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征地拆迁纠纷问题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0:32:30 437 人看过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的业务有哪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的业务有:

1、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二、民事回避制度法定情形是什么

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l)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以上规定所称的审判人员是指本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的回避,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纠纷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遇到一户多宅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遇到一户多宅怎么办如果你的房屋是合法的,那么是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而获得相应的补偿的,无论是现金还是安置房。因为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是享有房屋的补偿权,因为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不管有几套房子,都可以按照集体补偿标准获得补偿。但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只能按照法规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多出来的宅基地则享受不到市场价补贴。《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
    2023-06-17
    382人看过
  • 遇到拆迁纠纷拆迁办可以起诉吗?
    不可以,但可以起诉作出拆迁通知的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可以起诉拆迁通知单上盖红印章的行政机关。因为拆迁办是由行政机关组建的临时性组织,它没有主体资格。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行政诉讼中的适格被告是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
    2023-06-17
    58人看过
  • 房屋拆迁遇到的问题
    房屋拆迁程序
    政府房屋拆迁程序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二)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三)不告知听证权;(四)调查工作不细致;(五)补偿、安置不到位;(六)送达手续不到位。一、拆迁时政府需公开什么信息在征地拆迁活动当中,政府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以下几项:一、征地批文,具体包括: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二、征地告知书,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三、一书四方案,包括:1、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2、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四、征地公告,包括: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如
    2023-06-20
    108人看过
  • 企业拆迁中遇到问题怎么应对
    企业拆迁中遇到问题应对如下:1、政府应该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帮助企业弥补迁改过程中的资金缺口。防止简单化、防止行政化、防止新增过剩产能、防止出现新的“城围化工”现象。2、企业自身应该通过新建项目,提升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档次、附加值,实现转型发展。怎么应对公房拆迁第1步:区分性质由承租人购买:该二十九条规定,拆迁出租的公有住房,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议收购房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公房使用权或者异地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方式,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由于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的主体只能是房屋所有权人,因此对于房管房来说,房管所必须将房屋产权向承租人出售,才能进行拆迁;对于单位来说,如果单位自愿放弃产权,则可采取房改加危改模式,向承租人协议出售产权;如果单位不愿意放弃产权,则可有两种处理办法:协议收购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或者重新异地安置,继续签订租赁合同。盛-廷律师事务所杨*
    2023-08-02
    406人看过
  • 遇到遗赠纠纷问题该怎么解决
    首先,所谓遗赠,是指遗赠人用遗赠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赠人以遗赠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因遗赠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遗赠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这是二者的基本相同点。但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主要区别:第一,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第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
    2023-03-11
    118人看过
  • 遇到拆迁纠纷拆迁户如何维权?
    一、遇到拆迁纠纷拆迁户如何维权?遇到拆迁纠纷拆迁户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包括协商、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
    2023-05-24
    238人看过
  • 广西征地纠纷,遇到征地纠纷如何解决?
    征地纠纷,就是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失地农民、村委会、用地单位、政府之间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特殊主体经常表现为:一方是政府或开发商、一方是农民,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导致这类纠纷在处理过程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而且这类案件人数众多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这就对办案的人员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充分的掌握专业知识和案情且具有足够的智慧和胆略才有可能将这类案件办好。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
    2023-06-03
    458人看过
  • 上海拆迁纠纷怎么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
    2023-06-17
    148人看过
  • 征地赔偿纠纷怎么处理拆迁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
    2023-02-18
    212人看过
  • 怎么起诉征地拆迁赔偿纠纷
    一、怎么起诉征地拆迁赔偿纠纷?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征地拆迁纠纷向法院起诉前需准备哪些材料?(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征地拆迁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征地拆迁纠纷起诉后审理流程有哪些?1、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组织双方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3、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答辩;
    2023-06-16
    150人看过
  •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2、征收耕地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3-03-31
    73人看过
  • 租赁合同遇拆迁纠纷怎么办?
    如果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需要进行拆迁的话,那么出租方应该赔偿租赁方相应的补偿。通常在租赁合同当中可以约定如果出现拆迁情形的话,那么房东需要支付的相关赔偿数额,有利于在这种情形下更好的达成协议。《民法典》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有如果出租人进行租赁的物品未获得相关的经营许可,不影响相关租赁合同的效用,同时如果租赁的物品不是实物的话,则该租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用。1、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2、房屋所有人另行提供房屋租赁给房屋承租人。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该项规定一般适用法定租赁和历史形成的租赁关系,对于市场租赁,建议通过解除租赁关系途径协商解决;3、关于房屋租赁拆迁租房只要是合法的承租人才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在补偿当中有几种经常出现的合理的处理方式。租客若与房东签订租房期限较长,一定要对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因素做出明确规定,并
    2023-04-20
    89人看过
  • 无效拆迁合同纠纷问题怎么处理
    无效拆迁合同只能按照原来的状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一、拆迁安置协议无效情形(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
    2023-02-17
    256人看过
  • 怎么向律师咨询征地拆迁问题
    说的这个问题,很多当事人不禁疑惑,征地拆迁和违建强拆维权案件,咨询律师还有什么门道吗?答案是肯定的,这是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第一次沟通,当事人想说什么或者想表达什么和律师想了解的内容往往相差甚远,律师想了解的很多仅仅是法律事实和当事人主张能依据的证据,而不是听当事人讲故事和埋怨,这样解决不了问题。所以经过长时间的经验总结,这个问题确实很突出,需要给大家简单地指出一些大家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供各位参考。很常见的当事人咨询风格是叙事型的,这可不是大家所想的是这个当事人当下这面临的纠纷,而是会从很久远的故事开始讲起,如果我不打断当事人的讲述,估计没有几十分钟讲不完这样的大型连续剧。打个比方说,征地拆迁纠纷,往往会掺杂陈年旧事,比如权属纠纷、手续不全、证件缺失等等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当事人在目前征收拆迁的过程中被压低了征收补偿款甚至不予补偿。是的,上述这些问题的缘由律师肯定是要了解清楚,但是当事人
    2023-04-13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拆迁纠纷
    相关咨询
    • 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拆迁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
    • 遇到拆迁补偿过高怎么办, 遇到拆迁纠纷,如何维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9
      1、国家征收土地,需要对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2、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
    • 企业拆迁哪些问题企业拆迁遇到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2
      在企业遇到拆迁时最好做好以下准备: 1、整理企业财产清单。财产清单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等等,整理这个清单的主要目的,是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客观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 2、准备材料清单。材料清单主要有被拆迁企业土地、房屋相关的各种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经营过程中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等,这些材料已有的要保存好,列好清单,没有但重要的应尽量想办法解决。 3、了解拆迁项目。很多企业经营者面对拆迁
    • 签完征地协议后遭遇拆迁纠纷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03
      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已经订立了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征地主管部门要按约定支付补偿金,而被拆迁户领取了补偿金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征地补偿协议对被拆迁户和征地主管部门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 遇到遗产纠纷需要拆迁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1
      在拆迁中发生遗产纠纷的,此时需要首先处理遗产纠纷,在遗产纠纷处理完毕之后,才可以对该房屋予以拆迁,在拆迁纠纷中,首先可以由发生遗产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之后还可以通过调解以及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