127766)。窗口办理流程该行政许可事项只能
    2023-05-28
    190人看过
  •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的规定。一、建筑工程的勘察,担负着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地质资料的任务;建筑工程的设计,则直接为工程施工提供据以遵循的技术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是决定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如果勘察、设计的质量存在问题,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也就没有保障。实践中,因建筑工程的勘察数据不准确和设计错误而造成房倒屋塌重大事故的教训并不少见。本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就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以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
    2023-06-07
    297人看过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流程简介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程序:招标登记;招标范围见组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工作班子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确定合格投标人;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接受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阶段(一)策划阶段:编报项目建议书,方便在该区域内推荐项目的详细内容,但并不是非上不可,因为项目建议书不能作为最终的决策;并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勘察设计阶段:因项目具有复杂性,必须要进行实地勘察环节,待项目勘察完毕后,要开始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如果设计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报告估算的百分之十,那就要根据现况,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核。(三)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准备的工作内容很多,包括组建项目法人、组织项目中需要用到的材料和设备、办理工程项目的监督手续、按照实际情况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项目招投标的工作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等,因为各
    2023-07-08
    181人看过
  • 如何申请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律师回答: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申请资格证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甲级、乙级资格,由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办理国家规划应当按照隶属关系报经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审批发证。其中,地方所属单位建设工程设计院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指标控制。(2)丙级、丁级资质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批,并抄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备案。规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
    2023-05-07
    242人看过
  • 河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如何规定
    一、河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鉴定怎么规定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的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明确工程质量水平;同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对项目建设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二、河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鉴定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申请2、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交
    2023-05-18
    326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称承包人。勘察、设计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当事人双方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均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承包人应当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发包方,一般应是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2)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合同的订立应以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文件为基础。(3)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
    2023-06-09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勘察设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搜集资料、分析评价、编制设计文件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它涉及到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和效益等方面。 勘察设计工作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 更多>

    #勘察设计
    相关咨询
    •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收回资格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
    •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项目中的设计、设计、勘察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工程勘察是指勘察人对工程的地理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对工程进行测量,对工程建设地址的地质、水文地质进行调查等工作。工程设计是指设计人对工程结构进行设计、工程价款的进行概预算。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勘察人、设计人完成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的协议。勘察、设计合同明确了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包括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勘察或者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
    • 河池勘察工程投标纠纷律师费用一般怎么计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0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7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程序:招标登记;招标范围见组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工作班子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确定合格投标人;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接受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委员会。
    •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应当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