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2:24:37 424 人看过

一、贺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所有权转移的;

(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

(三)拆解或销毁的;

(四)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

二、贺州市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1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四会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辖区内船长12M以下,船长12M以下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的内河渔业船舶二、办理时限4(工作日)三、办理地点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首层四、办理机构四会市农业局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
    2023-05-28
    346人看过
  • 办理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船舶共有人对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时,**船舶所有人或其授权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船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船舶抵押时,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共有人或者约定股份的共有人同意**订立船舶抵押的书面合同登记时,应填写**船舶抵押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三)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4)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应当将抵押登记记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第二十八条抵押权人依法转让船舶抵押权的,办理**船舶抵押权转让登记时,应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船舶抵押权登记证、船舶抵押权转让合同向原登记机关向受让人申请抵押权转让登记,抵押权人应当提前通知抵押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应当将有关抵押权转让情况记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并封存**船舶抵押权登记证原
    2023-05-07
    394人看过
  • 贺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吗
    一、贺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吗不收费二、贺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根据《渔业船舶法检验规则(2017)》第二篇第一章第5节规定,渔业船舶又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向检验部门申报临时检验:1.更改船名、船籍港或船舶所有权发生变更是;2.发生影响船舶安全的海损或机损事故时;3.改变航区、作业区域、作业方式或变更用途时;4.涉及船舶安全的任何修理或改装(包括更换主机并加大功率)时;5.船舶检验证书的有效期限届满要求展期时;6.船舶封存后启用时;7.限期检验项目期限届满时;8.其他原因造成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失效时。三、贺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
    2023-05-18
    185人看过
  • 玉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玉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在哪办理博白县锦绣东路049号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农业农村局窗口二、玉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所有权转移的;(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三)拆解或销毁的;(四)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三、玉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2.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3.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四、玉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
    2023-05-18
    344人看过
  • 江门江海区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期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预约。无2)取号。无3)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5)审查。部门在受理后4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1)受理审核。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根据申
    2023-05-11
    451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航行签证簿渔业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拍卖或判决文书、继承或赠予协议渔业船舶灭失或失踪的证明文件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渔业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抵押权登记或租赁登记)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渔业船舶租赁登记证书光船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境外登记机关出具的国籍登记注销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船舶国籍的证明书临时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簿二、防城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
    2023-05-18
    363人看过
  • 广宁县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办理有哪些要求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二、办理地点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租赁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由申请人提供11纸质申请人2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11纸质申请人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为组织的)验原件,交复印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证11纸质社会组织(广宁县农业局)4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由渔业行政主管部出具11纸质申请人5同意租赁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由渔业行政主管部出具11纸质申请人6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该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由抵押权人提供11纸质申请人7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验原
    2023-05-28
    315人看过
  • 惠来县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
    2023-05-28
    487人看过
  • 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是什么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二、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贺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期限承诺时限2工作日;法定时限2工作日四、贺州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
    2023-05-18
    143人看过
  • 贺州船舶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贺州船舶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取得船舶取得船舶所有权合法文件(建造合同、买卖合同、共有协议)租赁合同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同意租赁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该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承租人户口簿/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渔业船舶所有人证件照渔业捕捞许可证暂存证明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境外登记机关出具的中止或注销该船国籍的文件,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中止或注销船舶国籍的文件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农业部批准租进的文件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二
    2023-05-14
    421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依据渔船船用产品的不同特性将其划分为A类、B类、C类三种,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1.A类产品需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并需查验渔船船用产品认可证书方可装船使用。属于A1类的(单台发证),取得认可证书后按照出厂检验方式进行检验。属于A2类的(批量发证,限制500台(件、套)以内),采取出厂检验或不定期抽检方式进行检验。2.B类产品需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并需查验产品合格证方可装船使用。3.C类产品需查验产品合格证方可装船使用。二、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2023-05-18
    467人看过
  • 鹤山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二、办理机构鹤山市农林渔业局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
    2023-05-11
    229人看过
  • 揭阳榕城区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
    2023-05-28
    358人看过
  • 珠海万山区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手续是什么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http://www.zhws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渔业船舶船名核准书;经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受理窗口领取渔业船舶注销/中止证明书。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
    2023-05-11
    13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注销登记如何取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船舶所有权转移时,原船舶所有者应持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船口港船舶登记机关应注销船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所有权登记及相关登记,收回相关登记证书,向船主发行相应的船舶登记注销证书。对于国外出售的船舶,船舶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具体
    • 注册船舶登记是否要先登记其他船舶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
    • 船舶登记的国籍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7
      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如下: 1、船舶在本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 (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1.国际吨位丈量证书; 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
    • 船舶注册登记要到哪里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船舶登记港为船籍港。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