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要求退一赔三相关规定是什么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该规定表明,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是应尽的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保护
1、“退一赔三”保底500元
对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新《消法》将现行《消法》规定的“退一赔一”修改为“退一赔三”,并增加了“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的规定,旨在有效调动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强化经营者的义务。
新《消法》对违法经营者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相比于现行《消法》中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大大增加了经营者的受处罚金额,进一步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新《消法》明确规定了
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保密义务以及经营者的商业推销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生活安宁权。新《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十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秉持诚信的原则,虚假宣传是商家为了利益而对消费者进行隐瞒、欺诈的行为,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国法律出台的退一赔三的规定能够在消费者受到商家的欺诈后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追回消费者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虚假宣传都是退一赔三吗
489人看过
-
2024开发商虚假宣传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467人看过
-
打击开发商虚假宣传策略
122人看过
-
精装房虚假宣传开发商怎样赔付
389人看过
-
商铺虚假宣传可退铺吗
437人看过
-
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房子能不能退房
429人看过
-
被开发商假宣传物业可以要求赔偿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3开发商虚假宣传构成违约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如果卖房者有欺诈行为,故意欺骗或隐瞒相关情况获取被害人的金钱,构成诈骗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
开发商虚假宣传怎么办,最新的规定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4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要求赔偿。宣传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合同的内容,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虚假宣传,业主要求退房是否都能得到支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开发商虚假宣传,业主搜集被欺诈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关键是证据。r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r(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r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当事人请求变更的,
-
-
开发商虚假宣传搞变更规划房能退房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开发商虚假宣传怎么办赵先生在某开发区看中了一套房,看房时,无论是宣传资料还是售楼小姐的口头表述,都显示此物业性质为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上,在“该商品房的用途”一栏上,开发商填写了“公寓”。在普通市民看来,公寓就应是住宅。而银行贷款经过开发商的努力“争取”,业主向银行贷款时不按商业用途贷款,而按住宅的性质办理。这一切,都让赵先生对房屋的“住宅”性质深信不疑。直至交付时,开发商才说,房子是商业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