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哪些职权和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06:17 180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工伤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工伤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依据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为了规范劳动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劳动行政部门的有效实施,同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时若引用该规范性文件,必须首先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为了对劳动行政处罚行为进行规范,以保障和监督劳动行政部门的有效实施,同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时若引用该规范性文件,必须首先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的 规 定 有 哪 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机关,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或
    2023-09-11
    181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怎样予以协助?
    为确保工伤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同的单位和人员应从不同方面给予配合协助。有配合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应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说明申请材料的各项内容以及提供的有关证据情况。如果不是申请主体,对于用人单位应对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询问事项如实回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应配合安排并应主动告知知情人员情况;对于职工,应如实回答劳动保障部门的询问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对于工会组织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核实情况有关的线索并开导职工如实提供情况;对于医疗机构,应如实、客观地回答与医疗诊断相关的询问,并应向劳动保障部门解释医疗伤病情况;这里的有关部门包括出具有效证据的各相关部门,如在机动车事故中出具证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宣告死亡结论的人民法院等。
    2023-06-10
    245人看过
  • 职工发现哪些劳动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1)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安排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从事国家禁忌劳动的;(3)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劳动或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4)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8)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9)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职工发现哪些劳动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2023-06-08
    142人看过
  • 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哪些,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有哪些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如下:1。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3、非法使用或者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的;4、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者导致劳动者死亡的;5、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后果的;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7、因拖欠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劳动保障措施是怎样的1、组织措施(1)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例如,从机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到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保护工作上的职
    2023-08-08
    115人看过
  • 有关工伤调查,工伤部门会进行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工伤部门一定要去劳动局报销工伤保险费吗报销工伤保险需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2023-07-14
    297人看过
  • 被调查单位是否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调查核实
    一、被调查单位是否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调查核实1、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二、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该法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又不认为是工伤的,即当出现了工伤争议后,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相对于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的正置,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其简要的表述为:“谁主张,谁举证”。将其引伸到工伤认定当中,凡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应就这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凡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事主张的,在工伤保险机构调查取证无果的情况下,就要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举证责任规则适用于工伤认
    2023-06-17
    462人看过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可进行哪些核实工作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可进行哪些核实工作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2023-06-14
    148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对集体合同的什么方面进行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2、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一、集体合同发生效什么时候生效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日内没有异议,那么从第16日开始就生效。对于有异议的,自再次提交并通过审查15日内没有异议后生效。可见,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
    2023-03-30
    88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需要多久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认定为劳动关系需要多久认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要多久才可以确定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2023-03-29
    183人看过
  • 详细解释工伤认定部门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
    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天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申请申请人(受伤劳动者或劳动者所在单位)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认定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
    2023-07-13
    262人看过
  • 对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问】农民工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答】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部门或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3)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4
    2023-06-06
    450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进行监察的事项
    (1)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2)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人员公平就业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援助,执行就业、再就业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7)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8)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情况;(9)用人单位遵守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情况;(10)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给予经济补偿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11)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1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2023-02-27
    500人看过
  •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运营和监督等环节上能否恪尽职责,直接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关系到缴费义务人和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所以,《条例》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所谓滥用职权,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行使职权的行为。滥用职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行使职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例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拒绝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据
    2023-06-09
    347人看过
  • 劳动部门如何调查工伤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2.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①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②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③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②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一、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是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以及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问题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
    2023-03-22
    490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劳动保障义务的方式有哪些内容和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4
      (一)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除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之外,劳动行政部门查阅的材料还包括:职工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劳动规章制度等。劳动行政部门查阅上述材料是为了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劳动行政部门需要查阅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提供有关材料。(二)实地检查。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入用人单位,对其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严格执
    • 哪些行政部门可以对劳动者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 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哪些,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如下:1。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3、非法使用或者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的;4、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者导致劳动者死亡的;5、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的工伤保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7
      208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对集体合同的什么方面进行审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7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