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6:16:58 407 人看过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17题: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答案】D

【考点】唐律中的刑罚原则--类推原则

【解析】《唐律o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登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选项A错误。唐律类推原则的适用前提是法律无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有明文规定时要直接适用法律。

选项B、C错误。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可能会重于同类案件也可能轻于同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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