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是可以直接裁定中止审理的。
中止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
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符合上述情况的,法院应作出裁定中止诉讼。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
-
仲裁管辖异议中止审理的条件
117人看过
-
提起管辖权异议是否中止审理
45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和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114人看过
-
刑事管辖权异议答复需要书面吗
400人看过
-
对方提出管辖异议怎么答复
463人看过
-
申请中止审理要答复吗
117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管辖权异议裁定中止审理是否可上诉或复议?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请您确认你提问的是“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还是“中止审理”的裁定。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如果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审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状应当提交作出裁定的法院。(可以提交上一级法院,但上一级法院收到后会内部转个审理法院,由审理法院整理好全案档案后再重新移送给上一级法院,这样时间较长,不利于原告,建议不要使用)如果为“中止审理”的裁定,则针对该裁定,不能提起
-
能不能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5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法院管辖权存在异议的,具体的处理方式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
-
2022年案件已中止审理,是否能提管辖权异议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1、不可以。 2、关于案件管辖权异议问题,只有在开庭审理前提出(如民事诉讼,仲裁协议等),已经进入审理流程,视为双方对管辖权无异议,中止不影响管辖权的异议问题,已经进入审理的案件即便中止,也不能变更管辖权,此时提出异议会被驳回。
-
法院答复管辖异议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2一、管辖权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标的物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力,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当事人具有“个人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对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力。 二、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
-
二审中管辖权异议如何提交答辩状?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26刑事案法院开庭原告不出庭是可以的。刑事公诉案件没有原告,由公诉机关,即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