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垦的荒山属于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3 20:40:05 280 人看过

一、开垦的荒山属于谁

我国的国土面积虽然辽阔,但可用于开发的土地资源相对有限。在农村地区,许多荒山、荒地因无人开垦而闲置。那么,当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申请并成功开垦这些荒山时,其使用权归属如何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合法开垦的荒山、荒地使用权一般归开垦者所有。这意味着,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对荒山进行开垦的个人或单位,将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

2.合法开垦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进行。

3.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

二、开垦荒山的法律规定

关于开垦荒山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这些条款规定了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未利用的土地,并对开发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1.第三十九条指出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

2.第四十条要求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并在依法批准后进行;

3.第四十一条则规定了对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长期使用权的政策。

这些法律规定为开垦荒山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有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三、农村承包地补偿款分配

在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上,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费用: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安置费以及土地补偿费。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是对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应补偿给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了投入,则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则补偿给受让人。

2.安置费是对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应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1)如果村集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安排了新的土地或工作,则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安置费交给村集体或安置单位。

(2)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则有权要求获得安置费。

3.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以上三个方面的费用在分配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用自行开垦的荒山有没有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征用安置补助: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据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我国补偿费的计算方法:1。城郊菜地被征收时,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菜地开发建设资金。标准为:人口100万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支付7000-10000元;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支付5000-7000元;对于1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支付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述标准制定本市标准。但不超过上述标准限值。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5-02
    257人看过
  • 开垦荒山荒地遇征收,补偿是归村集体吗
    一、开垦荒山荒地遇征收,补偿是归村集体吗是的,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荒地、荒山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归开垦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
    2023-04-19
    333人看过
  • 开垦集体荒山征收款怎么分配
    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都是支付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而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分配给村民,后再统一调整本村(组)农业承包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土地共有人应共同享有,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就应由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参与分配,这与法律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性质是相一致的。依何标准来确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呢?在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主张:①户口说,认为只要户口在该村(组),就享有该村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权。②事实主义说,认为只要是长期在本村(组)生活,就应当享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权。③生活来源说,认为只要是以土地耕作收益作为个人主要生活来源,就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既要反映征地补
    2023-02-21
    292人看过
  • 谁应该获得开垦荒地的土地补偿?
    开垦荒地应对征地人进行补偿。如果开垦荒的荒地属于禁止区域,可能构成非法占地,不仅没有补偿,还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如果想在垦区复垦荒地的,应当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复垦用地长期使用,最长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期间发生征收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使用权人进行相应的补偿。河北省新的土地补偿相关通知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2、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使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外土地的,实行征地补偿最低保护价,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上述标准可以适时进行调整。3、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
    2023-07-01
    142人看过
  • 开荒地被征,青苗费属于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开荒地属于集体所有,开荒者仅享有承包经营权,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当然归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开荒者作为承包经营权人,其权益已经从青苗补助费中得到补偿。土地流转后青苗补偿归谁如果承包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他人在土地上种植青苗,那么,青苗补偿费归谁所有要分情况看待: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应当遵照合同约定;2、如果没有约定的,青苗补偿费应当支付给青苗所有人。青苗附着物的补偿标准1、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的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
    2023-04-27
    331人看过
  • 农村开垦荒地赔偿款应该给谁
    1、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土地管理部门。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2、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
    2024-05-03
    187人看过
  • 荒山复垦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综合知识
    1、具有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单位以往具有编制经验。《土地复垦规定》第十三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可以由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也可以由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复垦。承包复垦土地,应当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应当根据土地被破坏程度、复垦标准和复垦工程量合理确定。
    2024-05-07
    465人看过
  • 自行开垦的荒山荒地征收补偿被村集体拿了怎么办
    一、自行开垦的荒山荒地征收补偿被村集体拿了怎么办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行开垦的荒山如果遇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开垦者所有,如果补偿款被侵占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
    2023-06-12
    363人看过
  • 荒地开垦后所有权归谁所有使用
    一、荒地开垦后所有权归谁所有使用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开荒投入或损失。二、土地所有权的特性土地所有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2.交易的禁止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3.权属的稳定性。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4.权能的分离性。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三、国家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国家土地所有权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
    2024-01-16
    95人看过
  • 荒山属于什么用地,荒山用地的分类有哪些
    荒地在我国属于集体未利用地。广义而言,荒地是指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包括适合农、林、牧的荒地。狭义的荒地通常是指适合耕作的荒地。《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沙滩等。,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地和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均可由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林业、畜牧、渔业生产。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引用沿革信息统计。集体荒山的所有权归谁集体荒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023-08-07
    416人看过
  • 开垦荒地怎样才合法
    开垦荒地经过相关行政部门同意合法。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在确权发证范围内。经村集体认可、过半全体村民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交由其耕作,但不予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具体可以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咨询或者向国土局咨询。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综合上面所说的,私自开垦土地这种行为是触犯了我国对土地管理的规定,如果存在这种行为是会承担起法律的责任,如果是对森森,或者是草地进行开垦,那么就需要承担起行政处罚,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的严重,那么是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
    2023-08-04
    462人看过
  • 私自开垦荒地违法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私自开垦荒地违法吗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开垦荒地属于违法行为,然而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如若涉及到村民擅自破坏森林资源进行开垦的情况,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此类非法开垦土地行为所应实施的具体行政处罚措施尚未做明确规定。原因在于,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设立专门针对“私自开垦荒地”的罪名,因此在执行私自开垦荒地的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相关法律依据的缺失。值得注意的是,如为开垦目的而导致林木遭到严重损害或破坏的行为,将在情况严重时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4-03-31
    464人看过
  • 开垦的荒地村收回怎么办?
    一、开垦的荒地村收回怎么办?1、开垦的荒地被村里收回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开垦荒地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开发土地。农民私自开发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政府征用该土地,只能按土地原用途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参照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2、开垦荒地国家是鼓励的,但是,开垦荒地被征收能否得到经济补偿,要涉及到起码两种情况。(1)一种是有没有签订开垦承包荒地的协议或承包合同。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国家或地方因经济建设或其他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征用补偿一般包括三部分,即村民安置费、补偿金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青稞、树木、建筑等)。有合同或者协议,也就是说不是无偿开垦的,或者说是依法开垦的,应该能够得到经济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因为各地不同,补偿也不同。(2)另一种情况是无偿自愿开垦的,也就是说既没有合同或者协议,也没有向村里支付相应的收益,那就很难要求得到
    2023-06-02
    349人看过
  • 国家有关开垦荒地的政策
    [网友咨询]国家对于开垦荒地有哪些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域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复垦范围内,开发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林牧业的,畜牧业、渔业生产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次性开发国有荒山、荒地和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荒地,不足600公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国有荒山、荒地和无土地使用权的荒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由开发单位或者个人确定长期使用,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
    2023-05-08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难道荒地开垦后就应该属于谁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8
      荒地开垦之后应该属于谁的? 农民自己开的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 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
    • 开垦荒地土地承包权属谁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以下是关于开垦荒地土地承包权属问题的回答,谢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按照这个规定你朋友当时和村委会的口头协议应该是无效
    • 个人开垦的荒地归属权是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 农民84年开垦荒地,土地法有开荒限定吗,开垦荒地的地权归隶属谁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国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区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荒地是未经开发利用的荒芜土地,隶属未利用的土地)。对未利用地的管理,《土地管理法》第38条限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 开垦荒山有什么政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办理荒山开发手续。第二十七条开发经营“四荒”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规划; (二)治理与开发相结合; (三)实行综合治理;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二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开发“四荒”。禁止私自开发经营“四荒”。第二十九条“四荒”开发经营前,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四荒”进行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