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产纠纷的性质介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9:25:17 493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据此,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可以作如下界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而对于同居期间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应按一般的民法理论进行确认。

对于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归各取得人所有已成共识。

对于同居后的财产归属,一般情况下是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同居双方当事人共有;对于按份取得的,应当确定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按份额的则按共同共有处理。

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取得当事人所有。

同居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一般应归该具有人身关系的当事人所有。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对于权属不明的财产,双方又无证据证明其归属方的,推定为共有财产。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同居析产的财产范围及性质

男女同居期间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

(1)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2)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

(1)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

(2)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

(1)同居前取得的财产,

(2)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

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据此,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可以作如下界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而对于同居期间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应按一般的民法理论进行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各种性质的购房贷款介绍
    购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即按揭,是最普遍的购房贷款方式,手续简单、方便快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又称按揭,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低是公积金贷款的最大优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不够用,你还可以再申请商业贷款,做成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06-11
    144人看过
  • 非婚同居的财产关系介绍
    非婚同居当事人存在同居协议的,在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应优先适用其同居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认定该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同居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进行约定的情况下,才由法律对其产生的财产纠纷进行调整。1、非婚同居财产制。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中,除了双方明确属于当事人个人财产的部分外,其他部分是当事人以感情为基础,在共同生活期间经过双方共同劳动和共同努力而获得的或积累的财产,不能区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具有共有财产的特点。与合法婚姻关系不同的是,双方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退休金、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应当首先认定为个人财产。只有在该财产不能分割或不能证明该财产为哪方所有时,才推定为共同所有。另外,在分割财产时,还应该依据公平原
    2023-04-25
    269人看过
  •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妥善安置。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4-01-05
    381人看过
  • 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分类介绍
    1、提单的法律特征(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2)提单是收到货物的收据;(3)提单是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2、提单的分类(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和收货待运提单(2)按收货人的抬头,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的、不记名的和指示提单。指示提单是可以转让的提单,不记名提单也可以转让。记名提单不可转让。(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关于提单运输的国际条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2023-06-06
    232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性质分析
    民事诉讼工程承包的性质如下:1、新建项目,是新开始建设的项目;2、迁建项目,是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3、恢复项目,是企业、事业单位因各种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工程承包方式如下:1、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工人;3、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性质是什么?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
    2023-08-14
    214人看过
  • 同居析产纠纷的法律适用及原则
    在同居关系中,双方共同生活,有的一同生产经营,这一关系从法理上讲同合伙有许多相似之处,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好似男女双方在经济上的合伙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除属一方所有的财产外,对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应参照合伙共有财产清算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作为法律规定一般共有这一词汇是有问题的,共有财产只区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对于一般共有,笔者认为可以结合实践来理解,如果同居共有财产可以区分则可以按份共有来分割,如果财产不易区分则为共同共有。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并且《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具体分割
    2023-08-08
    458人看过
  • 社会保险纠纷的处理与性质分析
    社会保险纠纷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企业与职工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该条例的解释注明,“保险”是指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待遇。显然,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解释》)第一条,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收案范围,则对劳动法第二条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作了扩大解释,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所有纠纷,全部纳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之内,同时也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四项劳动争议涵盖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之中。另一种意见认为,社保纠纷应通过行政途径解决而不宜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其理由是我国目前推行
    2023-03-17
    55人看过
  • 装修纠纷详细介绍
    仲裁委员会
    装修纠纷主要包括质量纠纷、工程项目确认纠纷、工程进度纠纷、工程决算纠纷和保修纠纷。这些纠纷的发生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对于家装质量和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装修纠纷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质量纠纷。主要在于家装质量的问题,不及时解决后续会出现更为严重的问题。2、工程项目确认纠纷。主要在于对于装修合同中工程项目的约定出现了分歧。3、工程进度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在装修合同中没有做出合理的施工计划。4、工程决算纠纷。5、保修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房屋装修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但是并不是所有装修合同纠纷都能申请仲裁,只有在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时,才能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
    2023-06-30
    398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和中介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居间合同纠纷和中介合同纠纷的区别居间合同纠纷与中介合同纠纷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在法律定义和具体处理上却存在显著的区别。1.居间合同,又被称为中介合同,主要涉及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居间合同纠纷则主要关注在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因合同内容、履行方式、报酬支付等事项引发的争议和纠纷。2.中介合同纠纷虽然也涉及中介服务的提供和报酬支付等核心要素。但其关注点可能更加侧重于中介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这些行为可能直接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进而引发纠纷。因此,在处理居间合同纠纷和中介合同纠纷时,应首先明确纠纷的性质和类型,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二、居间合同的法律依据居间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
    2024-07-19
    371人看过
  • 对定金性质认识的4种不同观点介绍
    在我国,对定金性质的认识极不统一,最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定金的性质有预先给付性,惩罚性和非补偿性第二种观点认为,定金的性质可分为象征性,任意性,担保的双向性,预付款性,违约性第三种观点认为,定金性质可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该观点仅以定金的某一作用来确定定金的性质,在我国民法学界可为通说,早期有关定金性质的讨论也仅限于我国立法规定的为违约定金亦或解约定金的争论第四种观点认为,定金的性质有三:-为定金的担保性质,二为定金的责任形式性,三为定金的预忖款性第一种观点无疑是对旧有学说的突破,抛弃了旧的作法,将定金的性质与分类区别开来,有其进步意义.但该种观点对定金性质的认识局限于定金担保方式基础之上,提出先行给付性,惩罚性和非补偿性作为定金的性质,实为定金担保方式本身区别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特征,而非定金制度本身的本质属性.第二种观点,强调的同样是定
    2023-06-08
    416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的案件性质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作为一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被列入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各类犯罪类型之中,例如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侵犯财产罪以及经济犯罪等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介绍卖淫罪亦属于一般性的违法犯罪行为范畴之内。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对应的刑事惩罚措施往往包括5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若犯罪嫌疑人存在多次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情节,司法机关将予以从严惩处。《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10
    273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性质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诱惑是指行为者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为诱饵,或采取其他手段,拉拢、诱惑、诱惑、诱惑、诱惑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这里的物质利益是指除了金钱以外具有财产价值的物品,如金银珠宝、珠宝古董、家电房地产等。这里的非物质利益是指金钱、非物质利益的其他利益,如提供招聘指标、安排城市户口、更换优秀工作、给出国机会等。这里的其他手段是指向他人宣传腐朽的生活方式、灌输性释放、卖淫荣誉等腐朽的思想,或许向他人提供毒品等。至于行为人的诱惑行为,是以语言、文字、行为、绘画或其他方式实施的,
    2023-02-19
    362人看过
  • 我国的非物质遗产介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芜湖铁画铁画,也称铁花,安徽芜湖特产,为中国独具风格的工艺品之一。铁画是以低炭钢为原料,将铁片和铁线锻打焊接成的各种装饰画。它将民间剪纸、雕刻、镶嵌等各种艺术的技法溶为一体,采用中国画章法,黑白对比,虚实结合,另有一番情趣。铁画的制作起源于宋代,盛行于北宋。清代康熙年间,安徽芜湖铁画才自成一体,并逐渐享誉四海。铁画是以铁为墨,以砧为砚,以锤代笔锻制而成。铁画的品种分为三类:一类为尺幅小景,多以松、梅、兰、竹、菊、鹰等为题材,这类铁画衬板镶框,挂于粉墙之上,更显端庄醒目。第二类为灯彩,一般由4至6幅铁画组成,内糊以纸或素绢,中燃银烛,光彩夺目,动人神魄。第三类为屏风,多为山水风景,古朴典雅,蔚为壮观。芜湖濒临长江,交通便利,曾为中国四大米市之一,自古以来铁冶业就十分发达。发达的冶铁业和高超的锻技,为芜湖铁画的创造提供了先天的基础和条件。芜湖铁画以锤为笔,以铁为墨,
    2023-06-08
    341人看过
  •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上诉状范文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齐某,男,汉族,1980年10月5日出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街坊18号楼4单元44门,电话:1861006##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女,汉族,1978年10月20日出生,住址:朝阳区路##小区楼5层515,电话:18611169##上诉人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民初字第16号##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将全案发回重审或查明事实后作出公正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上诉理由:(一)、一审法院当庭口头拒绝上诉人提出的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的申请,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程序。本案是同居关系析产案件,在被上诉人利用掌握上诉人银行卡和密码的便利,通过银行转帐、刷卡、提取现金等方式,非法占有上诉人巨额资金的情况下,只要能证明上诉人交易情况,是被上诉人签字提取、转账、消费就足以证明其占有资金情况。
    2023-08-17
    60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的性质和解除关系的方法介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但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 质权的不可分性介绍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5
      抵押权不可分性包含了: 1、抵押物虽经分割,抵押权不因此而受影响; 2、抵押物虽经让出其一部,抵押权不因此而受影响; 3、担保一债权的数抵押物,虽以其让与他人、抵押权不因此而受影响。
    • 如何解决同居析产纠纷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2
      (一)个人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二)共同财产: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
    • 媒介居间合同什么性质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7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 房产合同纠纷解决办法介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5
      租赁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主要是指因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相邻权等发生的纠纷。你可能是因为不动产发生竞合时应适用哪种规定(管辖)而疑惑吧。 1、当不动产作为合同的标的时,是作为合同纠纷处理还是作为不动产纠纷对待的问题; 2、对不动产实施的侵权行为是作为侵权案件还是作为不动产纠纷的问题。对于合同纠纷与不动产纠纷竞合的问题,因涉及到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实现问题,作为合同纠纷来处理更为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