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疗过错死亡可以否认定为工伤死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8 18:46:27 89 人看过

医疗过错是造成医疗事故的重要原因,医疗过错往往会造成患者出现不必要的人身损害,甚至会造成患者死亡。出现这种情形时,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因医疗过错造成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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