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3、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4、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5、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关系是什么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
解散合伙企业后的清算和注销程序
78人看过
-
清算合伙企业的法律程序
375人看过
-
签署个人合伙企业清算协议需注意哪些事项
493人看过
-
合伙人退伙怎样清算合伙人退伙的注意事项
238人看过
-
清算合伙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246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注意事项
256人看过
合伙企业作为法律主体和营业主体的同时终结。合伙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或因为预定的存续期限已满,或因为合伙人之间产生无法解决的纠纷,或因为合伙的目的未能达到,合伙人无意经营下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宣告中止营业,办理清算手续。合伙清算过... 更多>
-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如何进行?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6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
-
外资企业注销注销程序是怎样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3外资企业注销程序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
-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程序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6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公司清算程序注意事项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2公司清算程序事项如下: 1、确定清算组成员,成立清算组; 2、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执行清算方案,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
-
和朋友合伙开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7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2)合伙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 (3)在合伙合同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 (4)合伙合同须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