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0:02:32 150 人看过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债权债务转让通知函

债权转让通知书,需写明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转让的债权的份额;转让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受让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债权人的签名、日期等内容。

二、债权债务转让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税总局第13号令第二十一条对于此类资产损失认定如下:债务人已经清算的,应当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的部分后,对不能收回的款项,认定为损失。对尚未清算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应收账款,在取得公安机关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后,确定其遗产不足清偿部分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或者取得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有败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认定为损失。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取得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后,认定为损失。国家税总局第13号令第二十二条对于此类损失认定所要求提供的证据规定如下: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上述情况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依据:(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二)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三)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四)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五)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六)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七)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国家对于征税方面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如果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那么被发现后会有很大的限制影响,而且这些企业在破产和上市时都会直接出现问题,对企业来说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税务问题一定要解决清楚。债权债务转让税务处理一定要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转让相关文章
  • 法律如何规定债务纠纷管辖呢
    法律关于债务纠纷管辖的规定为: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代位权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附图)离婚诉讼应向何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023-04-03
    54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管辖地如何确认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管辖地的确认方式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关于借款纠纷的法院有哪些对于借款纠纷,一般是由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
    2023-03-03
    373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债权转让吗
    一、民法典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债权转让吗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债权转让产生的纠纷,债权转让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债权转让的特征1、
    2023-06-13
    175人看过
  • 债务纠纷的转让程序
    公司超市转让的债务纠纷: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提供保证、担保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3、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4、几种情况区分的意义:首先要明确&qot;整体转让&qot;的具体方式,不同的并购目的采取不同的方式,则不同的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通常认为有三种基本模式:1、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当然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2、购买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普通的资产买卖协议,交易的主体是该公司,只要在买卖协议中列明你购买的核心资产,则受让方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3、公司合并。交易主体是公司,此时受让方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一、转让价金1、本次转让价金为元人民币整2、价款金额不包括出让方隐瞒的、尚未披露的现
    2023-02-24
    33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工程承包债务纠纷的管辖权
    如何确定工程承包债务纠纷的管辖权,“不动产诉讼”中“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是指确权、买卖、交换、赠与、租赁、征用、拆迁等案件的标的物和不动产,与动产有直接关系的侵权损害等诉讼案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虽然竣工成果构成不动产,但这种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事由规定》中将房地产纠纷和建筑合同纠纷列为两种不同的诉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发生地应为合同履行地”,这表明此类合同纠纷的处理不属于专属管辖权的管辖范围。因此,此类纠纷的管辖权应根据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确定,即由被告住所地和建筑行为地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2023-05-02
    214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是如何确认的?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
    2023-08-17
    5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对管辖权的影响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三方共同签署。在此情形下,若该协议管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因为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2、按照被告所在地原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原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上被告住所地与原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原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均不一致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如何确定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6
    231人看过
  • 债权转让协议管辖对债务人有效吗
    一、债权转让协议管辖对债务人有效吗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一)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三)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
    2023-06-08
    397人看过
  •  债权转让纠纷无明确管辖地时如何处理?
    该段内容讲述了债权转让的地域管辖问题以及解决该问题的原则。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将取代原债权人成为诉讼当事人,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债权转让也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债权转让协议中,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问题。因此,解决债权转让的地域管辖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原则。依据以下原则,我们能够解决债权转让的地域管辖问题:1.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这意味着原债权关系已经消灭,并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
    2023-09-04
    496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解决债务人债权转让纠纷?
    1.和解,双方或者是通过第三方介入的方式和平解决纠纷问题;2.调解,可到当地所属的相关调节单位请求调解;3.仲裁,快速的便于债务双方快速的解决纠纷;4.诉讼,法院有权通过各种合法手段执行判决结果;5.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法。债权转让纠纷案由如何确定有的法院在审理这样案件中,认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所以统统地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债权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三方当事人,转让人(债权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也就会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另一个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又形成新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受让人及债务人之间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
    2023-07-09
    352人看过
  • 合同纠纷解决的新思路:债权转让与管辖权探讨
    合同纠纷未约定管辖债权转让的解决办法:1、债权转让区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对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区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区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物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权,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管辖的特殊原则;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称为协议管辖,反映了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含义。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双方的协议。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当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先行和解或调解,不能达成和解过调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进行仲裁,如无法达成仲裁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
    2023-07-13
    74人看过
  • 股权转让49万债务惹纠纷
    原告:好友卖我股份隐瞒债务昨日,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2007年,杨伟、王洪四人共同出资在大渡口开办了一家机械厂,专门生产汽车零配件,杨伟购买了130万左右的设备,占百分之二十五股份;王洪出资了200余万,占百分之五十三股权,并成为法人代表。2011年1月,杨伟与其余三名合伙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准备收购该厂,根据协议,杨伟需要支付给王洪50万元转让费。杨伟与王洪约定,可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期限截止于2011年10月底。但是,杨伟在分两次支付给王洪19万余元转让费后,就停止了付款,并在2011年9月,向王洪发放律师函,称其隐瞒了工厂的债务。昨日,杨伟的代理人向法官表示,杨伟完全接手工厂后,调查发现作为工厂法人的王洪,竟然向其隐瞒了49万余元的工厂债务,所以请求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判令王洪退还收到的19万元转让款。被告:他作为股东咋会不知情被告王洪的代理人刘列春律师在法庭上辩称,杨伟是
    2023-06-09
    369人看过
  • 工程债务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工程债务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不动产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列为两类不同的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欠款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我国
    2023-04-19
    425人看过
  • 债权纠纷转让债权是否涉及转让税收
    债权转让是涉及税费的,而债务转让不涉及到税费,债权转让主要涉及到税费是企业所得税。一、整体债权债务转让税法有哪些内容整体债权债务转让税法的相关内容是:1.债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2.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二、债权置换是否合法债权置换一般是合法的,但也是要视情况而定,债权置换一般涉及到两个债权转让,原则上均可以置换。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只要置换的债权不是上述规定的情形,原则上是可以置换的。三、债权债务转让有税吗债权债务转让需要交税。1、转让债权债务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2、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应当征
    2023-06-26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务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协议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债务转让中,债务转让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原合同中的债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原合同中的义务,而第... 更多>

    #债务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关系的纠纷管辖是什么,债权转让管辖权与债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7
      债权转让后,如果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遵循以下管辖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对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区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区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
    •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的债务纠纷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
    • 债权转让,原来的债务管辖权不变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6
      债权转让后,原管辖权将发生变化。转让后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在转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其约定处理。
    • 受让方的债权债务纠纷管辖范围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2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
    •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债权转让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1
      (1)剥离前已清偿。在剥离之前,债务人已经向银行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执行,由于银行本身的错误未能核销,已经清偿的债权将被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发生纠纷。(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有抵押权,或者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实现部分债权。仅此而已,与第一类没有区别。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银行在变现时没有与债务人订立合同,受让人往往不按照银行的实际变现金额要求,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